第三十二章 练体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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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薇妮以前从未参加过冒险团,她的出身决定了她能修炼成三阶剑师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这点连她的养父也一直都是这样认为的。
而她的剑技……才不过是人级下阶,是最低等的剑技。
这也是叶薇妮为什么如此在乎那本地级中阶剑技的原因,除去地级中阶剑技本身的价值,那也是能够让自己变得更强大的东西啊!
要不是这家伙,恐怕自己已经在修炼那本剑技了吧?虽然这么想,但叶薇妮却对这个少年恨不起来。跟凌逍上山,除了对他还给自己剑技抱着一点点希望,还有着一丝不愿回去面对自己养父的心理。
尤其是对方知道自己偷了一本地级剑技又丢了的话,后果就更严重了。
叶薇妮应该算是一名孤儿,说算是,是因为她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有没有父母,按照养父的说法是没有的,是他好心收留了她,给她饭吃,教她读书,教她礼仪,教她如何扮可怜如何装贵族小姐,还有……教她,如何盗窃。
是的,最后一样才是叶薇妮养父的真正目的,一个风情万种的绝色美女,举手投足之间就能迷倒一片的女人,谁又会想到,这样的女人会是个贼?
直到叶薇妮懂事了以后,从别人说起盗贼这两个字时候眼中那浓浓的不屑,方才明白,原来这份自己一直当作很有前途的职业,居然是人人唾弃的。
养父的居心,叶薇妮这时候也完全了解了。可惜的是,这个时候叶薇妮已经完全的在养父的掌控之中了,因为养父那里还收养了很多的“孤儿”,很多小点的孩子,都是叶薇妮一手带大的,如果她跑了,她带的那些孩子就会死——这是她养父在叶薇妮有离开意思的时候亲口说的话。
同时也让叶薇妮也明白了一直都是一副慈父形象出现在自己面前那个中年男人,是如何的人面兽心丧尽天良,所以叶薇妮一直都在想,如果有一天自己能获得一本高级剑技的话,一定勤学苦练,把那些孩子都救出来,让他们脱离苦海,过正常人的生活。
看着那些孩子有些被训练成跟自己一样的盗贼,有些被训练成杀手,还有一些成了收集情报的人,甚至有些女孩被训练成妓女……叶薇妮感觉自己心如针扎一般的刺痛。
但她却从未想过杀掉那个养父,一是下不去手,毕竟养了她多年;第二,却是那个男人身上强大的气息让她感到战栗。
让她甚至都不敢生出这种念头来!
养父究竟是大剑师,还是狂剑师,叶薇妮不清楚,但她那天戏耍的那个狂徒佣兵团的大剑师,岩石申克,所带给她的压力,不如养父的十分之一!
……
“估计不如兔子肉好吃!”凌逍笑着摇摇头,活动了一下酸软的身体,把那只烤熟的长耳兔从篝火上面拿下来,递给叶薇妮。
叶薇妮一脸无奈的为凌大少服务,用自己那把见过很多血的黑色匕首,皱着眉头,一刀一刀的把长耳兔的肉切开,分好。
然后看着凌逍没有贵族形象的大口的吃肉。
篝火熊熊,劈啪作响,树林里安静的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叶薇妮忽然有种温馨幸福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