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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盛淡淡道:“我是一个洋娃娃娃,名叫安妮的女孩将我从橱窗里买了回去,她拥有一头让人羡慕的金发,比我的头发还漂亮,她的皮肤也是软软的。当然,她让我羡慕的地方远不止于此,她拥有疼爱她的父母,每天,我都会坐在床边,听到她的爸爸妈妈给她讲睡前故事。可是,她却总对我抱怨爸爸妈妈的不好。可是,她所拥有的,却是我永远得不到的,我是洋娃娃,我没有爸爸妈妈。既然她这样不珍惜,那就让我变成她吧…”

“终于,我也拥有了衣橱里更多更多漂亮的衣服,也拥有金色的长发,还拥有了每晚听睡前故事的特权以及…父母的晚安吻。”

“我看着怀里的金色洋娃娃,露出了一抹满足的微笑,抱着它沉沉睡去。”

“!!!”

江萝露出了惊悚的神情。

胖子还没听明白,一头雾水,却听祁盛继续道:“我是安妮,那个洋娃娃,她以为她拥有了我的一切,可是她不知道,我的金发其实是假发,因为化疗,我的头发已经掉光了。我每天都要忍受巨大的痛苦,生不如死。她以为那对伪善的夫妻是我的爸妈,天真,那只是我的姑父姑母,她们想要的只是我死后的信托基金。”

“好了,这一切都结束了,我成了她,我的痛苦也不复存在,我获得了永恒的生命,寻找着下一个天真的小女孩,看看她的人生,我是否感兴趣。”

他说完了之后,见大家一脸懵逼,祁盛提示,“全文,完。”

车厢里,久久没有人说话,最后宋时微点评了一句——

“这也…太暗黑了吧!”

胖子还有点没弄明白,追问道:“所以洋娃娃以为自己夺了安妮的舍,拥有了她的身体,但实际上是身患绝症的安妮夺了洋娃娃的舍?”

“差不多。”祁盛耸耸肩,“写着玩,没想拿奖。”

“一个很变态的故事。”煤球评价,“我认识一个心理医生,你要不要去看看。”

祁盛还没来得及发作,江萝先皱起眉头来:“煤球,故事而已,心情不好也没必要人身攻击吧。”

煤球顿了顿:“抱歉。”

她一开口,祁盛心里窝了再大的火也烟消云散了,懒散地倚在靠背上,眼尾轻轻挑了起来,示威般地望向煤球。

煤球不理他。

“你的故事是什么?”他问江萝。

“啊,我…我还是不说了吧,感觉写得不如祁盛。”江萝有点不好意思。

“讲讲看。”

“唔…我的小说名字叫《刹那芳华》。”

一听这名字,祁盛提前预感到了不妙:“算了,闭嘴吧,别讲了。”

他想到了那些年、被他小青梅写的那些青春疼痛文学支配的恐怖时光。

“什么呀,快讲讲!”宋时微好奇地说,“这个名字,感觉很仙侠哦!”

“其实,是一个武侠故事啦,男主是青鸾峰上的一位隐者,名叫杨剑夕,我还写了一首诗。”江萝清了清嗓子,“一代剑侠杨剑夕,自出江湖几人敌,却叹红颜空死去,青鸾峰巅长相忆。”

还没说完,胖子发出了一声“yue”。

祁盛的手臂也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江萝脸颊泛起嫣红,赌气道:“不讲了。”

宋时微打了胖子一下:“你好讨厌啊!扫兴!”

“说真的。”胖子呵呵地笑着,“你是不知道,那些年我们被猪猪的文学作品摧残过的心灵。”

“有这么严重吗?”

“初中那会儿,她写了个古代的皇帝男主,我现在记得,眼里有七分雄鸷,五分昏庸,三分深情,一分薄凉,哈哈哈哈,笑死。”

胖子几乎笑出了猪叫声,“对了,他叫什么名字来着,我都忘了。”

江萝不搭理他,祁盛不动声色提示道——

“楚君邪。”

“啊对对对,楚君邪,哈哈哈哈,笑死。”

江萝使劲儿用脚去踹胖子,叫他不准翻她黑历史:“我不会再写那种故事啦!”

“你这篇杨剑夕,半斤八两好吗。”

江萝生气地望着窗外,煤球补充道:“我觉得江萝的小说带着人文关怀,文笔如轻纱一般,最后肯定会拿奖。”

祁盛:“不会夸,不必硬夸。”

“我说的都是心里话。”

“呵。”

江萝解开安全带,坐到了左前方煤球身边:“这个世界上,还是有懂得欣赏艺术的人。”

祁盛意味深长地望了望煤球,煤球不甘示弱地与他对视,俩人的眼锋宛如短刃相接,然后同时移开。

胖子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

“不知道为什么,空气中多了点火药味。”

……

宋时微订的海鲜餐厅特别高端。

大厅位于海底,五颜六色的珊瑚和游动的热带鱼、海龟和海豚环绕四周。胖子拿着手机一顿狂拍,小巷的孩子这辈子都没亲身见过如此有氛围感的海底餐厅。

今天餐厅的客人特别少,几乎没有,宋时微说好像是因为有明星包下了这间餐厅,避免用餐时被打扰不过…

她总裁老爸亲自订餐,餐厅没办法拒绝,所以特意给他们留了一桌。

大厅空空荡荡,只有他们,简直跟包圆儿似的。

这待遇,也是没谁了。

吃饭的过程中,江萝去了一趟洗手间,在玻璃镜前拉下衣领,发现颈部一圈泛起了微红。

有点儿海鲜过敏。

颈部长了一颗颗红色的痘痘,很痒,幸而吃的不多,所以不算太严重。

江萝用纸巾润湿了水,轻轻擦拭在颈子上,缓解着火辣辣的酥痒感。

这时,洗手间的隔间门被推开了,一位穿着香槟色晚礼裙、身材婀娜曼妙的女人来到洗手池边,动作优雅地洗了手。

江萝看着她充满胶原蛋白的漂亮脸蛋,不由得屏住了呼吸。

宋时微说有明星在这间餐厅吃饭,没想到竟然是陆缦枝。

这也…也巧了吧!

第二次见到她了。

真是走运哎!

江萝心脏扑通直跳,迫不及待想跑出去跟宋时微分享这个消息。

陆缦枝也注意到了江萝,对她温柔一笑,又看到她颈子上的红点:“过敏了?”

“嗯。”江萝受宠若惊地应着,“Sylvia姐好。”

“我也有些海鲜过敏。”陆缦枝性格似乎很开朗健谈,“在这样的餐厅里,只能看着别人吃,真是可惜。”

“呃…是啊。”江萝羞红了脸,轻微社恐,有点不好意思。

陆缦枝从包里摸出扑尔敏片,递给了她:“如果是过敏体质,包里就要常备这种药。”

“谢谢,不、不用了,不是很严重,我也没吃很多。”

陆缦枝耸耸肩,没有勉强。

江萝从自己包包里摸出清凉的药膏,这是江猛男临走时给她准备的,深海市这边气温很高、蚊子比较多,所以在她的小包里随时准备了清凉药。

她拉开衣领,将药膏涂抹在小红点上。

猝不及防间,身边的女人一把揪住她的衣领,将她衣领往下扯了扯,露出了锁骨边一枚宛如花瓣形状的胎记。

“啊,Sylvia姐。”江萝吓懵了,手里的清凉膏都掉在了地上,“你…你做什么呀。”

陆缦枝惊诧地望着那块胎记:“这是…你从小就有的吗?还是你的纹身?”

“不是纹身啊,我是学生,怎么可以纹身。”江萝不明白陆缦枝为何会如此失礼,解释道,“这是从小就有的。”

陆缦枝捧着小姑娘的脸蛋,死死盯着她,看了许久。

似看出了故人的模样。

她的眼眶,顿时湿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