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三章 背锅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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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传:“三尺和宫本都有一个能力,那就是沉浸式冥想。我个人更看好宫本,我女儿我知道,只要宫本能再坚持五天,就能战胜三尺。”
这爹是亲爹,再坚持五天?这不是恐吓宫本吗?
曹云:“第三组,桑尼和令狐恬儿呢?”
越传道:“这……这组我点评不太合适,我对他们并不了解。曹云,你的看法呢?”
曹云有些苦恼:“我要说桑尼必败吧,他肯定会坚持到底。如果说恬儿必败,桑尼基本就败了。所以我郑重宣布,恬儿必败。”
越传大笑,这句话怎么理解?分三段,第三段是说恬儿会输,很正常的评论。但是必须联系到第二段话,第三段话符合第二段话,曹云说恬儿必败,那么就是桑尼必败。而后再联系到第一段话。实际上,曹云说恬儿必败,就是桑尼必败,桑尼肯定会坚持到底。
一段话能分三层理解,这就是律师,怎么说都有道理。没人不撒谎,律师撒谎总是会留着后路。
曹云问:“越局长,你认为最后一组,犯伍和李龙谁会胜出?”
越传沉吟一会:“这两人是有私人恩怨的。”
曹云好奇问:“私人恩怨?”实际上他没有兴趣,但是越传身份在这里,既然对外广播,必须给越传面子。他们之所以会在广播中说相声,也是节目组的授意。他们说的越多,选手嘉宾们的心就越乱。
越传道:“检察官有一条硬性要求,东唐规定具备三年司法工作经历的人才能报考检察官。犯伍在东唐法学院毕业后一边攻读硕士,一边通过考试进入了警察系统工作,成为了探长李龙的下属。两人关系刚开始一年相当不错,第二年……”
一位陌生声音:“不好意思,李龙和犯伍都打来电话,要求你们闭嘴。”
越传大笑:“哈哈!曹云,回头我和你说,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故事,结局让人膛目结舌。”
曹云赔笑,心中有些奇怪,为什么烈焰要把越传和李龙绑在大名城?难道怀疑他们中有人和鬣狗有关系?这倒不算乱猜,在鬣狗刚出现的前几年,越传和李龙对鬣狗持中立态度。他们默认鬣狗可以填补法律空白。但是伴随着鬣狗在没有天敌情况下发展,抓坏人,破案手段越来越极端,两人慢慢改变了态度。最终将鬣狗列为非法团伙。
据说:在笑傲江湖一说中的嵩山派是真实存在的,原本是著名武技高人在嵩山半隐居。而后开始收徒,并且人数越来越多。朝廷的态度原本是不理会武技高人,甚至还让当地官府对其生活多加体恤。当其徒弟数量数百人,并且形成管理等级和规模,对方圆数百里有影响后。朝廷坐不住了。最终嵩山派成为在官府注册的嵩山派,由官府对其日常进行管理,因此嵩山派也就此没落。
以上传闻真假不知,意思就是那意思。鬣狗可以帮助,协助警察破案抓坏人。毕竟警察要守法,不能通过灰色渠道去找线索。鬣狗完成这个步骤。他们通过灰色或者黑色手段获得情报与线索,再通过匿名方式告知警方,由警方去处理这些事。原本是互补互利,但鬣狗发展出现规模,拥有了一定武装力量,特别是出现了宫本扇案。宫本扇遇害案虽然曹云辩护胜利,但警方从主观上判断鬣狗已经失控,果断将其列为非法团体进行打击。
曹云相信鬣狗一定有司法资源,并且肯定和在职中高层警员有关,但是曹云从没有怀疑到三大局长之二身上。
结束了广播,越传约曹云到他房间泡茶,曹云知道有事,无法推辞,于是就去了。
在客套话之后,越传说明了情况,也就是犯壹案中,犯壹称自己被刑讯逼供的事情。
越传:“犯壹这案子由名唐搜查一课负责,并且由我负责。我当时是一课的探长,不过……我没有推卸责任的意思,我只说事实。因为当时课长手术住院三个月,我不仅是探长也在代理课长的工作。这案子接下来的第二天,名唐三位市民在南非遇害,这类新闻处理不好,会出现崴脚争议。南非方面邀请名唐警察参与本案调查。我就带上一名探员去了南非,案子交给了其他探员。”
既然越传这么说,肯定能查。曹云也问开了:“既然如此,越局长为什么要在摄像机前扛锅?”
越传回答:“一者来说,确实是我接下来的,我主办的案子。第二点,这名探员现在身份不一般。犯壹这案子要查起来的话,估计会很麻烦。我可以通过一些司法手段,将犯壹案部分片段裁剪掉。”
曹云:“犯壹是真没有杀人?”
越传道:“我无法肯定有还是没有,当时的刑侦手段是比较落后的,最有效的证据就是口供。这个案子名唐检察官已经介入,是或者不是肯定会给犯壹一个交代,该赔偿自然要赔偿,该追责按照法律追责。知道案子不是我主办的,还活在世上的只有两三个人,我可以搞定。我现在想咨询曹云律师,我想背这黑锅,但是我又不想坐牢,我应该怎么处理呢?”
曹云没问太多,显然其中有他们的故事。曹云相信越传对犯壹案不知情,于是曹云道:“你不用说太多,你只要证明自己当时在南非就可以了。具体案件由谁督办,谁参与办案,这是20年前的事,记不清楚很正常。你回国后本着信任的态度,对文件补充签字,这最多算失察,连渎职都算不上,因为你真的很忙。”
越传道:“失察责任我肯定认。谢谢曹云,你这个办法不错。”
曹云:“客气了越局长。”
越传问:“你不好奇这位探员是谁吗?”
曹云回答:“当律师的都没有好奇心。”这次博弈让曹云更清楚一点,知道的事多,未必是好事。
越传很满意的点点头:“这里我向你保证,他是一位很出色的司法工作者。犯壹案确实是他的污点,我和他联系过,我们商议斟酌后都认为他不能出事。否则烈焰是真打到七寸上了。”
哥,你要这么说,我怎么能猜不出来呢?结合烈焰五案的目的,答案呼之欲出。话说这家伙身份还真不一般,他就是提出并且最终落实陪审制的最高法终身制大法官之一,大法官中唯一的一位名唐人。是他提出的大陆法系与海洋法系的结合理念,这家伙身份是真高。难怪越传宁可自爆,也不愿意把他拉下马。
这么说来,越传被邀请参加大名城很可能是这个原因。那李龙呢?难道李龙是烈焰的唯一怀疑对象?犯伍不惜出真身和李龙去搏杀,就想证明这一点?
不知道,这个圈子的事,不是曹云圈子能详细了解的。最多是一知半解,反倒不如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