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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得叫人家博士了,虽然白钦钦是12年本科毕业留学普林斯顿,如今仅仅过去两年。

不过美国的硕士基本是用来创收的,发达国家把留学也当做是一个产业,其中以澳洲为最,中国人是奉献最多的。

在美国,人们更加注重本科和博士教育,前者给一个社会人提供基本教育,教完了送你入社会,后者是走学术道路。

其实遍观国内的硕士教育,你也看不懂那群人在干什么。

因为硕士阶段所受的培训总跳不出做实验、写论文这一框架,但是这是学术培训啊,然而学术培训完了,90%的人会不去读博而选择工作。

所以:???

——培训一个社会人一堆搞学术的技能干什么?

美国硕士尤其以一年制商科为重灾区,这就是花钱读的硕士,但凡听到一个人在美澳英等国读了一年硕士回来的,统一以钱多学历是个摆设来论。

两年之后的白钦钦已经开始修起自己的博士课程,既然确定了想要读博,硕士就只是过渡了。

女博士就更加让人觉得特别了。

“我以为你不会那么快找到我呢。”

白钦钦改换了发型,现在留了披散的长发落在双肩,白球鞋、蓝色牛仔裤,白色衬衫,读书给人最大的好处是一直不变的学生味道,她的头发不是纯粹的黑直,刘海做了烫染,傍晚的阳光下有些微微的咖啡色,江南女子的嫩白皮肤能把这一套装扮撑出仙女的感觉。

“哈德逊广场我怎么会不熟悉?”很长时间未见,白钦钦多打量了一眼温晓光,“你好像变得成熟了。”

“所以还是学生好,你和大学时几乎一样。”

其实生命蛮奇妙的,2009年的时候,谁又能想到他们会在2014年的曼哈顿街头相遇。

“哎,你怎么过来的?”温晓光都没看到这人咋出现的。

“请朋友送我的,我没有车,咱们只能靠双腿了。”白钦钦还有食指和中指比划了一下‘十一路’的样子。

“但是我猜,你应该不讨厌逛街,毕竟在国内都没什么机会。现在好了,这里只有我认识你。”

说完她温婉一笑,拉上温晓光的胳膊,“走了,我们别站这不动了,溜达溜达吧,到美国感觉怎么样?”

温晓光只觉得右胳膊一麻,之后才是温暖。

“没什么感觉,除了建筑风格不同,这座大城市的街道布局几乎和我每日里见到的差不多,还有就是身边都是外国人,多了些异域风情。”

曼哈顿街头的确繁华,但国内一线城市的中心区也是那个样,甚至于曼哈顿的红绿灯等设施还显得老旧,至于那些发亮的写着‘Zara、GAP、GUCCI’等字眼的牌子,咱到大商场逛街不也老见着么?

“你得表现的惊奇一点,那么稳重啊?”

“可能是习惯了。”温晓光颇为无奈,“这么说吧,见到曼哈顿还不如见到你让我开心。”

“真的?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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