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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华放下了手中的《人民文学》,眉头紧蹙。

他刚刚看完林为民在上面发表的《霸王别姬》,心中赞叹于小说的精彩绝伦,对林为民更加的崇拜。

同时他也在思索,《霸王别姬》这部小说到底好在哪里?

于华再次捧起杂志,翻来覆去的看。

这一看就是半个多小时,就在他将要放下杂志的那一刻,心中突然升起一股明悟。

《霸王别姬》为什么好?

因为程蝶衣惨啊!

出身低贱,母亲为了让他进戏班子,硬生生用刀剁掉了他的六指儿。为了学戏他吃尽了苦头,甚至改变了取向,成名前被张公公玷污,成名后被袁四爷玷污。

师兄段小楼娶了妓女菊仙,背叛了他们唱一辈子戏的诺言,他痛不欲生。误食鸦片他破了嗓,好心收留了小四,却是个恩将仇报的白眼狼。

嗡嗡嗡中见识了人性的黑暗,他彻底绝望,挥剑自刎。

于华想着都觉得惨,林老师真是太敢写了,他就没见过这么惨的主角。

于华心中感叹的同时,也在分析。

林老师他为什么这么写呢?

随着想的越来越深入,他想通了。

这人物遭遇的厄运越多,他对抗困难的行动就会越多。有了这种对抗,塑造的人物也就会越丰富和立体。

于华感觉自己悟了!

他举起双手,不顾周围同事异样的眼光,欣喜若狂,哈哈大笑。

他觉得自己找到了文学创造的终南捷径,不二法门。

宣泄了好一会儿,于华才冷静下来,他决定应该尝试一下,把想法变为现实。

下班回到家,他连饭都没吃就把自己锁到房间里,开始创作。

几个小时后,被揉成团的稿纸满地都是。

于华拼命的敲着自己脑袋。

不应该啊,我都悟道了,咋还是什么也写不出来呢?

他郁闷的放下钢笔,在屋子里转了半天,然后又捧起了《人民文学》。

正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于华觉得,林老师在《霸王别姬》这部小说当中已经将小说创作的技巧运用的炉火纯青。

他现在应该属于刚刚悟到其中非常浅显的道理,但还没到将这些技巧吃透,并运用的得心应手。

还是想的浅了,得多读才行啊!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这话是小时候父亲经常对他说的,于华今天才明白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他决定了,先把《霸王别姬》看上二十遍。只有达到烂熟于心的程度,才能窥到林老师在这部小说中蕴藏的创作智慧。

远在千里之外的林为民并不知道,自己的一部小说彻底的改变了一位青年作家的创作理念。

他也不会知道,在若干年后的采访中,当记者询问于华为什么他写的作品主角都这么悲惨时,于华会把他这个创作路上的领路人给供出来,林为民也因此成为广大万千读者口中的“老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