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广州之行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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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还是四个字儿:民族特色。
这种竹编在他们来看讲究的是实用性,但是有些人则是觉得这是艺术品。庄志希看着朱有才一个副厂长亲自上阵,忙的满头大汗。这大哥还能整几句外语呢。
技多不压身啊。
庄志希这次出来受到的冲击真的很大,算是大大的涨了见识,也知道人不可貌相,朱有才明明开始之前还是一个紧张踌躇的胖子,现在人家就是销售小能手,翩翩满场飞啊。
庄志希看了一会儿没耽搁,回到他们自己厂子的展位,他们这边订单肯定是不如朱有才那边,但是他们单价却高得多,有自己的优势。
庄志希跟着忙活了好几天,除了打下手儿,也跟着领导到处走走看看,一天天的下来真是累的不行,一周结束倒是生生让自己更瘦了不少。
他在家的时候可不会天天吃肉顿顿吃肉,可是这天天吃肉,人倒仍是瘦了。
就这个忙碌的机会,庄志希还在开始那几天的傍晚天天出去,找了好几家店,最后选择一家订货。他最早是想去厂子里,然而作为初来乍到的“小白菜”,他算是人生地不熟,而且也晓得自己货量没有那么大不会被重视,只能去直接找店面订货。
该说不说,这些店是真敢要啊,上来就是几十块,庄志希找到一家中等门脸的,他也是观察了两三天,觉得这家毕竟好说话了。庄志希直接就登门,开店的就是老板,一个中年老爷们。
庄志希要喇叭裤,他立刻介绍起来:“你看看吧,这几种都是卖的好的,天蓝色粉红色,都是小年轻最喜欢的,我这边每天都要走不少,现在喇叭裤可是时髦年轻人最喜欢的。你要说岁数大了,肯定不懂,但是小年轻哪个不穿?就连港岛那边过来的都穿的,喇叭裤还有穿衣镜,你瞅瞅。多时髦啊。”
庄志希:“我想多要点,这能便宜不?”
“多?你要十条八天,你要是要十条八条……”
庄志希:“我是实在拿货,你给我便宜点,六块!”
店家目瞪口呆,说:“卧槽,去去去,你赶紧给我走人,哪里来的臭小子,你捣乱是吧?我要二十六,你给我还价六块。你把我当傻子呢?我这里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东西。”
庄志希拦住:“别介啊,我要的多,真是要的多,我拿一千条。”
店家愣了一下,随即立刻说:“一千条怎么?一千条你也不能给我六块钱啊?你这真是太过分了,你也得让我挣钱啊。我要是都卖给你这样的,我以后还做不做生意了?”
庄志希笑:“大哥你别发火啊,我晓得你这赚的少了些,但是多赚少赚总是赚,虽说单件不赚那么多,但是积少成多,您看对不对?再说我这是拿回家乡的,一点也不耽误您在本地的销量。您虽说赚的少了,但是也不吃亏啊。而且您看我这一笔就拿这么多,也是省事儿啊。”
他眼看店家有些犹豫,再接再厉:“您这是成品出来的,都不用自己构思什么图案和款式。您也不是自己做。就是一倒手就赚了钱。这可没有比这个更舒服的。其实老弟我也是第一次干这个,初来乍到新手交易。这要是赶上人家老手儿,人家早就直接去厂家了。您看我要是在这边摸个几天,一样能找到厂家,我这不是一来为了省事儿,二来也是信得过您的人品吗?我一个大兄弟就说您这人最仗义了。她姓陈,北方人,您记得吧?”
瞎蒙的一个人,但是这样却是很容易拉近彼此的距离的。
店家确实不止是单卖,他们也往外面批发,而且做的不少,这扎一说姓陈的北方人,他倒是没想起来是谁,不过瞅着这小子直接来找自己,想来是认识。
他犹豫了一下,说:“你这六块,给的太少了,这样,再加五毛。”
庄志希盘算了一下,说:“一件加两毛。”
他说:“我这从这边带回去,成本也是有的。”
“那行吧,你这怎么拿?”
庄志希:“男款我只要天蓝色,女款我只要粉红色,其他颜色不拿了。男款只拿两个尺码,女款也只拿两个尺码。一样是二百五十件。”
“可以。”
庄志希早就想过了,虽然还有白色黄色和大红色,但是相比起来,天蓝色和水粉色是最容易被人接受的,也是他们那边少见的,他卖的就是稀少。
至于尺码,现在的人普遍是偏瘦的,所以大码是没有必要拿的,不用为了一小部分人压货,同样的,太瘦的小码他也没有考虑。瘦就说明吃的不好,吃都吃不饱那么舍得花钱的概率也不大。
两个人就这么说好了。
庄志希约定了三天后拿货。
他回去倒是点起了钱,他这次出门,他媳妇儿给他拿了一千块钱,自己还有三百的私房钱,他妈这边卖金首饰一共卖了五千三。这还好钱是够的,不然他还真是有点抓瞎了。
要说起来,还真是多亏了他出门的时候把他老娘手里的金首饰多装了一些。他们当时可没想着做生意,主要是想着难得来一次外地,给特别有特点,或者是有些标注的都卖掉。所以才多拿了一些,你看,这倒是都用上了。
庄志希喜滋滋的,觉得自己这人还是有点运势的。不过他也不敢太放心,到时候收货的时候肯定也是要好好检查的。他掏出本子把这些都记上。这是庄志希的习惯,会把生活里一些重要的事情简单的记一下,不管是之后复盘还是作为一个提醒,都是很有用的。他在坐在床头,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小王又喝的醉醺醺回来,他看着庄志希在写东西,说:“你这就开始写了?”
庄志希把本子合上,说:“没有,我就是记录一些关键词和一些灵感,这样回去之后也不至于忘记了。”
小王:“你这也不容易。”
他也不洗漱了,直接躺在床上,说:“过几天忙活完了,咱们能在本地休息个两三天,你有什么计划吗?”
庄志希摇头:“我没有,可能到处看看吧,毕竟是第一次来。然后买点礼品回去。我大哥是列车员,经常走南闯北的,他出门都会给我们家带一些礼物。我家孩子可没少吃他大伯带回来的土特产。我这难得出来一趟,肯定也得多买一点的。”
“那倒是,这哥哥是一家人,嫂子可未必没有想法。”
小王感叹一声,看来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中年人。
他说:“我估摸着的,到时候几个领导肯定是要跟其他厂子的领导一起的,我这边也约了人,你要是不觉得尴尬就跟我们一起,如果不好意思我也不拦着你,你自己到处走走看看。”
庄志希笑:“谢谢王哥啊,不过一起转悠就不必了,我答应了一个朋友,跟他一起到处看看,这答应了人,不好再反悔的。也不知道这老小子是真熟悉还是假熟悉,不能给我卖了吧?”
小王笑了:“卖什么,大老爷们又不是什么小姑娘,你行啊你,这才来几天都混上朋友了。”
庄志希:“也是来参展的,他觉得我这人吃肉特别洒脱,不畏世俗眼光,所以每天找我一起吃饭,这不是就勾搭上了?”
小王噗嗤一声笑出来,笑够了,突然想起什么,呼啦一下坐起来,说:“哎不对啊,你你你,那个你是不是去自助餐吃牛排用筷子的那个土鳖?不吃菜只吃牛肉?”
说完了又有几分尴尬的不好意思,这骂人土鳖总是不太好的。
庄志希:“没错没错,这土鳖是我。”
他丝毫不会觉得不好意思,笑话啊,这什么年月啊,肉都不能顿顿吃,这更稀罕的牛肉看见了还不吃?不吃那是傻子,这反正谁也不认识谁,何必装呢。
庄志希:“我那朋友就是惊叹于我这脱俗的气质,才每天找我一起吃饭。”
小王:“……”
他嘴角抽了抽,他都听说了,二楼自助餐那边有一胖一瘦两个家伙,就跟那鹿鼎记里胖头陀瘦头陀一样,一到饭点儿就去自助餐吃牛肉。堪称小牛杀手。
这吃牛肉也就算了,这两个人竟然还不会用刀叉,直接上筷子。
那小瘦子跟个麻杆儿一样,一顿竟然能吃十来块牛排,不知道那胃是不是无底洞。凭借奇葩的气质,这货很快的就在他们这些人里隐隐约约有了些名气。
要不是大家都忙着正事儿,早就开始打听了。
不过小王还真是没想到,这样的能耐人,竟然跟自己一个房间,而且,他丝毫没有一点点的不好意思和忐忑,就很离谱了。他真诚的问:“你真的不会觉得不好意思?”
庄志希:“那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们这不是都包含在房费里面了吗?我总是要吃饱的。其实没什么的。”
小王:“……见识了。”
再看庄志希,觉得这人确实有几分与众不同。
他说:“你……”
犹豫了一下想劝一劝庄志希,但是隐约又觉得庄志希说的好像也是对的,他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啊,反正谁也不认识谁。小王嗫嚅了嘴角好半天,说:“那,随你高兴吧。”
他躺了下来,不知道想些什么。
庄志希这个时候也不写了,把本子收好了,去洗了个澡,这个时节,广州的天气和四九城的天气已经有大差距了,他穿着衬衫,一天忙活下来也是汗流浃背。
他直接洗了一个澡,感叹还是这个方便,果然他们住的这家酒店是高档酒店。一般小旅馆可真是没这么方便。他洗过澡出来,看着小王竟然在穿衣服,这会儿他已经恢复了正常。
庄志希疑惑:“你要出门?”
小王点头:“我出去一趟。”
顿了一下,问他:“你要一起吗?要不要跟我出去见识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