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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温碧舒叫住自己,大力扭头问道:“怎么了?还有事吗?”

温碧舒有些不好意思,“我想……听你弹唱那首用雨霖铃改编的《瞎子》”

今天干事不顺,大力哪有那份心情,拒绝道:

“改天吧,我今天有点累。”

“哦,那就改天。”温碧舒放下吉他,起身问道:“力哥,明天你还要去办事吗?”

“对。”大力点了一下头,“明天还得出去。”

温碧舒有点小失望,抿了抿嘴后说道:“那好吧,力哥你早点休息。”

“嗯,你也在早点休息。”

跟温碧舒告别后回到自己房间里躺下,大力毫无睡意。

今天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导致那个三娃子带人去救走了乌大人。

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当时三娃子就在乌大人身边,假装躺在地上装昏迷,然后悄悄跟在自己后面。

看来,还是大意了,自己这性格,干事总是不细心。

不过也没必要自责,当时那么多人跟自己打斗,谁特么会注意到谁是真昏迷还是假昏迷?

这都不重要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明天怎么把乌大人弄出县衙,让他们夫妻两个分开。

要是他明天外出公干就好,那样就有机会掳走他。

可是,鬼知道他明天会不会外出公干,总不能在外面守株待兔吧?

想着想着,大力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大力又是早早的就离开了温家。

可他才刚离开温家不远,就发现大街上贴着一张告示,一群人正在围观。

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张通缉令。

通缉的不是别人,正是昨天在路上劫持乌县令的自己!

上面画着自己的画像,说是此人昨天中午劫持了县令大人,目前在逃,有发现该劫匪的,赏银一百两。

我去,乌大人挺厉害的,一大早的就搞这一出!

再看那画像,画得还挺像的。

这并不奇怪,昨天自己把乌大人劫持到山洞之后,料想他也跑不了,就揭掉了脸上的黑布。

所以,他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

大力不敢再多看那张通缉令,急忙转身离开。

一边走在大街上,他一边观察,发现张贴通缉令的地方不止一处。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大街上不时的会看到一些当兵的,总是盯着过往行人看。

特别是男的,每一个都不放过。

握草,这下麻烦了!

通缉令就算了,这些普通老百姓,有几个敢管这样的事?

可是,当兵的满大街搜捕,那就不一样了。

大力急忙低下头,尽量避开那些当兵的。

可他才刚走没多远,身后就传来一道喊声:

“喂!那个没辫子的,站住!”

握草,被发现了!

都是没辫子惹的祸,满大街的男人都有条辫子,就自己没有,不被盯上才怪。

大力当然没有站住,不但没站住,还加快了脚步往前走。

“喂,叫你站住!”那道声音再次响起。

这回大力站住了。

待身后三四个士卒向自己靠近,他猛的一转身,嘿嘿一笑:

“老子就是你们要找的人!”

话音刚落,立即一个飞腿向那为首的士卒踢去。

由于速度太快,为首的没有躲开,被这一脚踢在胸口,一个四脚朝天倒在地上。

随即,大力又是连续几脚踢出,把另外几个士卒也踢翻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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