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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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金父主动放弃首座的意味太过微妙,整场会议风平浪静,金窈窕本来开会之前还做过有人出面反对该如何驳斥的准备,结果到最后竟一个出头的都没有。
叫她竟隐隐有些小不习惯。
老顽固们这么好说话的么。
散会后,她若有所思地离开,金父走后,一群股东才开始窃窃私语。
“你怎么不说话啊?”
“说什么?新官上任三把火,我送上门给她烧么?”
——
铭德餐厅,金窈窕吃着今天的椒盐鲜鳝和鲅鱼丸子,鳝鱼是干煸过后才进行烹制的,外皮被煸得焦脆,内里却很肥嫩,轻轻一咬,椒盐粒就伴着鲜甜的汁水一起涌进口中,连骨头都煸酥了,越嚼越香。
鲅鱼丸子,顾名思义,鲅鱼做的,鱼肉打成泥,混进鲜肉,调味后徐徐加水不停搅拌,最后一挤一颗地成型入汤。脆嫩的丸子哪怕只用白水来煮都能煮出一锅海味,更别提出现在滋味本就出众的高汤里了。不过鲅鱼汤里的主角其实是蔬菜,水嫩嫩的娃娃菜,手掌那么大,切成两半入肉汤跟鱼丸一起煮,直煮到菜梗微透,菜叶柔软,吸饱了鱼丸和汤里本身的水陆两鲜,甘甜得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父女俩对坐,也不对刚才股东会议开始前金父的举止进行多余的讨论。
金父舀了勺浸透南乳肉肉汁的软烂芋泥送到口中,看着对面方才雷厉风行结束工作后又恢复成平常模样的女儿,眼底深处有笑意。
女儿是真的很能搞事,也真的比想象中更让他放心。
刚才往右边那么一坐,他心里很多担子忽然就跟着放下了,看着女儿代替自己站在那施令的时候,心里的放松也比怅然多。
金父开口评价自己刚才吃到的芋泥:“嗯,入味了,南乳汁也调得好,是你研究的?”
“嗯,本部食堂这几个大厨是练出来了。”金窈窕琢磨着自己那口椒盐鲜鳝,也点头,“等新项目整合好,这批大厨都能调起来用,就是接下去铭德缺的人恐怕有点多,恐怕加起来还是不够。”
金父低头尝了口浓油赤酱的红烩甲鱼,眼也不抬地说:“你现在管着两个项目组,再加上这个新项目,再坐在副总监的位置上有点不太合适了。”
金窈窕抬眼看他。
金父:“铭德还有个副董事长的位置,一直没人坐,你先暂代着。等公司更稳定一些,人心都收拢了,爸再把手上的担子都交给你。”
他吃了口甲鱼肥厚滑嫩的裙边,露出笑容:“一把年纪,也该服老退休咯!”
金窈窕笑了一声:“胡说八道,您还年轻着呢。”
父女俩对视,继续低头吃饭,平静得好像刚才他俩提到的话题不是关于整个铭德的未来归属权似的。
——
融资流程正式走完,已经是几个月以后的事情,这期间铭德总部再次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将未来深城的发展计划投入日程。
蕾秋和贾冰洋联系她,告诉她纪录片已经制作结束,正等待台里定档时,金窈窕才恍然发现原来又到了深秋。
她打开窗,微凉的冷风吹拂进来,电话里的蕾秋笑着说:“可算尘埃落定了,天天吵架,吵得我皱纹都多了两根。”
背景音里传来小孩咿咿呀呀的说话声,金窈窕笑着问:“你把儿子接过去了?”
蕾秋工作忙,孩子一般都交给家里的父母来带,按理说她这会儿在京城,孩子应该不在身边的。
蕾秋沉默了一下才说:“贾冰洋跑临江给接来的。”
前段时间孩子发起了高烧,她那时候在拍摄组,孩子打电话说想她,她也无能为力,当天情绪有点受影响,因为一点理念矛盾又跟贾冰洋爆发了争吵。
当时也是情绪太复杂,吵着吵着居然吵哭了。
贾冰洋当时也被吓到了似的,原本还据理力争,一看她掉眼泪,立马没了声音。
他俩从开始合作以来,几乎天天都要拌嘴,拌完嘴第二天还是一样地工作。蕾秋那次也以为吵完就结束了,过后还因为掉眼泪觉得丢人。
谁知道没多久,贾冰洋忽然离组了一天,晚上披星戴月回组时,居然把她儿子从爹妈那接来了。
她走了会儿神,才听金窈窕问:“辛苦了,片子成品怎么样?准备定档在什么时间?”
蕾秋回神,笑了起来:“台里有个一直很提拔贾冰洋的领导,看完片子以后很满意,说是能给咱们尽量早些安排。至于质量,晚些时候我把成品发给你过目,只管放心好了,贾冰洋这个人虽然倔,但水平真的可以,我这段时间也学到很多东西。另外,这次拍摄其实挺顺利,从立项到完成就用了几个月的时间,京城台还没有出过这个题材的纪录片呢,他领导挺重视的。”
金窈窕过后果然收到蕾秋发来的成品,点开看了十来分钟,眼神微动。
她虽然信得过贾冰洋的水平,可她所知道的让贾冰洋崭露头角的作品毕竟不是这个题材的,作为投资人,肯定不敢对结果报有百分之百的信心。
但看过成品之后,她心中悬起的最后那一点不安终于彻底消失了。
——
金窈窕没时间看完全集,十几分钟后收起手机,换上之前准备好的礼裙下楼。
她手上提着一张烫金请柬,是今年临江商会发来的邀请。
今年的商会除了照常给金父发请柬之外,也单独发了一张给她,金窈窕这次本来可去可不去的,铭德只需要一个人到场就够了,只不过父亲前段时间刚复查过身体,医生说术后的病情控制得很好,但依然建议不要过多应酬。
外头已经有点冷了,金窈窕顶着寒风到会场,刚落地就听到一旁人的窃窃私语——
“晶茂今年来不来啊?”
“不知道啊,听说晶茂沈总最近把工作重心都转移到深市去了,临江市政因为这个,上门去打听了好几次。”
“嗨,急什么,沈总肯定因为什么事情耽误了,我前几天带人去明珠山看枫叶的时候还看到过他的车子,他在临江的。”
“他真住在明珠山啊?听说好几次了,我还不相信,那边那么靠近景区,平常游客多得要死,怎么看也不像是沈总的风格啊,怎么会把房子买在那。”
金窈窕越过他们朝里走,沿途跟几个认出自己的人微笑。
明珠山的名字灌进耳朵,眼前好像就蔓延开了一片红。
那里的枫叶是金窈窕此生见过最美的,每到这个时节,都红得漫山遍野。作为临江历史最悠久名气也最大的风景区,每年到了秋天,她都会跟父母或者朋友去赏一次枫叶,小时候,她还试图跟父母软磨硬泡,希望能把家安在明珠山脚,这样秋天的时候一推开窗户,眼前就都是她最爱的风景。
但父亲那个性格,不喜欢太热闹的地方,明珠山大部分片区都是开放给游客的,最美的时节,游客也最多,天南海北地汇聚在一起,吵吵嚷嚷,交通堵塞,风景再美,居住体验也肯定很糟糕。
母亲虽然喜欢热闹,可向来顺从,父亲不同意,她也不会无条件地满足女儿。
因此很长一段时间,这都是她心中的执念,跟身边的很多朋友都提起过。犹记得有一年秋游,学校组织去明珠山,她站在一颗大石头上毫无包袱地张开胳膊朝山下喊:“我早晚有一天要住在这里!”
结果一回头,发现沈启明也在,就坐在不远处的一棵树下看书。那会儿对方还是个冰凉冷郁的少年,比现在被商场历练出的形象更加尖锐,看人的眼神都像带着刺似的,被她吵到,他倒是也没生气,合拢书瞥了她一眼就走了。
当时她在沈启明跟前的人设还是温言细语的小可爱,发现自己崩人设还吵到了对方看书,那叫一个无地自容。
结果没想到,当时的她一语成谶,多年后跟沈启明的婚房,居然就坐落在了这片枫叶里。
订婚那天沈启明爸妈很晚才来,手挽手亲亲热热出现了半小时不到就又走了,当时金窈窕挺紧张的,沈家父母走后,就很紧张地问沈启明,是不是他们不赞同他俩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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