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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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反悔了呢◎
夜风飘过,落针可闻的寂静。
徐行知攥着她的手腕,那一握肌肤,细瘦温热。
沈清央低着头,一言不发。
良久,徐行知慢慢松开她的手,白皙手腕上,指痕深深浅浅。
“钥匙在我房间抽屉。”他向后靠,毫无情绪,“自己去拿。”
-
心理学上有个实验叫“白熊效应”。
越想忘,记忆越深刻。
沈清央也不记得,那个斯文优异,温和有礼的徐家哥哥,是什么时候烙进了她的心里。
或许是因为初见时,他过于冷淡的态度;
又或许是因为,她见识到了他做人的真实底色。
学校里,他是声名远扬的好学生,提起徐行知三个字,同龄女生无不害羞钦慕,说他真的很好很好。
成绩好,长得好,做人好,样样都是无可挑剔的。
有人说,他拒绝女生的表白,都是口气温柔的,会收下对方的情书,再轻言婉拒。
听上去,真是无可挑剔的人。
可沈清央总觉得他性格好冷淡。
他不怎么开口同她讲话,若非她主动求助,对于她的事,也不会多操心半分。
至于那些所谓的情书,她从未在家里看到过。
“行知哥啊。”裴亦拿逗猫棒逗喵喵的时候,对她问起徐行知做出解答,“他是挺好的,我爸妈都很喜欢他,总让我向他学习,可是他不大好亲近。”
“太客气了。”裴亦说,“我总觉得他好疏离,懒得搭理我。”
是这样的,接触多一点的人都感觉得到。
沈清央肯定自己的感受没错。
于是刚来那两年,她小心翼翼和徐行知保持着距离。
那时候徐行恪在外读大学,寒暑假回家,这个年长她许多的大哥,比徐行知好相处得多。
可她的注意力总是不自觉会被徐行知吸引过去。
或许是因为他和她一样,在这个家里总有游离感。
徐行知的亲生母亲,沈清央喊作连姨,离婚后她去了美国。
方琴和徐教授结婚,带来了徐行恪,他们更像一家三口。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沈清央开始不自觉模仿徐行知的一言一行。
他的礼貌,他的温和,他的淡薄,都被她照葫芦画瓢学去。
后来那一次,徐行知跟她说,缘迹不缘心。
沈清央好喜欢这句话。
于是她越发毫不费力地融入周围环境,同学师长都喜欢她的温柔可亲。
广播站事件后,她和徐行知关系近了许多,彼时她才高一,他正在备战高考。
即便是那么紧张的时刻,徐行知也显得很轻松,偶尔还会收拾出自己高一的笔记本和复习本送给她。
男生字迹清隽有力,字如其人,锋芒内敛于笔锋之中。
六月,徐行知高考结束,次日是谢师宴,他和班里的同学师长一起吃饭。
那天晚上,沈清央房间的浴室花洒出了问题,她拿上衣服去了走廊的浴室洗澡,回来吹好头发才发现自己把胸衣落在了浴室。
走出卧室去拿的时候,看到浴室里开着灯,她脸色都白了。
抬手敲门,里面传来徐行知的声音,问是谁。
“是我,哥哥,我的衣服忘在里面了。”沈清央脸几乎要红爆炸。
安静了会儿,门从里面打开。
她甚至不敢看他,低着头进去找自己的衣服,衣柜里摸索半天,正奇怪在哪儿时,身后传来一道提醒:“洗脸台上。”
……
沈清央整个人一僵,机械地偏头,而后迅速把白色胸衣揣到怀里。
“哥哥。”她声音低若蚊蝇,“那我走了,不打扰你洗澡了。”
这话说得有些怪。
但徐行知只是嗯了一声。
沈清央走到门口,离开前她鬼使神差回头看了一眼,刚好看到徐行知在弯腰洗脸。
水淋过修长干净的手指,弄湿他漆黑的眼睫与头发。
他身量很高,已经有了青年的模样,喉结,手臂,让她想起同桌上课时偷看的那些言情小说。
“在看什么?”
清沉男声响起,沈清央才发现自己看失神,耳朵霎时通红,对上徐行知平静的目光,她紧张得心都要跳出来。
抱着胸衣摇摇头。
徐行知抽出毛巾擦脸。
“很晚了。”他眼也不抬地说,“去睡觉。”
-
因为工作忙,沈清央夜里已经很久不做梦。
醒来时,她发了一会儿呆,才慢吞吞去拉窗帘,让阳光驱散卧室沉淀了一夜的黑暗。
之后几天,手里的并购案临近收尾,沈清央又飞去了南京出差。
回来那天是周五,北城在下雨,春雨万物生,她在出租车上接到庄敏的电话,问她有没有时间来家里吃饭。
天色尚不算晚,她想了想,让司机师傅调转车头去林家。
庄敏现在的丈夫是位高中数学老师,工资算不上多富裕,一家三口住在老小区一百多平的两室一厅内,沈清央拖着行李下车,顺手从门口买了点水果。
林清宇在小区门口等她,帮她拎行李撑着伞,高兴地说:“姐你终于到了,妈妈做了好多你爱吃的菜。”
沈清央弯唇笑笑。
五岁之后就没在一起生活过,庄敏真的知道她喜欢吃什么吗?
不过这话也只是在心里想想,并未说出口,到了林家之后,沈清央仍然客气地喊妈和林叔叔。
林潮生是个挺好脾气的男人,温和顾家,身为老师,工作也不是很忙,有足够的时间陪家人。
不像她爸爸,年轻时大把时间耗费于工作。
庄敏做了五菜一汤,有鸡翅和排骨,沈清央旅途疲惫,胃口算不上太好,简单吃了点蔬菜,盛一碗汤喝。
饭后,庄敏让林清宇去刷碗,顺便切点水果。
沈清央被庄敏叫到卧室里,安静对坐了一会儿,她看着对方犹豫的神色,主动给台阶下:“妈,是有什么事吗?”
庄敏叹了口气:“还真有点小宇的事想找你帮忙。”
“您说。”
母女二人其实长得挺像,但气质截然不同,多年家庭主妇的生活让庄敏的美貌大打折扣,她看着眼前神色淡淡的女儿,还是说出了口。
沈清央还以为有什么大事,原来是想托她帮忙给林清宇找份暑期实习。
林清宇现在大二,再开学就念大三,读的计算机专业,成绩不错,但学校实在一般。
“他自己现在正在投简历,但想去的大公司都没过,能去的只有小公司,你看……”
沈清央默然:“现在大公司招聘第一轮一般都是机筛,他的学校不可能过的。”
“所以想问问你有没有什么认识的人可以推荐他进去。”庄敏忧愁道,“他自己要强,不肯让我找你帮忙的。”
沈清央没说话。
“清央……”
“简历给我几张吧。”沈清央还是没拒绝,“我帮忙问问,不一定能成。”
庄敏一喜,连忙起身去找简历:“好。”
又叮嘱:“这事别让小宇知道,怕他心里不好受。”
临走时雨下得小了,空气湿漉漉的,林清宇送她到小区门口。
等出租的间隙里,沈清央主动问起他暑假的的安排。
林清宇手里伞大半偏向她,自己戴着卫衣帽子,神情开朗:“我准备去公司实习,正在投简历呢。”
“还顺利吗?”
“还好,刚开始,没什么回信。”
沈清央扭头温声问:“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公司吗?”
“当然有了。”少年眼里满是希冀和憧憬,“想去那几家大公司,凌光、星启……当然,最想去的是维斯!”
“不过估计没什么希望。”他挠挠头,有些颓败,“这些公司学历卡得都很严,尤其是维斯。”
沈清央听了一会儿:“你很喜欢维斯?”
林清宇重重点头:“当然,维斯……创始人很牛的,不过姐你可能没有听说过。”
出租车驶来,沈清央从他手里接过行李箱:“我走了,回去吧。”
“姐姐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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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之后,沈清央看了看林清宇的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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