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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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净繁这段时间在庙里给程干祈福,老太太心诚得很,程干是一天比一天健硕。沈净繁说给程干上的香烧得很旺,菩萨也说了,这程家老爷子能长命百岁,程榆礼那会儿就站在大殿门口,似笑非笑看着她奶奶一丝不苟地擦着佛台的烬。他说:“爷爷不活到一百,我都不能洗刷冤屈了。”
沈净繁折过身来,戳一下他:“你少说两句,要不是你,你爷爷能遭这罪。”
程榆礼不反驳,搀着老太太往外面走。
“你这两天又给你爷爷说什么不该说的了?他听到你名字就心烦。”
程榆礼微笑一下:“让他心烦也是好事,比常管教我要好。”
沈净繁都听不下去:“啧,怎么说话呢。”
程榆礼说:“事实证明,多磨磨嘴皮子还是有用的。他现在完全不跟我提婚事了。”
沈净繁听了哈哈大笑,“你也真是会见缝插针。”
他也淡淡笑着。
病魔会把人折磨得柔软一些,程干现在会伸手去接程榆礼的水了。不过还是不愿意和他说话,深深怄气。
他和沈净繁去吃芥末鸭掌。隔着一张方桌,看着对面老太太把这饭吃得喷香。程榆礼平静看着,在想去年带见月来这家店的时候。祖孙三人坐着,往昔光景,历历在目。也是奶奶在讲,见月安静地吃东西,她一向斯斯文文。
沈净繁话是真多,说个没完。程榆礼却全程在走神,没听进几句,等老太太说累了,腾出嘴去进食的半分钟,他忍不住问了一句:“奶奶,你说人要怎么样化解执念?”
沈净繁一眼猜到他心里想什么,不假思索说:“时间。”
程榆礼却说:“如果说,时间对我来说是折磨呢。”
沈净繁不以为意:“那就是还不够久。”
程榆礼道行太浅,他怎么能那么强大的定力做这个世界的旁观者呢?或许他活到奶奶这个岁数,就能看开许多事,可惜他现在还不能够,看不开,走进死胡同。
再一次意识到,他高估了自己的疗愈能力。
许久之后,程榆礼轻描淡写地说:“可是时间只让我认识到一件事,不是她不够勇敢,是我不够强大。”
他轻轻托着腮,真挚地剖出他姗姗来迟的自责。
沈净繁放下筷子,说道:“没人能够总圆满,是人都有遗憾,你要是不打算去填补遗憾,就趁早放下,也放过那丫头吧。”
程榆礼一筷子没动,听奶奶这么说,愁绪又绞成了一团。他轻缓地吐出一口气,闭上眼陷入长久的沉默。
他在想,他怎么这么软弱,只不过一场离别,就叫他体内塞满无处发泄的郁结。原来人可以看起来妥帖而光鲜,心中却是一片千疮百孔。
最孤独的时候,连呼吸都疼痛。明明他从前那么享受独善其身的快乐。
碗里落进一只荷包蛋,是奶奶夹过来的。沈净繁说:“吃点吧,你净这么空想也没用。哪天不忙,跟我去听曲儿。”
沈净繁知道,程榆礼已经慢慢把听戏这点爱好给戒了。
半天,他声音微微沙哑,答非所问说:“我去结账。”
沈净繁叹一声,摆一摆手:“去吧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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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到侧舟山是十月末了,秋冬的交接时节,可谓严寒。
程榆礼手机里多添加了一则陌生城市的天气预报。当时心血来潮加进去,后来想删除掉,却几番心理斗争未果。
只是天气预报而已,能看出什么呢?几个数字,几个天气符号。隔着万水千山,去揣测她那边的阴晴。雨后的天空会是什么颜色,暴晒过的路面会不会滚烫。
程榆礼常做出这样的傻事。
那日的手机推送告诉他,新一股冷空气到了平城,南方开始大面积降温。降温季节,该提醒爱人添衣,而他独自在孤寂的家乡,眼中只有一片无能为力的落寞。
平城,对他来说太过陌生了。想必她也没有在外久居的经历,会不会适应呢?
见月有一件在秋季很喜欢穿的大衣,浅浅蓝色,挂在她的衣橱,没有带走。这样浅淡色彩的衣服把她气质衬得很干净。轻掀起大衣衣摆,看到叠在里面的牛仔裤。
裤子也是她喜欢的,但见月太瘦,裤腰过大。不知道她现在身上有没有多长些肉。
衣帽间的香气被裹挟进一股冷淡的潮。
他早取走他的一半东西,另一半还放在原地。她一次都没有回来过。
程榆礼担心衣物受潮,于是放到洗衣机里清洗过一遍,细心晾晒。
走过每一块地砖,几乎都能够想起他们曾经在这里有过什么样的交谈。
“见月……”他坐在满是温香软玉的印痕的床前,轻轻念她的名字,声如飘絮,渺渺茫茫。无人应答。
在卧室坐到夕阳落山,看着阳台晾衣杆上衣袖飘摇的影。他终于动了动僵硬的身子,走过去,慢条斯理地清理好洗干净的衣物,放在鼻尖轻嗅,最后一抹残存的女子香消失透了,上面只剩下阳光的气味。
书房,一切如旧。
她的旗帜与肖像画都还在。让橙色日光映得温暖。
书桌上的刊物、资料,她也没有带走。程榆礼视线扫过那摞成一叠的书本,最上面一册书是汪曾祺的《戏梦人间》,指尖擦过封面,带下一层厚重的灰。他拨起书页,哗啦啦翻了几下,里面有她做功课的彩笔标记。见月的字很漂亮,她花时间练过。
用纸巾擦净封面上的灰尘,他抄起这几本书,打算放进书架。
而回身去看,书架已经被塞满,无处安放,他扫视一圈,只看到最上层有一两处空格。
程榆礼抬手,将这几册书塞到高处。
有些满了,不小心将旁边摇摇欲坠的几本书撞倒。稀里哗啦落了一地。
程榆礼忙要俯身去捡拾,他伸出的手却在看到地上某物的一瞬间顿住。
那是一枚月见草的标本,薄膜上有一两片脚印被晕开的印记,像是泪渍,里面夹着两朵花。
这个东西……
恍惚有几分熟悉。
程榆礼隐隐预感到了什么,神色微微动荡,他俯身把它连同旁边的牛皮纸笔记本一道捡起。
标本被夹在指缝中,他动作轻缓地掀开陈旧的纸张。郑重地打开一个女孩尘封的过往。
第一页,赫然映入眼中的是一个少女稚嫩又灵活的字迹。
【程榆礼。原来你叫程榆礼啊。都说人如其名,好像是真的。因为你看起来确实很有礼貌。
今天是我第二次见到你了,自从那一天在雨里你为我撑伞,我时常会想到你。我看到你在主席台讲话时,莫名其妙就很开心。
回到教室后的这节语文课,我心神不宁想着,高三十班的教室在哪里。我拿出开学发的学校地图在找,我偷偷猜测,不知道你现在在学校的哪个角落里听着什么课呢?于是,我就这么走神了一节课。听起来很对不起语文老师。
你说,这种感觉是不是就是喜欢啊?算了,你不知道。你连我是谁都不知道。】
站不住,只能倚靠著书架来支撑住发软的身体,程榆礼眼中升起一片冰凉的雨雾,发抖的指尖轻轻地擦过页脚的时间。
是九年前。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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