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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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明日我多睡会儿,我现在日日中午起床,我都怕人家说你娶了个懒惰的女子。”窈娘打了一个哈欠。
沈临风拉过她的胳膊暗自把脉,见脉象平息也松了一口气。
窈娘吃过饭之后,又有些累,今日睡的比沈临风还早,沈临风则等她睡着后,又想起自己的前途,许多人都说要等,或者要熬,但若不靠着年轻做些事情,年事日高,恐怕无心于仕途了。
况且,他和窈娘想的不同,所谓真相,每一个人都希望公平,似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游大怎么会突然自缢,谁也解释不清楚?人必须爬到高位,才有所谓的公平。
就像颜家陪嫁来的下人,如今发月例的人是沈家,即便她们听从女主人的,也在他面前献媚,人心真是丑陋。
想到这里,他亲自掌灯到床边看窈娘的睡颜,见她小鼻子呼吸均匀,不由觉得很可爱,又想天下竟然有这样好的姑娘,他唇角勾起。原本被她的孝道所感动,被才华品貌吸引,到如今却是全身上下无一不吸引他。
“睡吧,我的好姑娘。”沈临风拿起灯盏放到桌上。
次日,窈娘醒来时屋子里寂静无声,她摇铃后,下人方才进来伺候她梳洗。
顾妈妈笑道:“大爷说今日不出题了,说您的账本也做的很好,让您这几日多歇着,反正家里也就你们俩,别太操劳了。”
“多少人看着我呢,不过我倒是可以休息两三天,前几日从早忙到晚,也算是已经操劳完了。”窈娘伸了个懒腰。
顾妈妈和伺候的人怕她肚子饿,又上了各样的粥和菜。
吃完,她去园子里转了一圈,又在家里窝着,想起沈临风每日冒着风雪去上衙,她便吩咐人送了一份参汤去翰林院。
正收到参汤的沈临风也很意外,因为窈娘其实很少跟他送东西,总觉得办公事的地方就办公事。
周围的人都打趣,人人都知道沈临风新婚不久。
沈临风喝了一碗参汤,看着外面的风雪:“这风雪看起来似乎久下不停啊。”
衙门在年底也关了,沈临风难得在家闲着,今年没有沈老爷和沈夫人在,但祭祀还是在大房,这些礼节沈临风虽然做过好几年,但今年尤其慎重。卢扇儿也是头一次参加这样的祭祀,但女人们是不进祠堂的,只不过她见颜氏年纪不大,那一摞摞的祭祀所用的糕点却一丝不错,拜祭完了之后,还拿出来分给大家吃。
“诸位婶娘,嫂嫂们弟妹,你们都尝尝吧,我头一次做这些,总怕自己做不好。”窈娘谦虚道。
沈二夫人见她吃的这花糕,气孔较小,颜色均衡,和之前的味道想必没有太大的区别,她也不是那种当众为难人的人,这不是她的人设,所以她率先道:“你这个年纪,就能操持祭祀就比许多人强了。”
“二婶真是过誉了。”其实窈娘能听的出来她是在说自己虽然做的不足,但是她们都能包容。
卢扇儿突然觉得自己要学的很多,颜氏平日看起来根本不下厨房的人,居然还能带着人做祭祀之物,也是不简单。
她们一大家子,男女分开坐下,沈二夫人和卢扇儿坐在高堂,窈娘等人另外坐一桌。
邵氏颇为矜持,夹了几筷子菜就不吃了,窈娘和她面上和好了,但是知晓她心底是不服自己还记恨自己,所以也并不与她多话。说白了,以前沈夫人这个大家长做的过于称职了,现在变得正常了,她们还不适应。
清大奶奶近来人缘倒是颇好,她还对窈娘道:“我问了二伯母,她们那边是准备了七天的戏酒,我们便准备在元宵节之前也办几日,不知你们大房怎么安排的?”
“我初二是要回娘家的,今年老爷太太都不在京里,我们也就接些近亲和朋友们过来,我们大爷说逢六是吉日,故而今年定初六。”窈娘也不想办那么多戏酒。
清大奶奶心想大房倒是越来越抠门了,只是面上不好说出来。
不过,王氏倒是很羡慕窈娘,她能当家作主,自己想如何就如何,这点比她强,她现在还得事事听婆母的。
饭毕,还未说完话,邵氏就道:“我担心家中的孩子吃不好,就先回去了。”
她在年前产下一子,沈临江和她都欣喜若狂,如今邵氏也是事事一幅有子万事足的样子。她这一走,清大奶奶城府颇深,并不表现出来,韩若华刚嫁过去不久,且沈三郎还要读书,夫妻二人也没有常常被窝里翻红浪。
王氏却有些羡慕:“真是羡慕江二嫂嫂,我们女子所盼望的就是相夫教子,她如今是什么都有了。”
今日王氏多吃了几杯水酒,也是有感而发,她和沈邦彦的关系很一般,二人不怎么同房。可是她又想成为人人称颂的贤妻,可贤妻哪里能没有自己的孩子?
窈娘却笑道:“肯定会有的,说起来儿女都是缘分,二婶常常积福,又行善助人,你肯定将来会儿女双全的。”
这话倒是说的很妥帖,王氏道:“谢嫂嫂吉言。”
“我也不是说什么吉言,就是咱们同时嫁进来的,大家都是一样的。”窈娘今年就十六岁了,她想再等一年有身孕也不迟,她也没那么着急。
王氏颔首。
饭毕,沈二夫人等人出去只觉得风雪阵阵,从大房角门到二门时,突然有个东西掉下来。她身边的钱妈妈捡了起来,却见是一枚玉佩,玉佩上写的一个字,钱妈妈不识字,遂递给了沈二夫人。
“这仿佛是谁的玉佩,怎么恰好落在您的脚边了,老奴看这玉色真好。”钱妈妈还从未见过水头如此足的玉。
沈二夫人年纪大了,但她眼不花耳不聋,身体比沈夫人好多了。她拿起那块玉,上面俨然写的是一个“羿”字,上面打的络子看起来已经饱经风霜了,但是这络子的手法却很熟悉,这是打的梅花络子。
当年毕家落魄后,就是靠她们娘几个做针线挣钱。
只是后来嫁进沈家之后,沈家富贵,她很少做那些讨厌的针线了,每次做这些都是作为礼物送去,这仿佛就是当年她打的。
沈二夫人心一紧,她见除了自己身边跟着的仆从就空无一人,再折返到西角门去,见墙角附近没有任何脚印,她冷哼一声,不管谁在装神弄鬼,活着她都不怕,更何况死了。
钱妈妈不明所以还问道:“二夫人,这是什么?”
“没什么,不知道是谁家孩子丢的一块玉佩。”沈二夫人回去之后就把这块玉佩放桌上的匣子里。
夜了刚收拾好,窈娘已经回来睡了,沈临风坚持他自己守夜,让窈娘早些回来歇息,怕她伤身子,还把她送往正院。
“宝宝,好好休息,今日我守夜就好。”
“方才你出去送客送了好久,都是自家人,你怎么跟送我似的送这么远吗?”窈娘怕他冻着。
沈临风摇头:“我没事儿。”
窈娘笑道:“你不必送了,我无事儿的。”
一贯到点就准时睡觉的沈临风要守夜,窈娘也是心疼的很,但是也没办法,有时候即便是夫妻,也不能动摇对方的坚持。
因为沈临风守夜,沈邦彦和沈家几位兄弟也都留了下来,他折返回来时,还听沈邦彦打趣道:“风大哥真是疼嫂嫂,还要亲自把人送回去再回来。”
“诶,你嫂嫂弱龄嫁给我,她父母兄弟又不在身边,我若不多照顾几分也不成啊。倒是你,二郎,今年你乡试未过,也不必气馁,过两年一定会中的。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沈临风拍了拍沈邦彦的肩膀。
沈邦彦没想到沈临风一下就戳到他的痛处了,他若三十岁中举再及第,那至少还有十年的功夫呢。
其实若是沈临风没中,他们沈家一众子弟读书也没什么,但是沈临风已经进了翰林院了,就已经遥遥领先了。
沈临江叹了一口气:“科举怎么就这么难呢!”
“还是临风一路连捷。”沈临清夸起沈临风。
沈临风笑道:“我算什么,说起来我可比不得大哥哥,那时候他读书完全都不必那般勤奋,天生的过目不忘。”想到这里,他又语气惋惜道:“可惜天妒英才。”
沈临清年纪和沈临羿差不多,他当时还很嫉妒羿大哥,那时候他母亲还在,母亲性情高傲,就一直逼着他学到半夜,即便如此也赶不上羿大哥。
沈邦彦听着他们说起沈临羿,忍不住道:“我娘那时候对羿大哥比我都好,全家上下就没有不喜欢他的。”
沈临风眼神暗了暗,又笑道:“二婶的确很疼羿大哥,不过她更疼邦彦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