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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爸给我在本地找了个工作,在电子厂插电线,包吃住,一个月一千五,不少了。

我不愿意,我说我要去S城——那是一个离我们特别远的南方海滨城市。

“我不想着南方多赚点吗?小伟眼见着越长越大,用钱的地方多了。我还能让你一把年纪打工去啊?”我的一大天赋就是会哄人。

小伟是我爸再婚之后给我生的弟弟,跟我差了十岁。

我爸听了果然很感动,给了我三千块钱,我就坐了去南方的火车。

其实我撒谎了,那小兔崽子我根本就不打算管。

去南方,是因为那里有程厦。

他如愿考上了S大。

我去的时候,他们刚刚军训完,大家稀稀拉拉的往回走。

我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在那个男女比例7:1的工科学校,我的回头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一群土里刨出来一样的男生,穿着军训服往这边走,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程厦!”

他无论什么时候,都那么干净,清清爽爽的像一朵云。

他很吃惊:“任冬雪,你怎么会在这里?”

对他而言,我失踪了一个暑假。

“来祝你生日快乐呀!现在我在瑞简科技上班,离你这里五站地。”我站起来,笑眯眯的递过我的礼物:“程厦,生日快乐。”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这个城市找到了工作。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他的生日赶了过来,

“这就是嫂子吧!你小子深藏不露啊!”

他周围的同学开始暧昧的起哄,他回头笑骂了一句,接过礼物,说:“来怎么不说一声啊,等久了吧?”

“还行。”

四个钟头,不算太长。

“走,我请你吃饭去。”

他带我去食堂吃饭,一个暑假不见,他却像春笋拔节一样长大了。

他瘦了,五官更加精致,头发留长了,说起大学生活来神采飞扬。

不像是记忆里那个爱脸红,心软又别扭的书呆子了。

这一次是我安静的听他说,因为真的插不上嘴。

吃完饭,他送我去了地铁站。

“到家给我发个短信。”他朝我摆摆手,准备走。

“程厦,我有话对你说。”

打了一百遍腹稿,我的声音还是颤抖的一塌糊涂。

“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特别喜欢你,以前你说你要学习……现在我想问你,能不能……”

我说了一百次喜欢他。

这却是我第一次正式表白,我紧张的语无伦次。

那时候的我年轻好看,周围有很多男生追捧着我,他们说我看上程厦这个书呆子,是他走运。

所以我不知天高地厚,也不知道我们之间究竟横搁了什么。

可是现在。

百年历史的大门,恢宏的教学楼,以及谈笑风生的大学生们,都让我无形的感受到了那种距离,我和程厦,是两个世界的人来着。

“我还不想谈恋爱。”

程厦似乎有所预料,他非常干脆利落的拒绝了我。

夜里很静,能听见不远处的海浪,轻轻地撞击着岸。

沉默了一阵,他说:“你没事吧?”

职高少女得不到一中的学霸,那么工厂女工也得不到985的大学生,我终于没有办法再沉浸于那些甜美的幻觉中。

“喂,程厦。”我仰头看着他,努力的不让眼泪掉下来:“你永远都不会喜欢我这样的人,对吗?你告诉我,我就不会等了。”

他挠挠头,从兜里掏出一包纸巾来,给我擦眼泪,一边擦一边说:“你别乱想,我是真的不想谈恋爱……咱俩都在这个城市挺好的,互相有个照应,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随时过来……”

我摇摇头,用力抱住他,他浑身僵硬,却没有挣脱,我一边小声啜泣,一边想,怎么会呢?

怎么会有这么心软,又这么残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