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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福以前是个不太招人喜欢的人。

用亲戚的话说,就是个街溜子。

坏事干了一箩筐,好事一件没办成的烂人。

人生的前面二十多年,没几个人说过他的好,天灾爆发后他更是成了彻头彻底的混账。

后来撞进了五马山,为了混口饭吃,他不得不开始“伪装”自己,每天努力训练,服从上级的指挥,努力让自己像个“好人”,就是为了能被这个每天有饱饭吃的地方接纳自己。

可能是装得太好了吧,在新兵营就总是得到教官的表扬。

被表扬的感觉怪怪的,有点羞耻,但确实也有点舒服。

后来他莫名其妙就被看中,得到了一个排长的职位。

之前从未体验过的一种名叫“荣誉”的东西突然就出现了,他发现做个“好人”的感觉还不错。

他小时候总觉得自己能干成点大事,比如当个大将军之类的,后来这种可笑的梦想很快就被生活挤压成了垃圾,塞进了梦里。

现在好了,死之前好歹也算当了两天保家卫国的军人,也算一定程度给自己失败的人生一点小小的慰藉。

至少是比死在和老鼠争抢一丁点残羹剩饭的斗殴中来得光荣。

排长咧,军官诶,老朱家三代都数不出一个军官来。

“我他妈到了下面,看谁敢笑我。”

朱小福这样想着,感觉身体逐渐变得温暖。

这就是死亡的感觉吗。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很长的几年,也许是短暂的几秒,他感觉有头猪一样的玩意儿压在了自己身上。

还混杂着一股熟悉的口臭。

“排长,咱们的人来了,咱们有救了!”

隔壁铺那个死鬼兄弟兴奋的呼喊在耳边响起,朱小福睁开眼,有些狐疑地朝他看去。

“你也死了?”

“死毛,快起来!一团的人来了!”

朱小福坐起身,茫然地摸了摸胸口。

被弹片射中的插板碎片还在,但胸口断裂的骨骼却不痛了,反而有些痒痒的。

他隐约感觉到,这具本该死去的身体,似乎又迸发出了新的生命力。

就像他之前糟烂的人生突然就得到了升华一样。

站起身抬头朝前方看去,那些原本还在猛烈进攻敌人此时像是遇到了什么危险一样,正在慌乱地往后撤退。

更远的街道上,一群穿着五马山制服的士兵突然撞破长街上的火海,朝着那群自卫军倾泻弹药。

那些自卫军瞬间就被强大的火力击溃,四散地逃进了两侧的建筑里隐藏。

一个朱小福很眼熟的年轻面孔跟个不怕死的愣种一样直挺挺地走上街道,举着喇叭大喊道:“你们的团长已经被我干掉,所有人立刻放下武器投降,违抗者格杀勿论!”

“是村部保安队的刘涵!”

凤凰村村部真有一个保安队,只不过名为保安实为林枫的亲兵,精锐中的精锐,猛男中的猛男,屁股夹不碎核桃都没资格去当这个保安。

所以刘涵跟别人说自己是保安队大队长,确实没骗人。

更多的五马山士兵冲了过来,载着重机枪的装甲车嚣张地撞开街上的杂物,碾着尸体扬长而过。

朱小福如梦方醒,欢喜地捡起枪:“妈的,兄弟们,快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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