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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于谦,木讷耿直,拥有卓越才智,却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官员。曾经救大明于将倾,在朱祁镇狂送50万精锐,秒变瓦剌留学生之时,靠着新招入伍的兵卒,硬生生在瓦剌大举进攻下守住了顺天府,寸土不让。

后因为说出了国家第一,皇帝第二,拥立新帝,而被明英宗怀恨在心,其留学归来后,靖难成功上位,第一件事就是违抗皇太后的旨意,把于谦砍了。

也让于谦写下了脍炙人口的诗篇——“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由此可见,于谦是一个不懂转弯,死磕到底的执拗性格,在大明官场,属于你不死死谁的存在。也正因为知道这些,林川从担任卫镇抚开始,可以说是不遗余力的,锻炼于谦与各路官员打交道的能力,光是业务场的酒,于谦敢说自己喝过一池塘之多。

今天的于谦,虽然也只有二十多岁,却已算官场老油条,什么人没有见过,处理各种场面上的事情堪称得心应手。属于你还没伸手,他已经开始笑了,让你舍不得打下去的那种。

既然出关执行皇命,他早就做好了跟刘安打交道的准备,所以当刘安邀请去小酌时,他还带上了最后两瓶林川送的光瓶茅子,一来这酒可以打通任何小馋猫的味蕾,二来也避免对方在酒水中下毒的可能。

虽说就现在的这种50对3000的局面,刘安真要弄死自己,也没必要搞这么多花里胡哨的动作,可林川卫的规矩就是小心,于谦也是继承了林川的优良传统。

很快,他们便来到了刘安的豪华马车,对外的幕帘已经被掀开,里面的矮桌上摆了各种美食,小德子在四周挂上了小灯笼,将车厢里照耀的跟宴会厅一样亮堂。

“来吧,于大人,您是贵客,要上坐。”刘安比着请的手势。

“在下恭敬不如从命。”于谦脱鞋上车,与刘安对视而坐,也没拿自己当外人,直接上手开起酒来,“来来来,这是昔日国柱爷留下来的好酒,最后两瓶,你我二人,不喝完可不能下桌子。”

“早就听闻,方大人的白瓷瓶,在朝廷里可谓闻名遐迩,多少人千金难求一回闻,想不到于大人如此爽快,直接拿出来品茗,那今天,本公算是有口福了。”

刘安也不坚持非喝自己的,说明至少他没有在酒水里做手脚的打算。

“厂公大人,您先不喝,在下自罚三杯。”于谦给刘安倒了一杯,却给自己面前一顺倒了三杯,不知道的还以为他馋酒了。

“这是什么规矩?我邀请于大人喝酒,您是何罪之有?上来先干三个?”刘安也是不由笑了。

“第一杯,是我替刚才不懂事的兄弟们赔罪的。他们一直待在土家堡,鲜少外出,不懂规矩,顶撞了厂公大人,还望大人不记小人过。”于谦说完,一饮而尽,又端起了第二杯。

“于大人想太多了,本公知道边塞生活何其艰苦,林川卫号称大明第一卫,自然训练也是大明第一苦,有些脾气,完全可以接受的。”刘安脸面上没有任何介意,心里全是主意,这种人才最可怕。

“这第二杯,是我为自己的冒昧,这半个多月以来,我们一直单独行动也不听从厂公的命令,原则上您才是这次行动的指挥,只是林川卫习惯了独来独往,也没给您面子,还望见谅。”于谦再次一饮而尽,酒量不是一般的好,要知道他们用的杯……是茶杯,一杯2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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