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乌有之乡(十)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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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石火间,迅猛龙膝头一阵剧痛,好像有根长针捅穿了他的髌骨。高大的警果骤然失去平衡,将小桌、印堂发黑的秃顶法官一起压趴在地,与神圣的白光和一颗暗处打来的子弹擦肩而过。
现场一片混乱,秃顶法官被电得只剩眼白,驿站里围观的群众们惊叫着乱跑,水浑了。
躲在暗处放冷枪的洛错过机会,暗骂了一声。
“真实之钟”确实会有精神压力外溢,但只有当它是花面——也就是检测结果为“真”时,才有那种让人心神震动、肃然生敬的感觉,而一旦“蛇面”出现,周围所有人都会被座钟拉响一级警报,没有防备的卫兵会立刻进入战斗状态。
这种时候,回答问题的人有任何可疑动作都是作死,会刺激应激的人们直接动手,更不用说那“警果”还大喊大叫着挟持法官了,因此他开枪是很自然的。驿站长本想在那“警果”制造出混乱后,直接放冷枪结果对方以绝后患,谁知这么近的距离居然失手了!
此时当着这么多火种和卫兵的面,没法再补一枪,洛当机立断,放弃射杀迅猛龙,直接跳到下一步——
真实之钟外溢的精神压力会让人紧张,紧张就会出错。当迅猛龙大喝出“法官是凶手”的一刻,场中有几个人在猝不及防的双重刺激下,露出了破绽。
除了佐伊和法官,参与“那件事”的还有他们的几个狗腿子卫兵。一大早,洛特意以“这批外来者来历不明、人数众多”为借口,把能叫来的卫兵都叫来了,包括那几个凶手。
洛藏身的地方,正好能把凶手们的脸色尽收眼底:在迅猛龙喊出“凶手”那一刻,凶手们不约而同地看向了他们中一个褐发的卫兵。那褐发卫兵被同伙目光聚焦,下意识地捂住胸口。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迅猛龙身上时,捂着胸口的褐发卫兵悄然缩进人群,要往后退。
洛毫不犹豫地锁定了他。
医生方向的火种没什么战斗力,很少搀和危险的事,而火种本身就是驱逐疾病强身健体的,所以他们寿命都很长,协会的几位长老都已经年过百岁了。“那件事”之前,洛做梦也没想到过父亲会死,他会成为这个驿站长。
十六岁之后,洛就一直在不同的镇和驿站之间游历,偶尔也去外族的世界冒险,短则几周,有时几个月都未必回来一次。他虽然是在这里长大的,却完全不了解驿站的运作,仓促上任的时候,他甚至不知道驿站里有多少武装。
他孤立无援,也不敢贸然求助途经驿站的火种小队,因为常年与各处小镇打交道的人是佐伊,他不知道她的人脉有多广,手眼能通到哪。
这座驿站位于血族的活动区,是“前哨站点”之一。和普通驿站不同,前哨站点的驿站长必须是火种。那些人当然不想要一个空降火种来发号施令,这种时候,洛知道自己只要“年轻懵懂好糊弄”,就会成为他们最好的选择。
他必须对父亲的死因一无所知,为他们编的故事“热血沸腾”,他必须毫无主心骨,做一个手忙脚乱、顾此失彼的驿站长,他必须不学无术,连作为火种的修行也荒废掉……
然后拿到那个证据。
他得在遗留物里的火种能力被人继承之前拿到它,否则物证消失,得到火种能力的人渣大可以出去找个地方躲一阵,回来给自己编个奇遇,自此摇身一变成为人上人。
洛没有余地徐徐图之,因为没有人知道那会是多久。可能那几个痴心妄想的凶手一辈子也踏不进火种的领域,也可能一觉醒来,“成王败寇”的荒谬现实就让所有的罪恶不见天日了。
洛一开始把调查重点放在了法官身上,毕竟那老家伙肾虚症状最明显。为了接近法官,他把自尊当鞋垫,踩着它公开宣称法官比他亲爹更像父亲,但那老东西城府比海沟还深,口头便宜不少占,破绽半点不露。
但在亲密接触这些人之后,洛很快发现,几个凶手之间的互动有些微妙:那几个狗腿卫兵跟佐伊和法官关系更密切,态度却反而没有以前那么恭敬,隐约有点较劲的意思,私下举止更傲慢浮夸。
洛立刻就明白了:那毕竟是一件“神秘”路线的火种遗留物。
“圣”路线会定期公开召集集会,筛选新火种。他们人数最多、最受人尊敬,但折损率也异常的高。作为火种,“神圣”们确实有很多资源和特权,同时,因为神圣路线修行的特殊要求,他们也必须遵守严苛的清规戒律,定期外出完成任务。
这是一条看似光荣、其实短命的路。据说“圣光”和“审判”两个方向的神圣火种平均寿命不到三十岁,哪有守着四通八达的驿站当土皇帝好?反正像佐伊这种人,是绝对不想成为“神圣”的。多年来,法官能一直霸占驿站的集会名额,一方面是他会钻营有权势,一方面也是因为有理想的人没有那么多。
但“秘”不同。
“神秘”的修行不求大义,只求之于己,认为火种能力的增长全靠自身领悟。“神秘”们几乎个个性格乖张,全是自私鬼。他们享有领地内小镇供奉的所有特权,又没有“神圣”们那些限制和危险的任务。
如果不是他们抱团而且实力强大,谋杀“神秘”的事件肯定少不了,秘路线的火种遗留物是真正的宝藏。
只要诱惑够大,人的贪欲能吞噬一切,尤其这件遗留物的来历见不得光。法官想独吞,就有被同党背刺的风险,他不想分享也得分享。
所以那件火种遗留物是通过某种隐秘的方式,在这一伙同党里流转的。
这对洛来说,是好事也是坏事,好处在于对方并不是铁板一块,可以挑拨离间,坏处是变数也多了,如果他贸然行动被对方察觉,遗留物会被迅速转移。而洛一旦暴露,他敢肯定,自己这手无缚鸡之力的“学徒”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就在这时,上天给他送来了一群迷路的羔羊。
洛本想做得更周全一点:他事先给此时在驿站的几支火种小队都发了匿名信,所以本来要走的马尾大汉他们才会驻足围观。凶手们齐聚一堂,迅猛龙打草惊蛇,随身携带遗留物的人会自己露出破绽,自己只要暗中引导火种们去抓现行。
中间出现任何差错都不要紧,只要把那愚蠢的工具人灭口,他就可以隐身——至于那个瑟瑟发抖的小男孩,很容易拿捏,威逼利诱或是干脆除掉都容易。
不料这么不顺,灭口失败,洛后路断了,只能破釜沉舟。
蓝眼睛的驿站长游鱼一样逆行钻过人群,抓住了那个疑似携带遗留物的褐发卫兵,将枪抵在对方后腰上,故意大声喊出对方名字:“罗杰先生,您这是要干什么去?”
神圣火种小队的马尾大汉循声看过来,立刻就明白了匿名信的来源。
乱哄哄的小楼里,人们七手八脚地把迅猛龙按在地上,解救了法官。
同时,洛一把揪住那褐发卫兵的胸口,扯开对方衣领,从里面拉出了一个吊坠。
梳马尾的火种大步走过来,扯下那吊坠,从背面的夹层里取出一小片人骨。骨片不知属于哪个部位,与人手接触的瞬间,马尾手上被激起白光。
原本都在看迅猛龙的人们都被这边的动静吸引,纷纷调转视线,马尾吐出口气,面色凝重地开口说:“这是一件火种遗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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