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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我们一定要抓一只厚甲龙给宝宝他们吃。”

“额……壳子很硬很厚的……你们难道还吃过乌龟?那可真厉害,我只听爸爸说过而已,从来没见过,很好吃吗?”←这是不知不觉被误导的埃姆。

就这样,随着大家的边走边聊,他们对彼此的了解也越发深厚了。

“搞不好我们是远方亲戚呢,这附近的族人多半都有血缘关系,你们俩多大了?你们长得真好看,回头我介绍对象给你们,你们一定会很受欢迎的。”埃姆有个非常不得了的爱好,他一旦觉得和对方熟悉了,就习惯性想给人家介绍对象。

原本轻松地气氛骤然无存,白和布莱克齐齐转头盯住了埃姆——

一瞬间,埃姆感觉自己变成了被大型猛兽的肥兔子(恭喜!你终于灵敏了一次!),抖抖抖,抖掉身上的鸡皮疙瘩,埃姆小心翼翼的忍住想要哆嗦的*。

“我、我问了什么不该问的问题吗?”为什么,同样是兔子,这两只怎么让人感觉如此有威压哦!

“我们成、年、了!”布莱克郑重道。他说完,不做痕迹的看了看自己和白,确认两个人确实没有露出马脚,这才放心。

幼崽生活在成年族人中间,其实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布莱克和白从小就被爸爸如此告诫了。

堪塔斯确实喜欢孵蛋没错,但是在幼崽长大一些,有资格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后,他们对于别人的幼崽就不热心了,一旦有了冲突,他们可以毫不费力的杀死别人的幼崽。所以,白和布莱克对于要到一个“堪塔斯部落”部落这件事,内心其实非常谨慎。

看到埃姆懦懦的点了点头,他们决定今后再提高一点警惕,绝对不露出原形,他们的原形太好分辨了,一看就是幼崽。

埃姆想了半天,觉得可能是找对象那句话让这两个人不高兴了。

他小心翼翼的观察了一下白和布莱克,心里忽然灯泡亮了:这俩人……是一对吧?

看着这两个人风尘仆仆一身标准难民装的样子,他的脑海里迅速补充了一个狗血的私奔故事。

放心吧,我,不会说出去的←埃姆心道。

三个人于是继续愉快的赶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