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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张俊兴,大约十点半的时候,一家三口才回到家。

苏大清和白秀宁看着银行转账记录,还有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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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明哲没管那么多,拿着衣服,去卫生间冲了一个凉,然后就熘回自己的卧室,呼噜噜大睡去了。

对于苏明哲来说,熬通宵弄极品装备卖钱,其实就是为了自己以后花钱,找一个合理的借口而已。

如今事情办妥,苏明哲睡得就香甜。

另一边,黎吧啦被苏明哲占了便宜,气休休得回到家,见奶奶都没给自己留早饭,也没心情吃,回到自己的卧室,冲了一个凉,准备睡觉。

只是睡觉之前,男人嫌弃自己皮肤黑的话,一遍又一遍的在脑海里过滤,让她心烦意乱。

好不容易睡着了。

还没过几个小时,中午的时候,又被奶奶叫起来吃午饭。

有起床气的黎吧啦,生气得和奶奶吵了一架。

“你自己吃吧,我不吃了。”

虽然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但是黎吧啦向来不食嗟来之食。

只要她和奶奶一吵架,就会绝食明志。

她奶奶也不管她。

在床上又躺了一会,怎么也睡不着了。

一点多钟,黎吧啦起来洗洗刷刷,决定出门走走。

东山岛,七月的天,虽然气温有些高,但是空气并不干燥。

毕竟,东山县是个岛,还是个海岛。

出门前,黎吧啦鬼使神差,拿了一把伞顶在头上,朝着算了酒吧走去。

算了酒吧,是黎吧啦表哥开的。

生意在东山县只能算一般,平日里混迹其中的客户,大多是一些市井小民。

黎吧啦喜欢在这里唱歌,从上小学的时候,就经常跑过来站到台上,拿着话筒,扭着身体,伊伊呀呀唱着自己似懂非懂的情歌。

黎吧啦非常有唱歌天赋,十二三岁登台的时候,就能获得满堂喝彩。

或许是父亲早逝,母亲出国的缘故。

她的心理有些早熟,从小就懂得人情世故,懂得人心狡诈。

(小说里,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大学毕业后,生下黎吧啦,就一起出国,在她十八岁成年时,她母亲还回来一趟,准备带着她一起出国,结果发现她怀孕,逼着她去医院堕胎的时候,这才发生了车祸身亡。)

也好像是因为,在酒吧混迹的时间太长了。

见惯了爱恨情仇。

也见惯了虚情假意。

她明白了一个道理:

人坐荆棘丛,不动既不伤。

所以,她在上初中三年里,收到过上百名男同学,甚至男老师,以及酒吧顾客的表白,但是她一个都没心动。

黎吧啦一度认为,自己已经看倦了人世间的爱恨情仇,这一辈子,自己都不可能碰到,一个能让自己怦然心动的男人了。

而她这一生将会用一种超然心态,观看别人的爱恶欲,憎离别。

可是,她今天有些心乱了。

那个男孩子看起来和她碰到过的所有男人都不一样。

虽然看起来年龄不大,和自己一样都是初中毕业生,但是眼神非常成熟稳重,比自己见过的成年人都要成熟稳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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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真的好帅。

到了酒吧。

这个时候才中午,除了几个店员,还有几个无所事事的小混混,并没有客人。

东山岛不大,人口也不多,刚满二十万人。

人口不多,消费能力可想而知。

大家开店,其实就是混个温饱罢了。

想要赚钱的人,基本上都去外面了。

“给我来杯西瓜汁。”

黎吧啦找了一个座位坐下来,一边喝着饮料,一边吃着在来时路上买的一份凉皮。

这大夏天的,因为炎热,弄得一点胃口都没有。

“吧啦,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

一个外形吊儿郎当、瘦骨嶙峋的小年轻,走了过来,他就是黎吧啦的追求者之一董大春。

董大春的父母外出做生意。

按照黎吧啦的话来说,他家就是有两糟钱。

董大春凭着腰包鼓,经常用钱诱拐女孩堕落。

小混混里面也有鄙视链。

像董大春这样的色痞,就是最下流的那种。

同样是混迹酒吧的小混混,都看不起他这种人。

黎吧啦自然也不例外。

只不过,这算了酒吧是黎吧啦表哥的生意。

打开门做生意,最烦把客户朝外赶了。

所以,黎吧啦虽然烦这个姓董的,但是只要他经常在这酒吧里消费,自己也不会给他甩脸色。

董大春今天心情就挺不错,坐在黎吧啦身边,得吧得吧说了一通。

他的成就,无非就是又用钱,把某个女人给睡了而已。

黎吧啦都搞不懂,这家伙想追求自己,还给自己讲这些‘光辉事迹’。

自己到底有多脑残,才会上他的当啊。

董大春说了一会,眼见黎吧啦只是低头吃饭,也不应声,感觉挺没趣的,转身就走了。

他董大春兜里有钱,晚上就不会缺姑娘。

黎吧啦看着姓董的,带着迷之自信眼光离开,嘴角不由泛起了冷笑。

呵呵,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