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乐乐乐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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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
诶,就是乐!
帖子里,那简简单单的一个字,让方羽嘴角疯狂上扬。
诶!就是快乐!
别人的痛苦,就是我的快乐之源!
“哈哈哈哈!雷老板,现在知道职业高玩的重要性了吧!”[红色感叹号]
不管!
发不出去的私聊,我也要发!
主打一手快乐怎么说?
自己开心了就行,反正他也看不到,还不让人阿Q精神一下。
关了论坛。
方羽简单收拾下碗筷,然后就直奔卧室。
乐子看完了,该开始努力工作了!
戴上游戏头盔,方羽进入游戏。
……
游戏里。
方羽睁开了眼。
偷偷起床。
贴着墙壁,倾听了下二姐的呼吸频率。
嗯,睡得挺沉。
准备了下东西,然后就静悄悄的出门。
深夜的街道,格外的冷清。
蒙着面的方羽,紧了紧手中的子母剑,就开始往油条街而去。
字母剑经历之前的战斗,已经有些缺口,似乎没刚到手时那么锋利和坚固了。
毕竟不是好货,武馆白给的。说不定这玩意现在砍骨头都砍不动了。
但放羽还是特意把它带出来了。
因为方羽发现一个问题。
那就是他的武功特征,太明显了。
一旦爆发全力,那就是满地的骨粉。
不知是不是因为天天掉骨粉掉的,感觉饭都要多吃几碗才能把营养补回来。
二姐只吃一碗就饱,他能咔咔吃七八大碗还不够的。
武者,伙食费确实是个大额消耗。
正因为骨粉的问题,所以方羽想着,能不能用子母剑给把人解决了,免得暴露身份。
当然,这只是理想情况。
如果情况不允许,那自然是一拳打爆再说。
深夜作案,那自然是低调点为好。
遇到巡逻的小队,他就远远避开。
看到单独的打更人就更不用多说,那一锣鼓响亮的要人命的。
好在深夜负责巡夜的人其实不多。
很顺利的,方羽就到达了油条街。
想到三万块马上就要到手了,方羽心情还有些小激动。
夹子音住的房子,外墙不高,也就两米多的高度。
有过翻过三米墙壁经验的方羽,用力一跃,就成功翻墙入院。
然后,他就发现,夹子音的屋子里,居然亮着灯!
不是吧!深夜快凌晨了的时间了,你不睡觉的??
还是说妖魔都不睡觉??
方羽还想偷袭一手,轻松解决的,这下变得麻烦了。
正要轻手轻脚的摸过去,忽然看到了屋里人影晃动。
心中咯噔一声,找了个大缸躲了起来。
咯吱。
方羽刚躲好,房门就开了。
踏踏踏。
只有一个人的脚步声响起,是从里屋往外走的。
这个点还出去?
开始妖魔副业了?
偷偷看了眼门口方向。
竟是看到了个男人的背影。
【吴心榜:55/55。】
方羽:???
这货谁啊。
人类血量,然后又不是女甲方提供的愚地府队员名字。
莫非,是夹子音找的新欢?
该死啊,就算变成了妖魔,夹子还是夹子是吧,海王本王?
等等!
这男的出去了,可屋里灯还亮着,那岂不是说明……
咯吱。
果然,随着这个男人离开了这个房子。
里屋响起了房门关闭的声音。
呼哧一下,刚刚还亮着的烛火也熄灭了。
妙哇!
这不是赶上了吗。
方羽轻手轻脚的摸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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