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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办法?”林晓语一怔。

“我们找个保姆吧!”

王谦走回林晓语面前,从对方手中接过正在好奇打量周围的王念归,“找个保姆,不但能帮忙收拾屋子,还能帮忙带娃,这样我就能腾出很多时间与精力放在生意上。”

说到这里,他又看了林晓语一眼,“还有你,你也可以偶尔抽空帮帮我。”

“找保姆吗?”

林晓语秀眉微微一皱,“可我想自己带小念归,不想让别人带。”

王谦脸上瞬间闪过一抹惭愧。

无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林晓语身为他的妻子,可谓贤良淑德,通情达理,懂事得让人心疼。

而作为母亲,更是可以用伟大来形容。

前一世,他抛家弃子,远走他乡,是林晓语替他守在那个破败的家里孝敬父母。

当他父母不幸去世后,也是林晓语给二老办的丧事。

后来林晓语虽然离开了,但却是生活所迫,不得不去外面务工挣钱。

最难能可贵的是,林晓语哪怕始终孤苦无依,依然二十年没有改嫁,独自一人在外面打工挣钱,把他儿子抚养长大,并供其读书上大学。

每次想到这里,他内心就被无尽的悔恨淹没。

所以,当林晓语说想要自己带儿子的时候,他非但不觉得对方任性,反而充满了愧疚。

要知道换成很多父母,对带娃这事都是极其反感的。

带时间久了,有可能会情绪失控,然后把气撒在孩子身上。

有些极端的,甚至还会对孩子起歹心,想要弄死自己的孩子,或者带着自己的孩子自尽等等。

这种情况在后世的短视频里,见得太多了。

“那我们在城里买栋房子吧!”

衡量再三,王谦又想到了另一个解决的办法,“只要买好房子,我们就把爸妈接来城里住,有爸妈帮忙带,到时候你就能抽空帮我了。”

“在城里买房吗?”

林晓语还是有些排斥。

她其实更希望生活在村子里。

毕竟从小生活在农村,跟周围的人都熟悉,到处充满了人情味。

但城里不一样,就算是上下楼,或者隔壁邻居,住上好几年,也不一定会相互认识。

就算有机会认识,也只是流于表面,或者需要经济与身份地位的支撑,根本就很难像在乡下的左邻右舍一般,彼此间建立起比较纯粹的情谊。

换句话说,城里的生活节奏,注定人与人之间会非常冷漠。

不过看到王谦满脸愧疚,她又有些于心不忍,“如果房子不是很贵,爸妈又愿意搬到城里帮我们带孩子的话,也是可以的。”

找个保姆来带,终究只是为了完成任务。

但换成爷爷奶奶带,是会付出感情的,两者完全不是同一种性质和概念。

所以,如果王谦的爸妈同意搬进城和他们一起住,她自然是没有意见的。

更何况,王谦一直以来的愿望,就是希望她能在生意上帮忙。

她承认自己很笨,也没有什么高学历,但如果可以,她也很愿意和王谦一起面对各种挫折,一起携手做好每件事情。

这样的夫妻关系,才算圆满。

“好,那我立刻请人帮忙打听,看看哪里有合适的房子!”

得到林晓语的同意,王谦顿时大喜过望。

他的大部分生意,已经在南明县的县城扎根了,以后肯定会长期待在这里,老是租别人的房子住也不是个事。

再加上他现在已经算有钱了,买栋房子完全不在话下。

跟林晓语谈妥,他没有立刻去找吴燕萍,而是开始收拾属于他一个小家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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