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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萍目光闪烁道:“我算是知道,秦五爷为什么放心把大上海交给你来管理了,你这张嘴能说会道,能把死的说成活的,能够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我看碰到什么人,你都能够把他说服了。”

“我可是真心实意地夸你一句,你这些话听起来却不像是夸我的好话啊。”

依萍歪着脑袋,带着点小俏皮道:“那你就当成是夸你的话听就好了……”

“那你还不如用唱的呢,你唱的比说得好听。”

依萍轻哼一声,不置可否。

唱歌好是她所得意的事情,虽然现在变成了一个用来讨生活的技能,可转念一想,能够遇到李勇,也不全是坏事。

这时李勇又说道:“依萍,其实我从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很想帮你写一首歌。你知道嘛,我想要自己创作歌曲的初衷,就是为了你。”

依萍微微一愣,似乎有些不信。

但也没有否定,还是听他继续说下去。

“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看你伶牙俐齿,倒是也挺能说的。虽然你穿的很朴素,脚下的鞋子甚至旧得都破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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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同时低头看向了依萍此时穿的那双白色皮鞋,那还是李勇送她的。

想到这些过往,想到先后三次去大上海应征,遇见李勇的情形,依萍的脸色也越发柔和了起来。

当时不会想到,现在却成了两人共同的美好回忆。

“当时我觉得,你就像是从顽石里面艰难却又野蛮地生长起来地杂草,我没想到原来你其实还曾是一个千金小姐,只是不小心坠落尘埃,可这样却更难得了。”

“当然难得了,为了所谓的自尊,傻乎乎地跟我妈妈跑出来受苦。要是但凡肯低一下头,我现在还在当我的大小姐,跟我妈一起吃香的喝辣的呢。当然,你也就没机会见到我了。”

这说的显然是反话,而且不是针对陆家,而是之前那个晚上李勇莫名其妙对她发脾气然后开始疏远她不理人,女孩显然还有点儿小怨气,心里没完全过去呢。

李勇呵呵一笑,说道:“所以说世事无常,祸兮福所倚?”

“这些,跟你要帮我写歌有什么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李勇想了想,干脆直接唱了起来:“那南风吹来清凉,那夜莺啼声细唱,月下的花儿都入梦,只有那夜来香,吐露着芬芳……”

依萍很快便听得入了迷,这首《夜来香》简直唱到了她的心啪上。

不仅旋律悦耳,歌词也很优美,直到李勇一段唱完,她还意犹未尽,反复品评了一会儿,才问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就叫《夜来香》!”

“夜来……香?”

李勇笑道:“你是大上海的白玫瑰,却只在夜晚歌唱,也只在夜晚散发着你的香气……然而很多人却看不到,夜色反倒是为你戴上了一层面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