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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凤仙略有些震惊地转头看向言笑晏晏的南笙,忽然就有些词穷了。

作为南糖的母亲,她这个时候总不能说:“没有关系,你尽管占我女儿的便宜,尽管分她的福气好了,没事的”吧?

这样的话,她说不出来。

万一真的应验了怎么办?

明天可就是好日子了。

她做了这么多,还不是为了南糖能过得幸福?

她倒是能直接硬抢,或是态度强硬的让南笙把嫁衣给出来,谅南笙也不敢不给。

但这么做了,将来有些事情就不好安在南笙头上了。

钱凤仙知道自己此行的目的是达不成了。

不过这也没事,她还有后招呢。

她连忙又换上笑脸,站起身,笑着说道:“那行,阿糖出嫁事情比较多,我就先回去了。”

“二婶慢走。”南笙笑着说道。

钱凤仙笑着对南笙摆了摆手,拉着何金桂出了房门。

南笙看着两人的背影,知道她们没那么容易死心,有心想听听她们说了些什么,聚精会神地听了一会儿,发现什么也没有听到。

看来,她之前能听到何金桂的低语可能跟自己刚刚回来有关,并不是拥有了顺风耳的金手指。

南笙也不懊恼,能重活一世已经是万幸,她不强求。

她们有什么手段,尽管放马过来,她接着就是。

这辈子,谁也别想再算计她,踩着她往上爬,谁敢冲她伸手,她就剁了谁的手!

想到这里,她一巴掌拍在了床头柜上。

只听得“咔嚓”一声,床头柜裂开了。

然后,在南笙不可思议的目光下,床头柜,散架了。

散架了!

南笙有些懵。

是,这床头柜确实看上去陈旧破烂了些,还缺了一条腿,但它是实木打的,质量还是可以的。

至少,以南笙的力气,远没有到可以把床头柜一巴掌拍散的程度。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南笙眼底亮起微光,她捡起一根粗木板双手用力掰了一下。

“咔嚓!”

清脆的木板断裂声音随之响起。

南笙欣喜万分。

谁不想要金手指呢?

这忽如其来的大力,让她充满了安全感。

重新回到出嫁前,她最想做的事情,当然是和南家及贺家人撇开一切关系,就在旁边看热闹,顺便添把火,让两家的生活更加“热闹”“丰富”一些。

但她刚回来,明天就是结婚的正日子了,留给她筹谋的时间并不多。

现在就跟南家人翻脸,把南家闹得天翻地覆,把婚事搅黄,固然解气。

但之后呢?

她是要在这里生活的,现在出行不方便,去别的地方定居也并不现实。

光大队长那里的介绍信她就开不出来。

没有介绍信,寸步难行。

她重生回来是想报仇出气,但她自己的人生更加重要。

想到前世南糖新婚第二天就做了寡妇,南笙的心也就定了下来。

做寡妇好,做个有钱的寡妇就更好了!

前世,南糖可没少暗戳戳显摆顾文臻留给她的丰厚遗产。

现在她有了大力,对阻止换嫁,改变自己的命运更加有把握了。

她也不怕“双拳难敌四手”,南家人急眼了来硬的了。

南糖的那碗甜粥,这辈子就由别人消受吧。

这辈子,她除了看贺家的热闹,跟贺家人不会有什么交集,而嫁去贺家的人,必定是南糖!

这个时候的贺鸿志可不是后来那个叱咤风云,说一不二的将军。

他现在才刚参军没几年,还是个排长,家属还没有随军的资格。

前世,南笙在贺家当牛做马了很多年,才被贺鸿志接去随军。

而且,她还是沾了贺鸿志大妹的光才能去随军的。

是的,她那个时候能去随军,是因为贺鸿志要把他的大妹介绍给一个战友。

光接妹妹,不接媳妇,怕影响不好,说出去不好听,南笙这才能离开贺家,开始了相对轻松的生活。

也是在家属区,她认识了很多军嫂,读了扫盲班,识了字,对事对物渐渐有了自己的想法。

后来,为了跟上贺鸿志的步伐,南笙又报了夜校,开始了系统的学习。

慢慢的,她的认知开始发生改变。

那个时候的她,已经开始了蜕变。

如果贺鸿志和南糖没有搅和在一起。

如果南家人和贺家人在这场婚外情里面没有做帮凶。

如果南笙没有被所有人亲近的人辜负,她是被善待的。

那么,有一天,南笙也会成为她曾经羡慕仰望的女同志那样,顺利毕业,顺利就业,顺利享受新人生。

但这一切都被毁掉了。

在南笙满心欢喜打开贺鸿志办公室门的时候,在贺鸿志第一反应是把南糖护在身后的时候,在南糖语带得意的说出,她很早就给贺鸿志生下儿子的时候。

南笙的身心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那个时候的南笙怎么能不疯呢?

最疯的时候,她想方设法找到了一个避世很久的老中医,求着人家教她毒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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