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万物生命终止器 (1 / 2)
来看文学网laikanwx.com
所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连古人都知道锄头对农民的重要性,干农活全靠它松土除草,播种收成更是离不了它。
还有句话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想把活干好,怎么能少了趁手的工具,这时候锄把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
要说锄把,肯定首选油茶树。
用它做锄把,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砍在碎石子上即便震得手发麻,锄把都能扛得住。
不过最绝的是它自带防虫属性,这你受得了吗!
虫子见了都得躲着走,而且不长霉不长斑,正经是一柄传三代,人走柄还在。可惜这树生长在南方,东北这嘎达就甭想了。
其次便是硬汉标配青钢木。
有多硬,陆远珍藏十七年未开光的海绵体都无法与之抗衡分毫。
不过这玩意它沉啊,别说干活了,光拎着锄头走到地头手都打颤,谁也不想活还没干先健个身吧。
要说实惠还得是白蜡木,这木头长得快,三五年便成材。
都说小树不修不直溜,可它随便一栽都能给你长得跟线绷的似的,那叫一个省心。
农贸市场卖的锄把十有八九是白蜡木,价格不贵经济实惠,缺点也很明显,就是不抗造。又怕虫又怕潮,被雨水淋上几回就完犊子了。
再有就是槐木,用它做锄把越用越滑溜,手汗浸透了都不打滑。
缺点肯定也有,怕干、容易裂、还重。
柳木就算了吧,那玩意锄头一抡就晃荡,比二虎子裤裆的小花生晃的劲还大。没锄两下地,人已经累得直不起腰。
一阵过后,陆远找到一棵半死不活的松树,因为长在大树下不见光,变成枯树是它的最终命运。
松木并非最佳选择,但其在山上比较常见,所以是村民常用作锄把、锹把的一种木材。
这木头属于软质木,密度低且韧性不足,长期使用容易开裂变形,没什么耐用性可言。
不过胜在比较常见,大伙用上一年半载便更换一次,倒也省去操心保养那个劲。
陆远脱下单衣,拎着斧子上去就是一顿砍,架势比光头强拉的还足,幸好这棵小树还没完全死透,不然用斧子砍那得老费劲了。
甩开膀子就是干,终于在他第四次擦汗的时候,小树被砍倒收进空间,等回家再用斧子或柴刀收拾一下,削去多余的部分按上锄头。
坐地上休息一阵,汗还是不停地冒。
陆远开始担心自己是不是有些虚,考虑在山里找些像覆盆子一类的药材进补一下。
听人说肾宝在那玩意面前就是弟中弟,对那个地方老有用了。
吃完稍用力便能把尿盆呲翻,要不咋叫覆盆子呢。
时间不早,陆远为了防止迷路,打算原路返回,此时他已经没了捡漏枯树和断木的念头,因为再走就有些深入密林了。
然而就在他扭身时,手上用力一拽缠在藤蔓的树棍,便听前方咕咕两声,从灌木丛中飞出一只颜色绚丽的雄性野鸡。
本身两者距离就不近,一愣神的功夫,野鸡已经在十米开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