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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你们真以为知道什么是生意?”林元辰的声音不算洪亮,却字字砸在卫掌柜的心上,“生意从来不是简单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是把东西卖出去就完事儿,核心是交朋友。

草原上的这些北蒙兄弟,都是咱们的朋友,朋友缺什么,咱们就得揣着十二分的热乎心,巴巴地给人送上门去,这才是做买卖的根本。”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卫掌柜,又补了句:“至于报酬,那更是小事。朋友要是手头宽裕,愿意给,咱们就收下,不推拒;

可要是朋友难处,拿不出,那咱们帮衬着就是了,谈什么回报?

交朋友哪能事事算得那么清?”

这番话听在卫掌柜耳朵里,只觉得后背发凉,哪怕外头正是暑气蒸腾的大热天,他额头上的冷汗也顺着鬓角往下淌,把衣襟都浸得发潮。

他在商道上摸爬滚打了半辈子,见过的掌柜、商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从来都是低买高卖、锱铢必较,哪听过这样的“商业道理”?

可他跟着林元辰这么些日子,又清楚地知道,他从不是随口说说。

这支商队到了林元辰手里,早不是寻常走南闯北的商队了,活脱脱成了悬在北蒙人头顶的一片乌云,悄无声息地铺展开,遮天蔽日,死死笼罩着这片草原,像极了最贪婪的吸血鬼,不把北蒙人的最后一点利益榨干,绝不轻易散去。

可偏偏在北蒙人眼里,林元辰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大好人,是真心实意想让草原上的每一个北蒙人都过上好日子的活菩萨。

他们嘴里的林元辰,为了草原的生计操碎了心,磨破了嘴,身板差点没累毁,还给寡妇挑过水。

半点架子都没有。不管是哪个部落,不管是谁遇上了难处,只要找去林元辰的营地,他从来都是有求必应,伸手相帮。

北蒙人淳朴,谁对他们好,他们就记谁一辈子,林元辰的好,早被他们刻在了心坎上。

这会儿,林元辰正蹲在营地的空地上熬草药,药罐下的柴火噼啪作响,苦涩的药香混着草原上的青草气,飘得老远。

缘由是昨日有个北蒙牧民驯马时出了意外,被性子烈的战马狠狠踩中了手掌,那手掌当场就被踩得血肉模糊、骨头碎裂,送过来的时候,伤口早就发了脓,肿得像个发面馒头,人也烧得迷迷糊糊,躺在床上人事不知,眼看就要熬不过去了。

草原上的医生本就少,遇上这种伤更是束手无策,牧民们急得团团转,最后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思,把人抬到了林元辰这儿。

林元辰一看这情形,半点犹豫都没有,当即让人按住病人,抄起一旁的弯刀,手起刀落,干脆利落地砍下了那只已经坏死的手臂。

紧接着,他又拿过烧得通红的烙铁,狠狠按在伤口处,“滋啦”一声,白烟瞬间冒起,焦糊味混着血腥味散开,周围的牧民看得心惊肉跳,连大气都不敢喘。

烙铁止血后,林元辰又拎过一坛烈酒,直接往伤口上倒,烈酒的刺激让昏迷的病人都忍不住闷哼了一声,随后他又撬开病人的嘴,灌下一碗熬好的汤药,动作行云流水,没有半分拖泥带水。

谁都没想到,就这么一番看似粗暴的操作,三天之后,那个眼看就要断气的牧民,竟然真的睁开了眼睛,虽没了一只手臂,却捡回了一条性命。

消息像长了翅膀似的,很快传遍了整个草原,林元辰“神医”的名号,也跟着越传越远,越传越神。

草原上的人遇上病痛,向来只有两个法子,要么请部落里的巫婆跳大神,祈求神明庇佑,要么就用刀子放血,觉得把“坏血”放出去,病就好了,可这法子往往治标不治本,甚至不少人就这么没了性命。

如今听说林元辰会看病,而且医术这么高明,周边部落的牧民都慕名而来,从早到晚,林元辰营地前的那口药罐就没停过火,柴火添了一拨又一拨,苦涩的药香就没散过,他整日里守着药罐,熬药、看诊,忙得脚不沾地,却半点怨言都没有。

没人知道,林元辰这般尽心尽力,本就存着融入北蒙人的心思。

他心里跟明镜似的,人这东西,说到底就是个习惯性的动物,日子久了,习惯了一个人的存在,习惯了他的好,就会打心底里把这人当成自己人,当成部落里的一份子,到了那时候,谁还会对他有防备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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