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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银想起原剧情里来金是跟了九爷,在他那艘大船覆灭时成为了牺牲品,就觉得或许她跟那年轻人走了也算是一桩好事。

每天看报纸是水银到了梅市后的习惯,她生长于资讯爆炸的时代,深知信息的重要性。这一日的报纸头条,是九爷遇刺,他在自己名下最出名的场子里请了一些侵略军高官寻欢作乐,被疑似反抗军的成员暗杀,但是暗杀失败。

水银看着报纸上的图片,眉头不自觉颦起。

报纸版面上有一张九爷被人扶着上车的照片,水银的目光定在九爷身边那个女人身上,哪怕是这种不甚清晰的黑白图片,也不影响女人的美丽动人。

她和一年多前离开这里的时候有了很大的变化,那一身青涩气息全都消失了,变成了一个风情万种的成熟女人。

那是来金。

水银这天提前关了银楼的门,去了九爷公馆附近,一连去了两天,她终于看到了来金。

她坐在行驶缓慢的车子里,车子前后都跟着侵略军护卫队,两旁还有神色警惕的黑褂打手。

隔着车窗,水银看见来金描画精致的眉眼和殷红的唇,发行时髦且优雅,一身整齐的狐狸皮大衣,与她记忆中的来金完全不一样,更像是原剧情里的那个来金。

水银站在街边,和车里的来金对视了一眼,来金原本明媚的笑容僵了一瞬,立即下意识地低下头去,仿佛想要藏起来,那一点仓皇和局促,是水银熟悉的,从前她做了什么坏事就这反应。

将手插在袖筒里顺着略空旷的街走回去时,水银想,这孩子是不是还会像原剧情那样?

晚上,小院门被敲响,水银披着衣服走到门边,问:“是谁?”

门外没有声音,但水银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水味,她心下了然,打开门,门外果然站着来金。大冷的天,她踩着一双小皮鞋,光着小腿,上身一件皮毛大衣,修长的脖子上戴了一串珍珠项链。

“……师父。”她讷讷地看着自己的脚。

水银把她让进来。

然后她听到了一个并不新鲜的故事,来金喜欢的那个年轻人王书业,带走她之后不久,就腻烦了她的性格,嫌她“粗鄙”,又因为逃亡路上各种不顺,没兴致和她玩儿女情长,最后他们那一支军队倒霉遇上了侵略军,王书业忙不迭把她送出去讨人情。

“……之后我就辗转到了九爷身边。”来金简略说完这些,显得有些沉默,“你是不是对我失望了?”

没等到水银出声,她不自觉摸上自己腕上的金镯子,又说:“你肯定很失望,你以前就不喜欢侵略军,我现在和那种人混在一起,别人都喊我汉奸,你肯定也……”

她说不下去了,露出个惨淡的笑,忽然又带着哭声说:“我不想要很多钱了,我想回到从前,还在你身边的时候,就留在你身边,哪里也不去。”

话虽如此,但她知道不可能。

水银抬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语气轻缓但从容,“怕什么,我可以带你离开这里。”

来金眼睛先是一亮,随即她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神黯淡下去,“这世道,去哪里不都一样吗,人要是想活着很容易,但要是想有尊严有自由地活着,多难啊。”

她抚了抚自己光滑白嫩的脸颊,勉强笑了下,站起来低声说:“我该走了,我不能出来太久,还有人在外面等着。”

她走出小院带上院门,走过这边一个小巷口的时候,一个穿着深蓝色短褂的男人站在黑暗里轻声说:“来金小姐,你考虑清楚了吗?”

来金停在巷中,前面路口是九爷派给她的车和打手,后面是她曾生活过好几年的家,她就好像站在深渊上。

“好,我帮你们。”良久,她听见了自己梦呓一般的声音。

半个月后,水银看报纸的时候,失手打翻了茶缸,用了几年的茶缸掉在地上摔得粉碎。但她没顾得上,拿起报纸仔仔细细看上面的报道。

九爷死了,他和他请到家里的几个侵略军高层,全都在公馆遇刺,大火烧掉了那座奢华的公馆。

水银忽然有种预感。

这个预感在晚上被证实,有两个她不认识的人在夜里拜访了她,并给她带来了来金的遗物。

一个雕着石榴花的金镯子。

“来金同志为我们这次刺杀行动奉献出了生命,虽然我们现在还不能公开表彰她的功勋,但我们会永远铭记她的牺牲。”

水银接过镯子,忽然想起几年前,她教来金识字的时候,有说起一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那时候来金扎着两条黑油油的辫子,撑着下巴不以为然,说:“人死了就是死了,什么都没了,哪有轻啊重啊的说法。”

她那时想了想,没有用这句通俗的释义,而是对小姑娘说:“那或许是人赴死时,压在心头的重量,还有别人想起他的死亡时,感受到的情绪。”

“重的压在心头推不开,轻的伸手一拂就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