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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干嘛?”

陆知南双手捂住眼睛,又忍不住歪着脑袋,从指缝里偷看——好险!褪去睡袍,好歹还是穿了条宽松短睡裤的。

可是这白晃晃的紧实大膀子,这完美得让人疯狂分泌唾液的肌肉线条。哪怕是默念十遍八遍冰心诀,正常人谁不会浮想联翩呀?

“衣服太厚了,不好穿。”

光着膀子,晏廷骁若无其事地拿起手机躺到床上,声音蛊惑,“知知,你的脸怎么这么红?”

“我,哪有!你快睡觉啦!”

陆知南情不自禁抬手摸摸脸蛋,又挠挠脖子,还真是滚烫滚烫的。

男人盯着她奶凶奶凶的样子,毫无睡意。

“宝宝,我睡眠质量一直都不太行,你不哄哄我?”

晏廷骁的声音本就迷人,现在更是低沉而极富磁性,像清泉流淌,羽毛轻抚,撩得小姑娘心痒痒。

陆知南拿起手机,转身蜷缩到熟睡的只只身边。

细细回忆一下,晏廷骁以“拂晓”身份跟她初相识那天,男人确实噩梦不断。

再后来即便有几次干柴烈火折腾到半夜,虽然不想承认,自己睡成小猪一觉醒来,男人已经把早餐准备好了。可见睡眠质量确实很一般。

“要不,我给你唱首老歌吧。”

陆知南会唱歌,而且唱得还不错。

中学那会,百年校庆上,唐诗诗鬼使神差地迷上了校内外知名度爆棚的校友乐队,尤其是那个粉丝超多的吉他手。也不怕人家嫌烦,成天像个小尾巴一样从排练室追到演出现场。甚至仅凭一腔热血,花重金买了把吉他。

“我男神说了,新手先从木吉他学起比较容易。”

唐诗诗朝陆知南说这话的时候老认真了,甚至比吃火锅调蘸料还要专注。

只不过后来文化课之余,终日忙于舞蹈练习。演出不追了,木吉他也落了灰,最后转交成陆知南人生中的第一把吉他。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她爱上了唱歌。

夜深人静,清冷又甜美的女音缓缓入耳,温柔得像在讲故事。

她在他耳边唱道:“我要,你在我身旁,我要,你为我梳妆。”

“这夜的风儿吹,吹得心痒痒,我的情郎。”

“我在他乡,望着月亮……”

嗯,是月亮。

晏廷骁侧目看看窗外的月亮,又将视线移回。

屏幕上的小姑娘双颊绯红,梨涡浅浅,是他心中,会发光的月亮。

“好啦!我得去喂猫了。”

陆知南挠头,头一次唱歌哄人睡觉,却把猫给唱醒了,也是厉害。

“亲我一下。”听完歌声还不过瘾,晏廷骁不依不饶。

丝毫没料到,仅仅因为对方羞红着脸凑过来的一个MUA,竟然……竟然有了反应。

老天爷额,还让不让人活了?

“挂了,晚安。”

无奈,没等小姑娘反应过来,他只能匆匆挂断视频,起身冲凉水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