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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丁忧需不需要给大臣俸禄,在历朝历代甚至是不同皇帝的不同执政时期都是不一样的。先帝的作风举世皆知,他是不可能给钱的,不要说俸禄了,他连最基本的安抚与悼钱都不会给,他没反过来跟大臣们要误工费就不错了。

大启延续百年,朝廷本身已经有了冗官现象。先帝不想开没必要的俸禄,又不能无故辞官,就在丁忧上开始了大做文章,制定了堪称变态的森严规矩。

好比不只是父母需要奔丧,祖父母、兄弟姐妹都需要,只是服丧的长短不同而已。

也好比本来以前的规定是,在父亲未死、母亲去世的情况下,需要服丧一年。但在先帝这里就是父母同丧,不管另外一位高堂是否健在,任何一方死了都需要服满三年的丁忧。

更好比如果父母接连死亡,理论上来说,如果有重叠时间那就算服了两次,但先帝不行,一人三年,两人就是六年,不管是一起死还是分开死,都必须服满实实在在的六年。

总之,这样那样一套神奇的规定颁布下来,朝廷的冗官现象不能说完全消失了吧,却也是实实在在的解决了不少。

至于丁忧回来还有没有这个官员的位置……

如果有空缺就顶缺,没有空缺就排队,慢慢等起复。反正在这些前官员辛苦等待的时候,先帝是不会掏一分养“无用”之人的。

宫中就更不用说,先帝就是那种典型的恨不能给你一份钱让你干出十个人的活、还要嫌你花钱的刻薄老板,已经穷尽人力了,还要嫌宫中张口吃饭的人太多。于是,先帝大笔一挥,直接就把宦官和女官的服丧规定一起拉到了与朝臣相同的顶格。

不要以为这是什么放大假的好事,事实上这就是一种变相解雇,是更深一步的剥削。

用絮果他娘的话来说就是,这不就是大厂的三十五岁毕业制嘛。其本质的底层逻辑是相通的,既,年轻人永远是最有干劲又最便宜的廉价劳动力。先帝在榨干了宦官、女官最好年华的全部精力后,又不想给他们终老,甚至不想在他们状态下滑后给他们开更高的薪酬,于是就合理合法的让这部分人出宫了。

至于他们在丁忧后还能不能回宫重新做事,那就完全看运气了,连亭这种简在帝心的高级宦官肯定可以,但那种地位很低的宦官基本就不可能了。

他们在宫中的位置上,早就已经换上了更加机灵、还更便宜的新人。

虽然这么说挺可悲的,但就絮万千观察,在这些入过宫的人里,宫女还好,宦官基本都很渴望重新回宫,他们早就已经被规训成了只能适应皇宫生活的一枚螺丝钉,再无法展开在宫外的生活。现代人会觉得谁会喜欢干伺候人的活啊?能被早早放出来还不好?古人却会觉得能够伺候在皇宫里才是一件光宗耀祖的大事。

而对于还留在宫里的人来说,这样的人手减少也不是一件轻松事,因为该干的活儿是一点也不能落下的,每个人都是身兼数职,没日没夜的工作,还不能出错。

先帝比资本家还资本家。

说真的,先帝能不被暴起的宫人勒死,都是个奇迹。

先帝去后,小皇帝登基,因为有三年不改帝制的祖训,先帝留下的一些规矩就一直没有来得及做出什么改动。民生方面还好,有纪关山纪老爷子在前朝大力推行,百姓都得到了喘息之机,这些年民间“圣上英明”的话也是越来越多,因为大家是实打实的一年比一年过的更好了。

但在丁忧制度这方面,说真的,如果不是连亭遇到了,他也想不起来还有这么个事。

不苦掐指一算:“意思也就是说,如果你真的丁忧了,得在家里待六年?”

那黄花菜都凉了啊。

小皇帝已经十四了,六年后就是二十,不要说大婚亲政了,说不定连太子都会满地乱爬了。离开权利中枢整整六年,对于连亭这种需要圣心为倚仗的人来说,是非常致命且可怕的。

“不,不是在家,是回祖籍丁忧。”连亭一边给儿子剥水蜜桃,怕外皮上的毛让絮果手痒,一边道,“我需要带絮哥儿回镇南乡下的老家奔丧。”穷山恶水,不毛之地的老家。连亭垂眸,看不出神情的问儿子,“怕吗?”

絮果毫不犹豫的摇摇头,还很兴奋:“我可以帮阿爹磨豆腐、打猪草、喂养小鸡!”他会的可多啦,都是跟着他的好朋友周吴鹊起学会的!

“是嘛?那我们絮哥儿可真厉害啊。”连亭是真的蛮诧异絮果还会这些的。

“必须得回去吗?不能夺情吗?”不苦大师觉得他此时此刻才是那个“皇帝不急太监急”里的太监,连亭在哄儿子,只有他在认真担心这件事!

夺情,是在大臣需要服丧,但皇帝特别需要对方留下时,而出现的特殊手段。

用一句“夺情”可以免去丁忧。

但问题坏就坏在了先帝身上,他当年是那么迫切的希望能少发俸禄,又怎么可能允许夺情出现来乱了规矩呢?事实上,历朝历代的夺情本就不多,大多也只会用在武官身上,先帝朝更是只会用在前线的将领身上。

说真的,不苦这个文化洼地能知道夺情这件事本身,就已经让连亭挺意外的了:“你从哪儿知道的夺情?”

“杨尽忠那老登就夺过情啊。”事实上,这也是杨首辅名声不好的罪状之一,清流一派非常不耻他这个行为,觉得他不忠不孝、无父无母。

连亭耸肩:“所以啊,根本就不用担心嘛。还不快来和我一起说谢谢先帝。”

“啊?”不苦大师一脸懵逼,还是没能理解,甚至想问问连亭,你没事吧?

作者有话说:

*关于宦官和女官服丧的规定:我国唐朝以前,官宦和女官不需要服丧,从唐朝开始就有丁忧了,有些皇帝规定需要服丧百日,有些则跟着大臣的顶格走,丁忧结束后会不会重新回宫恢复原职,也要看情况。不同朝代不同皇帝不同规定。历史是不断变化的,不是一沉不变。PS:不确定清朝的宦官是否需要,毕竟在清代看来连大臣都是奴才。

*给兄弟姐妹奔丧:这个也是真实存在过的,不过也都是前面的朝代才会有,好比陶渊明大大就有过奔妹丧、自免去职的记录。直至到了明朝,才规定了除了父母丧事外,不会去官。

*大雪三日,湖中人鸟声俱绝:出自张岱的《湖心亭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