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认错爹的第一百零四天: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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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你们特么说什么?
又是一个惊天大瓜,宛如平日暴雷,就这样在几个好朋友之间炸开。
不,詹二甚至怀疑起了他们之间到底有没有友谊,不会以前都是在假玩吧?不然为什么好友接二连三的爆出来感情,他们在此之前就像是完全没听过一样!
“因为我就没打算和你们说啊。”叶之初有些不好意思。
他订的是娃娃亲,对方的阿娘和他阿娘是手帕交。两位阿娘几乎是前后脚的怀了孕,她们的丈夫当时又同在一地当官,缘分属实不浅,就做了个口头约定,若生下来一男一女就结个娃娃亲。结果就是这么巧,还真是一男一女。
小时候的叶之初还和他的小青梅一起在雨天去踩过小水坑呢。
只不过叶之初后来要回国子监外舍读书,只能依依惜别了自己的小青梅,再后来他爹也高升回京,这对青梅竹马就再没能见过面。
闻兰因听到这里的时候,非常警觉地看了眼絮果,如果他没记错的话,絮果在老家也有个竹马呢!
絮果奇怪地看了眼突然靠近的兰哥儿:“嗯?”
叶之初的话已经继续了下去,没给絮果继续追究的机会。虽然叶之初和他的小青梅天各一方,但两家阿娘的交情却并没有就此断了,这些年一直常有书信来往,时不时还会给两个孩子说一些对方的近况。
本来家长们都商量好要让两个已经长大的孩子见一面了,但正好赶上叶之初今年有意下场,就想着不如等他考完了再说。
叶之初之前没说,一方面是不好意思,另外一方面则是娃娃亲只是两家的口头约定,并没有真正下聘,双方家长都算是比较开明的,并没有强迫他们一定要在一起。只想着先让两个孩子私下见一面,如果对彼此还算满意,那就再说下一步。如果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那就假装这事并不存在,对两家都好。
“所以我才根本没打算和你们说。”哪怕是现在,叶之初也没有提及对方的什么信息,甚至连姓都没有透露。怕的就是万一对方日后没有看上他,那就没必要让别人知道他们还有这么一段往事。
叶郎君是个真正的端方君子,发乎情止乎礼,从小就被教得很好,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永远都太考虑别人了。
“先别说我了,我们不是在说犬子吗?”叶之初被朋友们看的更加羞赧了,生硬的想要转移话题。
也让他转移成功了。
毕竟叶之初这种还没出生就把自己预定出去的情况,对于其他人来说毫无参考意义,他们总不能回家质问爹娘,为什么没在自己小时候也给自己订一门娃娃亲吧?还是司徒淼的经历更具吸引力。
但司徒淼其实也是稀里糊涂的。
他就是在下学回家的时候,多路过了几次女学,然后就、就……
“你为什么能路过女学?”詹家兄弟更眼红了。
司徒淼一下子都被问懵了:“大概是因为从国子监到我家的路上必然会路过吧?”司徒淼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家反而离女学更近一点,以前无数次夺命狂奔在差点迟到的路上时,他都在疯狂羡慕女学的选址,要是国子监也能离他家这么近就好了。
简单来说就是占了地理优势。
詹家兄弟饮恨,这个真没辙,他们家努力两代人也买不起城东的宅子。除非功成名就,得到陛下赐宅。先不说他们能不能做到,真做到了,至少也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情了,双胞胎齐齐叹了一口气。算了,不羡慕了,还是去吃好友感情的瓜吧。
看上司徒淼的姑娘姓秦,是个武将家的女儿,应该是比司徒淼大一些的。
“应该?”
“我、我们还没有聊到那一步呢。”哪有一上来就问人家姑娘岁数的?司徒淼只是偶然听到说这已经是秦姑娘最后一年在女学上学了。那必然是比司徒淼大的。
其实她和司徒淼之间的互相了解也不是很多,两人还没有彻底捅破感情的那层窗户纸。司徒淼毫无经验,只是一想到对方就会脸红,心跳加速。这都不能说是他第一个喜欢的人,而是除了亲戚外,他第一个真正接触到的异性,今天一路上能没有同手同脚就已经是一场胜利了。
秦姑娘则与司徒淼相反,她大方爽利,是个万事都喜欢掌握主动的性格,好比今天的行程,就是她早就安排好的。
而司徒淼……
刚好还挺喜欢这样被安排的。
五人啧啧出声,连连摇头,瞧瞧犬子这不值钱的样子,那铁定是爱情了啊。真好啊,好羡慕啊,人人都有恋爱谈,只有他们四个还是单身狗。
汪。
作者有话说:
*对于絮果和他几个朋友的差异,亲们可以类比之前很火的那个梗:
同一个班里,有些人已经因为偷偷在操场上谈恋爱被班主任抓包,而有些人……还在抓蜗牛。絮果就属于抓蜗牛的那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