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仙家天条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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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依仗法术惑乱天象兴风作浪者雷诛不赦。
6. 盘踞乡里作祸村寨无辜散灾者雷诛不赦。
十八轻罪:
1.信口雌黄诽谤圣贤者折损道行。
2.假借先圣疑惑常人者折损道行。
3.为贪口腹无故杀生者折损道行。
4.空无因缘降灾常人者折损道行。
5.依仗道法私自上天者天灭道行。
6.擅自扰闹佛道殿堂者护法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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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路看下去,后面还有诸如为报私仇的,破坏因果的,妖言惑世的,破坏人伦的,帮恶人敛财的,任意附体的,嫉嫌供奉微少的,都属于十八轻罪。
但这最低的也都是折损道行,严重的道行全毁,不过这还算是留了一命的,若是犯了六条重罪,任意哪一条都是雷诛不赦,也就是直接诛杀,形神俱灭。
至于后面的三十六条正仙章、散仙章、法外章,则属于更详细的一些规定,若犯,未必折损道行,但对修行不利。
大抵内容,就是规定仙家要戒杀、戒嗔、戒贪、礼敬圣贤,为佛道护法,不许常居烟火之地,不得妨碍常人生活,应以修道正果济世利人为先,名利放于其后。
还有,不得随便显像,以免令常人增生烦恼。
除此之外,还规定了哪些情况下,仙家可以出手惩戒,施加手段,还有哪些人可以收为香童,哪些人不可以强收。
可以说,仙家规矩是非常严格,并且很讲道理的。
我本来还想继续看下去,但看到这里就已经头昏脑涨,眉心也一阵阵的作痛,赶忙放下,屏息静气,盘膝而坐,过了好一阵子才慢慢缓过来。
看来,这本书不能一蹴而就的看完,更不能囫囵吞枣,我还是留着慢慢看吧。
但我还是仔细的回味了起来,这册子里记载了大部分的民间传说和离奇诡异的故事,但其中很多地方,都被师父用笔给标注了。
比如那些所谓的正仙,散仙,鬼仙,师父明确标注,正仙是灵性比较高的动物,也是很常见的动物,在人类的生活区域非常容易见到的,也是被过往出马仙和巫师驯养最多的生灵。
散仙,则是一些不太常见的动物。
至于鬼仙,那就是虫子和罕见生物一类了。
还有后面所说的诸多仙家规矩,其实也是有科学依据的,如果兽伤人,必会惹来人怨,所以要修佛性,说的不是让兽修佛性,而是说的出马仙本人。
因为那些仙家,也就是胡黄常蟒这些兽类,都是伴在人的身边的,只有人的心性正,才能善用这些仙家。
说白了,出马仙也好,巫师也罢,其实就是最古老的驯兽师,医生,以及天赋异禀集合一体之人,真要细说,就没什么神秘的了。
又过了一会,我闲着没事,忽然又想起了一件事情。
师父说赚钱太多不好,那我索性就把上官富的那笔钱转给家里,正好家里的房子也该修了,如果我爸他们要是不想修,就拿着那笔钱在县里买套房,做个小生意,剩下的钱,也足够他们安享晚年了。
想到这里,我便去了一趟银行,打算把那一百万一分不留,全都寄回家里。
但我万万没想到,这笔钱果然给我惹出了祸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