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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劲!”陈文德一边往草场边缘的林子里冲,一边托着茉喜的腕子大声喊:“扣扳机……不用瞄准,手指头往下一搂就成!”

茉喜一愣,“我打着人了?”

不出片刻的工夫,茉喜上了陈文德的高头大马。陈文德一手握着缰绳,顺势用胳膊护住了茉喜的腰身,另一只手攥了茉喜的手,茉喜的手中则是握了他的手枪,手枪沉甸甸的,幸亏茉喜有把子好力气,否则她的细胳膊简直快要被它坠得抬不起来。

陈文德冷笑一声,腿和肩膀都有些哆嗦。抖颤着转向面前众人,他这回的声音低沉了些许,“那片林子不算大,立刻调兵给我围住了它。刺客不出来,就放火烧山!”

陈文德听闻此言,当场一勒缰绳,“茉喜,我带你打去!”

然后他左膝一弯,身不由己地跪在了草地上。

茉喜逆风而行,满头短发一起飞了起来,露出了明净的额头和浓秀的眉毛,“不怕,这马可听话了!老陈,那边林子里有野兔子,你有枪,打一只我们回去吃!”

一个时辰之后,陈文德回了他在洪城县的家。

陈文德驱马追上了她,高声问道:“不怕?”

军医把他从头到脚地收拾了一番,顺带手还给他做了个小手术——一粒子弹射进了他的左小腿里,不把肉割开,子弹取不出来。

茉喜骑上了一匹小白马,起初还吓得大呼小叫,叫过几声之后就不叫了,及至陈文德再看她时,发现她已经能够扬鞭策马,自自由由地到处跑了。

除此之外,他的右肩膀和左胳膊也分别被流弹蹭了一下,没落下重伤,只蹭掉了他两块皮肉。可这两处皮肉伤没少流血,脱了衬衫一瞧,竟是个血肉模糊的光景。

洪城县外有一片大草场,放在茉喜眼中就堪称是茫茫草原了。这一片地方种庄稼不行,长野草却是郁郁葱葱地一长一大片,乃是牛羊们的乐土。及至陈文德的军马一来,牛羊们自动地退避三舍,马们便鸠占鹊巢,留在此地不走了。

像不知道疼似的,他自始至终不叫不骂,也不理人。及至军医等人告辞退下了,他这才坐起身转向茉喜,若有所思地问道:“那帮刺客,是不是万嘉桂派来的人?”

茉喜跟着陈文德去了城外,不为别的,就为了散散心,玩一玩。

茉喜也换了衣服洗了头脸,遇险之时她被陈文德严密地掩护住了,除了右手背被马鞍子蹭破一块油皮之外,周身再无大碍。干干净净地坐在床边,她觉出了不对劲,“什么意思?你觉得我认识那帮刺客?”

陈文德的大手顺着她的头顶往下滑,滑过肩膀滑过手臂,最后拉起她的手,躬身低头轻轻一吻她的手背,随即抬眼向她笑道:“走。”

陈文德阴阳怪气地笑了一声,“那林子,可是你让我进去的!”

茉喜扬手给了他一拳,“现在走?”

茉喜听闻此言,登时心头火起,但是压着没有发作,针锋相对地也是一笑,“出城骑马,可是你的主意。”

茉喜觉得陈文德打扮起来真是挺体面的,脸上就有了忍不住的笑意。陈文德闻声抬头见了她,也是一笑。及至她走到自己面前了,他抬手一拍她的头顶,“这个模样有意思,成小丫头了。”

陈文德看着茉喜,看了良久,脸上的怪笑渐渐退下去了,眼神也从锐利变成了可怜。向前微微地探了头,他很认真地又问:“真不认识?”

起身对着镜子转了个圈,她迈步跑向了门口,脚步轻快,几乎就是连蹦带跳。身孕已经有五六个月了,她依旧是不大显怀。三步两步跑到院子里,她见到了正站在院内抽烟的陈文德。陈文德今天早上,因为不洗脸不刷牙不梳头,被她唠唠叨叨地骂了一顿,所以现在形象挺好,不但面孔洁净牙齿雪白,而且一头乱发经了小武的手,也变成了很利落的寸头。除此之外,他还换了一身崭新的斜纹布军装,马靴也是笔挺锃亮。天气热,军装上衣被他脱下来扔给了小武,他上身就只剩了一层白衬衫,衬衫的领扣没有系,下摆则是让他服服帖帖地束进了军裤里,宽宽的牛皮腰带拦腰勒紧了,显出了他结实的腰。

他越问,茉喜越怒。霍然起身走到陈文德面前,她高高地扬起手,一巴掌抽到了他的脸上!

天气越来越热了,午后已经能听到知了叫。茉喜穿着一身水红色的单薄衫裤,坐在梳妆台前戴耳环。她那一头卷发,经了县城理发匠的妙手,已经由卷变直,成了个女学生式的齐耳短发,并且还剪出了一排厚厚的齐刘海。现在她已经很会修饰自己,天气热,她不施脂粉,只在嘴唇上点了一点胭脂,又将两只小小的珍珠耳环戴了上。衫裤都是宽宽松松的款式,喇叭袖子里面露出一段雪白的手臂;高跟皮鞋也不穿了,她换了一双柔软的绣花缎子鞋,鞋面上的花朵是小月绣的,绣的是两朵大牡丹,活灵活现得耀人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