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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朝雾都没觉得不对劲,毕竟平时都是这样相处的。

直到凌霄打水给他洗脚。

少年慢半拍感受到对面俩人脸上的惊诧神色。

他抿了抿嘴巴,把凌霄手里的盆接过来,声音微不可闻。

“我、自己洗……”

凌霄蹲下身,扭头望向旁边那两个闪闪发光的电灯泡。

吴小芳惊讶到说不出话。

这个年纪哪还会有表哥帮忙洗脚的,凌霄平时也太过于溺爱朝雾了。

她瞥见自家弟弟淡定的样子,仿佛不是第一次看见似的。

恍恍惚惚意识到自己或许从头到尾都猜错了。

凌霄和朝雾根本就不是什么表兄弟的关系。

她想起来还没毕业时。

班上女生会传着看的小说,里面就有什么耽i美情节,0和1的,说的就是俩男生谈恋爱。

她没见过也不信。

现在摸不透凌霄的想法,但还是有些尴尬。

“我,突然想起来还得备课,就先走了。”

吴小芳揪着她弟弟的耳朵。

“你也别在这里添乱,昨天让你练的字帖还没写完呢。”

可她眼里的意思是“等回家老娘再收拾你!”

吴跃嗓门响亮,极具辨识度。

“哎呦我错了姐,亲姐姐……”

俩人渐行渐远。

院子里的树叶沙沙作响。

凌霄继续变身田螺哥哥,他单膝蹲下,褪去少年的鞋袜。

捧住少年的脚放在盆里。

脚趾蜷起来,温水浸泡下渐渐透粉,很白。

在村里那么久也没晒黑,和男人的蜜色皮肤形成了鲜明对比。

朝雾靠在椅子上,继续看绘本。

他不看文字,而是挑有趣的图画,像小孩一样单纯。

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凌霄帮他擦干脚,抱起来回屋。

放下蚊帐,从身后搂住。

被子上的皂角味和少年自身的甜香融合,很好闻,沁人心脾。

半夜。

凌霄从床上下来,他拿出针线盒,借着月光,笨拙地勾着什么东西。

在镇上的时候,朝雾去试衣服了。

凌霄问了服装店的老板娘,七夕要送什么礼物比较合适,老板娘看出来他估计没谈过恋爱。

就笑着告诉他,“大部分人都是送玫瑰,街上到处都有卖的,不愁买不到,真花七八块钱一朵。”

但天气干燥,放不了多久就会枯萎招虫子。

“你浪费钱还不如带对象去吃顿大餐。”

老板娘正在织毛衣,转而又告诉凌霄。

“要不然你亲手做呗,我可以教你。”

新鲜的玫瑰存放不住,针织的可以放几十年都不会坏。

于是他傻乎乎交了五十块的课程费,老板娘还笑着送了他一个工具包。

凌霄忙活了一阵,勾得一塌糊涂,重新塞进最下面的那层抽屉。

里面已经有满满当当的“废弃品”。

凌霄身强体壮,可以下地做农活也可以打猎,唯独这种精细的手工艺品让他绞尽脑汁。

回头瞧,少年睡得很熟,兴许是热了把被子踢到床尾。

莹白的小肚皮露在外面。

凌霄走过去俯身亲了一下,把朝雾的衣服拉下来遮住。

他又重新拆了一袋新的毛线……

树上的蝉鸣伴随着整个夏天,叫得不会停歇。

田里面的村民顶着大太阳在掰苞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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