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甜(七)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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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呢?”
之后几日,云城接连下雨。整座都市像被泡进了水中,阴雨绵绵,空气潮湿。温姥姥风湿腿痛的老毛病又犯了,温舒唯和母亲何萍一道,将姥姥送去了市里最好的骨科医院住院治疗,母女两人轮班照顾。
这样的雨日一直持续到这个星期的最后一天。
周末午后,雨停了,天空放晴,阔别多日的阳光与彩虹一道出现,远远挂在天边,温暖大地。温舒唯给姥姥送完午饭后从医院出来,搭乘地铁来到云城市第一中学附近的某咖啡厅内,与好友程菲见面。
程菲与温舒唯相交多年,两人从学生时代起便是至交好友,作业一起抄,体罚一起跑,关系亲近得能穿一条裤子。不同于温舒唯的家庭境况,程菲幼时家庭条件虽不好,但父母恩爱关系和睦,对自家的掌上明珠十分宠爱。
程父程母当年都是行走江湖满身故事的人,从底层摸爬滚打白手起家,自幼便教导闺女,人活一世,最重要的便是一个“义”字。
因此,程菲这姑娘虽长了张美艳动人的御姐妖精脸,却是非常典型的侠女性格,个性洒脱,敢爱敢恨,为朋友两肋插刀,肝胆相照。
此时,一身帅气中性打扮的程女侠翘着个二郎腿,点着根女士细香烟,眯了眼睛把温舒唯壁咚到靠窗座位的墙角处,严刑逼供:“话先说在前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劝你一五一十把什么都给交代清楚咯,否则,女人——”说着,她吐出一口烟圈儿,吊起嘴角朝温舒唯邪魅狷狂一笑,“后果自负。”
温舒唯:“……”
程女侠平时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在晋江上面看小说,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霸道王爷下堂妻》巴拉巴拉的,她倒着都能把剧情给一字不落地讲出来。
面对闺蜜的霸总附身台词,温舒唯静了整整两秒钟,诚实回答:“沈寂跟我告完白之后,我跟沈寂说,‘咱们现在亲也亲了,抱也抱了,到了这个地步,不处对象那就是在耍流氓’。”
闻言,程菲眉毛高高挑起来,“你的意思是,你答应了?”
“唔。”
“你,跟沈寂成了?”
温舒唯端起桌上的咖啡,边鼓着腮帮吹凉风,边认真思考了下,回答:“应该是?”
“卧槽。”程菲震惊之余,狠狠一巴掌拍在自家姐妹弱不禁风的小肩膀上,爆了句粗口,“可以啊老温,平时看着老实巴交,没想到深藏不露还有这本事。他妈的连沈寂都能让你给拿下。有前途。”
温舒唯正在喝咖啡,始料未及,被女侠的降龙十八掌震得差点儿呛死。她默了默,抽出张纸巾擦了擦嘴,单手托腮,抬眸望向玻璃窗外的车水马龙城市街景,认真说:“虽然不知道沈寂喜欢我什么,但是,我觉得自己对他也很有好感。这种感觉很真实,先交往一段时间吧。”
程菲别过头吐烟,手指掸掸烟灰,“这就对了。还记不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什么?”
温舒唯侧目看好友。
“到了我们这个年纪,‘心动’这词儿就是件奢侈品。”程菲说,一顿,“这应该是第一个让你觉得动心的男人吧?”
温舒唯闻言,两颊微热,须臾,点点头。
“好好把握,好好相处,没准儿就是一段良缘。”程菲嘴角勾起一个很淡的笑,眉眼垂得低低的,温舒唯看不见她的眼神,“那句电影儿台词怎么说的?‘人生就这短短数十年,你不妨大胆一点,攀一座山,追一个梦,爱一个人’。”
“但,那可是沈寂。”温舒唯叹了口气,“我还记得高中那会儿十七中流传着一句话,‘一见沈寂误终身’。光那张脸,就是多少少年少女青春期的梦想和埋在心底不可触及的暗恋。我其实想不通,他总说自己喜欢我,但他到底喜欢我什么,我也不知道。”
“纠结这个做什么。恋爱中的女人,就应该好好享受恋爱的酸臭味。”程菲淡淡翻了个白眼,掐了烟,身子懒洋洋往后靠在座椅靠背上,感慨道:“说起来,真羡慕你啊。”
“羡慕我脱单?得了吧。”温舒唯笑,“你程大美人勾勾手,多的是富二代心甘情愿拜倒在你工装裤下。”
程菲故意嗲着嗓子,矫揉造作,“人家羡慕你和沈大佬的缘分。兜兜转转过去十年,还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呀。”
温舒唯察觉到好友眸光微黯,意识到什么,微皱眉,抿抿唇,试探地问:“……你该不会又想起你小时候那个邻居小哥哥了吧?”
程菲摸下巴,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也不知道人家现在怎么样,还记不记得我。”
温舒唯在心里叹了口气。
关于好友和她那位邻居小哥哥的故事,温舒唯从小听程菲讲到大,几乎已能倒背如流——
九十年代初期,国内人人都想乘改革开放的东风致富发财,不少小城市的青年都选择了背井离乡,到大城市谋生路。程父程母就是到云城务工的人员之一。两个外地来的年轻人,又带着个三四岁的小姑娘,身无分文,掏不起钱买房,便在平谷区某菜市场附近租了个小破平房住。
平房一带是地地道道的贫民窟,居住者多为打工的或者云城本地买不起房的底层穷人。三四排砖瓦平房,足有上百间,每间最大也就三十来平,一家几口全挤里边儿。没有独立卫生间,大家要上厕所,只能到几十米外的公共厕所解决,生活条件十分艰苦。
小时候的程菲便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
日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过,渐渐的,小程菲到了要上幼儿园的年纪。程父程母人穷志不短,咬牙给程菲报了个附近的子弟幼儿园,把孩子送过去。
程菲就是在那时认识的她的小哥哥。
小男孩儿年纪看着比幼儿园的小朋友都大些,个子也高高的,眉目清秀,几岁的年纪便已能依稀分辨出英俊五官和漂亮轮廓。小程菲见那小哥哥长得好看,便总喜欢跟在那男孩儿屁股后头打转,再后来,程菲惊奇地发现,小哥哥和她是邻居。
大家都住在小平房一带。
男孩儿性格孤僻怪异,很安静,不爱说话,也从不与其它小朋友玩儿,一双眸子阴森冷漠,充满一种对世界的敌意和蔑视。
其它小朋友知道他年纪大些,长得又高,都怕他,不敢与他接近。
只有扎着小辫子穿着小裙子的小程菲成天跟着男孩儿,跟他说话,还给他带糖果。
某一次,男孩儿终于开口,对程菲说了一句话。
他冷冷讥讽地道:“小孩儿,我是杀人犯的儿子。你不怕我么?”
……
回忆到此中断。
温舒唯伸手轻轻摸了摸程菲的肩,叹息道,“你七岁搬走之后,回去找过那个小哥哥么?”
“找过。”程菲说,语调神色掩不住的失落,“但是那个哥哥搬走了。我唯一知道的信息,只有他的名字。他叫余烈。”
“如果真的有缘分,你们一定会再遇见的。”温舒唯笑,“别难过了。”
程菲好笑,翻白眼:“我有好什么好难过的,当年我才几岁,那个小帅哥顶多只算个童年玩伴,过去了这么多年,谁知道人家现在是人是鬼。”
温舒唯沉思,“不过,按照你说的,你家小哥哥那个性格……长大了没准儿真会报复社会?”
程菲一巴掌敲她脑门儿上,“滚你。”
温舒唯噗的笑出声,喝完咖啡,唤来老板埋单。
程菲收拾好自己的帆布包,跨在身上站起来,道:“对了,你今天怎么忽然心血来潮,约我到学校这边来喝咖啡?”
“沈寂说,他之前给我写过一封情书,高考前一周,托人交给我。”温舒唯摊开双手,“那个转交人说他把信放在了我课桌上,可我没有收到。”
两个姑娘肩并肩,边聊天边走出了咖啡厅大门。
“高考前一周?”程菲眉头皱起来,回忆数秒,忽然说:“我记得,当时我们学校刚好购进了一批新的课桌椅,高考前一周全体高三放假,班主任就让男生把大家的课桌都堆到废弃礼堂那边去了。”
温舒唯说:“对。有这回事。”
程菲突的一愣,“你怀疑那封信跟着课桌一起被搬到了废弃礼堂?”
“有这个可能。”
“你把我叫过来,该不是让我陪你进学校去找信吧?”程菲瞪眼,不可思议:“唯唯,这都十年了,就算当时真的掉在了礼堂,那现在也不可能找到啊。没准儿早风化了。”
温舒唯笑笑,冲她促狭地眨眼睛,伸手挽住好闺蜜的胳膊,“女侠,你最好了,陪我去看看嘛。难道不想一睹校霸大佬的文采么?”
程菲无语,作势打她,“我怎么有你这种狗朋友。”
两人嬉笑打闹着。
头顶阳光灿烂,忽然,前方传来一阵说话声。
温舒唯抬眼看过去,见是三五个穿校服的少年少女正说说笑笑地走来,校园的操场、栏杆、教学楼,都矗立在光里。迎着那几道十六七岁的身影,构成一幅名为“青春”的画面。
温舒唯忽然想起一句话,人们之所以歌颂青春,是因为青春包含着对未来的,世界的无限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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