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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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的不是人?”
丁玉如转了个身, 回头看庄志安,那双如水的眼眸里都是诧异。
聘的不是人,那能是什么?
难不成是鬼?
丁玉如惊了惊, 一下便想起了自己听过的一些事。
女子势弱, 生前势弱, 死后也是, 虽然明面上不允,可一些人家里的小子意外没了, 悲痛的家长为了不让孩子成为孤家寡人, 都会和没了姑娘的人家家里结个阴亲。
成家立业, 这样一来, 在下头也能有个伴。
倘若只是两家的事,这倒也就罢了,只是欺负死人不能开口。
结阴亲也需要聘礼,有了钱的往来,这事就多了几分利益。老话都说了,清酒红人面, 财帛动人心, 一些缺德的人便打起了女尸的主意。
保媒拉线,提亲结缘,只不过,他们拉的是阴亲。
“不是不是!”
丁玉如的眼睛会说话一般,瞅着那含着惊怕的眼,庄志安急了, 知道她定是想岔了,急急摆手否认。
这会儿,他是不敢再慢一步了, 直接揭晓答案。
“聘的是花,也就是嫁花。”
“嫁花?”丁玉如重复了一句。
“恩,”一两句的,说起来显得干巴还冗长,庄志安拉着丁玉如的手,抬脚往屋外走。
“走吧,咱们也去瞧瞧,看这阵仗挺热闹的。”
小夫妻两人出了屋子。
初冬时节,T市还未落雪,早晨时候却已经在树梢草间,瓦灰的屋檐处落了一层冰晶。
才出屋子,两人便感觉到一股凉凉的冷空气。
天气虽冷,却挡不住大家凑热闹的心。
听着铙钹,铜锣和唢呐的声音,街坊邻居三三两两地拱着手,躬着身缩脖子,被寒风冻得直跺脚了,脚步却不慢。
瞅着前头那三队的竞聘队伍,有几个大姐儿笑着道。
“还得是咱丽云姐养的花招人才,瞅瞅,瞅瞅这热闹的,我刚刚数了数,来了三个老板。”
“不止,我听说大权也想聘这花回去,这会儿人还没来,估计是耽误了。”
“哟,那可得紧着点。”
“好事不怕晚,急啥,嫁花这事热闹,可没这么快就结束。”
“听到了吧。”庄志安护着丁玉如走里头,特特还挡了挡风口。
“今儿嫁花的是丽云婶子,是一株山茶,叫什么绯爪芙蓉的,开的花很是奇特,花瓣中有一道道抓痕一样,大概是这样,这才引得好些人来聘吧。”
山茶花不惧严寒,开花于冬春季节,有一个词专门用来形容山茶,称之为戴雪而荣。
数九寒冬时,百草枯萎,连绵的青山也只剩枝丫朝天,山茶不但有一抹绿意,且花苞戴雪而绽。
既有松柏的风骨,也有桃李之花的秾艳,自古以来便是文人骚客推崇的名花。
“前几年时候啊,大家填饱肚子还不够,赏玩这些的人自然少,这几年经济好了些,一些人富了起来,这不,我们这儿就又将嫁花聘花的旧俗捡了起来。”
空调,冰箱,洗衣机……这些东西固然稀奇珍贵,可它在商场里摆着许多,拎着钱去商场就能买到,而一株稀罕的花树,它长成丰茂模样,却要花费十数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犹如美酒越酿越香,养一株花树,十几年的时间,和养个娇娇闺女儿也没差。
稀罕,便是珍贵。
要是新盖的院子里种上一株,人来了,道一声好,这事儿多长脸啊。
古时候,士族的公子有九大雅事,焚香、品茗、听雨、赏月、侯月、酌酒、莳花、寻幽、抚琴,这山茶花一聘,无形中身价就上去了。
一瞬间就从暴发户,成了有品位的暴发户。
丁玉如没想到,这热闹了大半天的争聘,聘的竟然是一株山茶。
“这不就是卖花树……”
“聘!”丁玉如话还未说完,庄志安连忙打断,他往四周瞧了瞧,见没人注意这边,这才松了口气。
“玉如,你不知道我们这儿的习俗,这我知道也理解,不过,这话咱们可不好在外头讲,要是给丽云婶子和下聘的人听着了,非得抓着扁担追到咱们家里不可。”
丁玉如眼眸微微睁大,“这么严重啊。”
“恩。”庄志安拉着人的手腕继续往前,跟上争聘的队伍,一边走,一边解释道。
“这养花养树的,没个几年养不出个什么,都精心侍弄着,可不就跟养闺女儿一样了。要是说了一句卖,花树听了心里不高兴,到了新居那是会得病的。”
人挪活,树挪死,T市湖安这一片都管买卖花树为聘为嫁,寻常的自然没有今日这热闹的动静,今儿有几家争聘,还一路走一路敲锣打鼓,概因许丽云着实是养山茶的好手,院子的那一株绯爪芙蓉,美得让人心醉。
“丽云婶子是真的将那株山茶养得很好,前几年时候,有个过路的人,瞧了后就喜欢得很,出这个数买,她都没舍得卖。”
庄志安比了三根手指头,压了两次。
丁玉如迟疑了下,猜测道,“三百三?”
聘礼嘛,都爱取个三的零头,有谐音生的意思,寓意着早生贵子。
这时候钱都大,前几年就更甚了,一个壮劳动力一月也只有三十多块的工资,三百多的聘礼,算是极为体面。
“哪呢!”庄志安铿锵有力,“三千三!”
要是三百三,他还特特稀罕地和媳妇讲,那不是显得他闲么。
三千三!
饶是兜里富裕的丁玉如都震惊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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