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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剑是你的,我杀了一个孩子又能得到什么?"

"你会赢得声誉。我在北境被称为旧神之剑,而事实上,你才是这里真正的无名小卒。如果你不是夜临的主人,没人会记得你的名字。至少,我不会在意你的存在。"

在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后,我继续说道。

"听着,这里的人都不傻。我们都知道你是想争取更多的时间,同时在大门周围设置更多的路障。我们知道,但我们不攻击它。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们北境人随时都可以撞死几个像你这样的湿老鼠。我给你一个机会,让你不仅在你的小岛上闻名于世,而且名扬整个维斯特洛。如果你打败了我,夺得了红雨,你可以选择把它归还给卓鼓家族,或者送给任何你想送的人。"

"我不会被这些话唬弄。"

我转身对北境军队喊道:

"弟兄们,看到那些孬种了吗?他们太怕我了,不停地扭来扭去。我知道你们的罗德利克大人是个书呆子,但我不知道你也是个书呆子。我敢打赌,北境女人的蛋蛋肯定比你们这些湿老鼠大。"

军中又响起一阵雷鸣般的笑声。

"就像你的主人一样,你用你的蛋蛋当书签吗?这就是你还在城墙上说话的原因吗?从现在起,我任命你为小丑骑士;我将亲自负责将此事传遍北境、西境和河间地的每一个角落。全世界的人都会知道,吞剑者和太监骑士赫拉斯-哈尔洛是如何在一名16岁的北境骑士面前连站都站不稳的。"

赫拉斯-哈尔洛这边又沉默了几分钟后,一名骑士缓缓走出了被摧毁的城门。他刚从城门走出来,我就已经施放了所有的增益咒语和新的护甲咒语。这个咒语不像另一个咒语那样会产生厚厚的树皮。它只是在我的皮肤周围形成了一个保护光环,这让我的皮肤看起来更黑了一些。这个咒语没有任何弱点地保护着我的身体,这意味着即使我被箭射中了眼睛。最坏的情况是,我的眼睛就像被人轻轻打了一拳。为了保险起见,我施了咒语。

"Glome Agri(孢子地)"

草丛中开始长出小蘑菇,但我施法的位置在我们右边一点,而不是我现在所在的位置。如果我觉得要输掉战斗,我就会把他拉到那里,孢子地会产生幻觉效果,持续 2 分钟。即使有 "夜临 "的保护,4 级咒语也会影响他很长时间,足以让我杀死他。

他穿着全身板甲,手中拿着盾牌和旗帜。旗帜上有他的个人徽章和四角图案:黑色上是一把银色镰刀,乳白色上是一只孔雀。和旗帜一样,他的盾牌上也画着同样的徽章。我记得,孔雀是沙略特家族的标志。我猜他的母亲一定来自西境。

他一直走到离我十米远的地方,把旗帜插在地上。他个子很高,大约 1.95 米,我比他矮 10 厘米。放开他的手后,他摘下了头盔,我也摘下了头盔。他有一张肃穆的长脸和一头深棕色的头发。他的腰带上挂着 "夜临"。

这把剑很精致,剑身很长但很薄,比 "红雨 "至少长 5 厘米。它有长长的十字护手,中间有复杂的金色装饰。它有一个长长的双手柄,剑柄由月光石制成。月光石是一种乳白色的宝石,就像万里无云的午夜的满月。

红雨 "是一把单手半剑,而 "夜临 "则是一把合适的双手剑,但这家伙却打算用盾牌来使用它。他一定对自己的实力很有把握。由于剑的缘故,在他出招之前我无法看到他的状态,但我猜测如果他要单手使用这把剑的话,他的力量大约在 12-13 左右。

"孩子,我会让你自食其果的,你会求饶的。"

"我们走着瞧,哦,谢谢你。"

他用迷惑的眼神看着我。

"谢谢你把夜临带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