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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其实除非武器上刻了名字的,其余的都是寄卖的士卒自己起的,客官不用当真。”胖老板说道。

“啊?老板你这么实诚能卖出去货么?”姚思雨疑惑道。

胖老板闻言脸上的肉堆积到了一丝,乐的眼睛眯成一线道:“我就是实话实说,买卖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这位客官是喜欢这种重型兵器么?”

胖老板一眼便看出来面前中年男子的喜好,这把枪要比其它的长枪重上一些。

“嗯,轻的用不顺手。”大叔点点头,正逐一挑选。

“不知五十斤的长枪客官能否使的惯?”胖掌柜眼神一亮问道。

“五十斤?”大叔也是眼神一亮,“拿来我瞧瞧。”

“好,客官您等等,我这就为您取来。”胖掌柜笑道,肥胖的身子灵敏的向后面跑去。

胖老板喜出望外,要这种重量的长枪的人可不多!

这里其实有个误区,那就是大就是狠、重就是强、离谱就是一位武将实力的体现。

其实不然,武器越大,虽然攻击的范围大了,但同时也失去了一些灵活。古代战场可不是一对一,但凡有一个人贴近到你的身边,仅仅一把匕首也能要了你的命。

而越重,虽说武器甩起来冲击力更强,旁人挨上一击便没有了反抗能力。但寻常一场仗要打几个时辰,越重的武器,对武将来说也是一种负担。

战阵之上讲究的就是如何以最小的代价杀死敌人,而士卒大多也只是普通人而已,所以武器是越轻巧、越灵活的好!

例如出土的明代公卿三尺剑,重量仅为800克。明朝戚家军所装备的长枪,一丈二尺五寸长,也才重三斤而已。

现实中一个最大瓶的肥宅水,也不到五斤,拿两瓶用手甩,几分钟也就累了,更何况古时几个时辰的战斗了!

更何况这杆长枪是两个月前一个大人物来此寄卖的,因为太沉和一些其它原因,所以一直没有卖出去,如今有这样的机会,怎么错过!

不久胖老板便双手捧着一个长匣跑了过来。

他将长匣放在柜台上,拿出手帕擦了擦汗便将其打开。

只见一杆通体黝黑,枪头泛着寒光的长枪出现在众人眼前。

“寄卖此枪的贵客也不知道名字,故此我便称呼他为铁枪了。

此枪乃是两月前长城军团的林中郎将围剿匈奴部落时,从一个高阶武将手中缴获的。此枪乃是玄阶中品的境界,通体由黑铁打造,其中又掺杂了一些别的物质,但老朽眼拙,也不清楚具体是什么物质。但却导致长枪异常沉重,非天生神力者不可用!

来,客官您试试。”胖老板将长匣向前推了推。

“呦,还是我本家。”大叔笑道,但眼中却露出精光,随后双手用力一提,便将长枪紧紧握在手中!

众人见此皆是向后退了一步,为大叔留下一个可以施展的空间,还好这间屋子里摆放的都是长枪,所以屋子中间留出了足够大的地方供客人尝试。

大叔先是拿在手中颠了颠,随后简单甩了甩,顺便挽了个枪花,发现重量刚好!

“大叔好厉害!”姚思雨此刻一双星星眼望着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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