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日子不能这么过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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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子收割了后,沈烈在北边的第二块地也收回来了,便随便种了玉米大豆什么的,不过也就是种上罢了,两口子太忙,根本没太多时间打理。
到了八月底,眼看着就是中秋节了,这段日子,冬麦的饺子馆生意不错,她尽量每天都跑过去,了解下行情,看看店面里的客人吃饭流转的情况,再适当地随着时令改改饺子的馅料,没事的时候自己在家琢磨腌制酱瓜,酱茄子,以及其它凉拌小吃。
后来干脆就在饺子馆门前摆了一溜儿的罐子,卖凉拌菜,她卖的凉拌菜,味道自然比一般人家自己调制的好吃,也不算太贵,有些来吃饺子的客人,临走前也会带一份,于是又多了一些生意。
为了这个,她又让江秋收招了一个媳妇过来,人都叫她牛嫂的,帮着张罗买卖,不然人手不够,太辛苦了。
如今饺子馆生意好,估摸着一个月去除各种成本,能挣一千出头,江秋收两口子现在忙乎一个月,能落下五百块,等于一个人二百五十块,相当于四五个工厂里做工的铁饭碗,谁看着这情况不喜欢呢。
江秋收这个人老实,没啥大想法,冯金月也是实诚人,不贪心,冬麦和他们聊过,都挺满足的,冬麦听到这个,就彻底放心了。
和自己娘家兄弟合伙做买卖,她心里其实也怕彼此想多了,升米恩斗米仇,忘记最初这门生意怎么得到的,忘本,开始觉得自己应该多得,那到时候生意做不成,亲戚也就做不成了。
至于沈烈这里,六个村里媳妇姑娘轮流梳绒,三班倒,速度倒是挺快的,现在已经梳出来一些成品了,沈烈便取了一些样品,带着各处去找人家看,路奎军看了,觉得是没问题,便把他介绍到了首都绒毯厂,依路奎军的意思是:“人家绒毯厂需求量挺大的,我们一起供没问题,不过你这个是下脚料出来的,绒太短了,还是得看人家收不收。”
沈烈自然知道路奎军是行家,他分梳的这个无论纯度还是长度,都是没法和路奎军的羊绒比,人家绒毯厂收不收,还是得看质量。
这个时候社办工厂也找上来,说是打算去首都找找销路。
路奎军也是义气,带着沈烈和社办工厂,直接过去了首都绒毯厂,帮着他们介绍门路。
冬麦其实也是提着心,卖梳绒机挣的钱,差不多全都买了下脚料,如果辛苦半天卖出去,那全都赔在家里,得是多大的心事啊。
不过也只是担心下罢了,她想着,就算赔了,还有饺子馆。
饺子馆她下功夫做,保持下去,一个月五百块,一年也有六千块,未必能比得上人家万元户,但是至少两个人过富裕日子不成问题了。
她想起当时梳绒机出问题,死活调试不好的事,那个时候沈烈的压力很大吧,但是现在不用了,哪怕他一败涂地,也有她这里撑着,他可以有底气。
这么一来,冬麦更加庆幸,幸好沈烈挣到钱的时候,她依然坚持要开她的店,不能光靠着一个人挣钱,那样压力大,两个人一起努力,彼此也有倚靠。
而沈烈过去了首都后,冬麦这里就忙起来了,她每天都得去老宅里走两遭,虽然她现在并不是很懂,不过可以装装样子,好在这几个梳绒工人已经对业务很熟练了,并不需要她处理什么,也就不会露怯。
又因为沈烈不在村里,那么贵重的货物就在老宅里,也是怕人使坏,所以她特意叮嘱了晚上值班的两个媳妇,让她们警惕一点,后来刘金燕见了,便干脆让自己男人睡在老宅里,这么一来,大家心里都踏实了。
梳绒机这里暂时不用操心了,她又跑了两趟饺子馆,饺子馆生意照样还可以,江秋收干得带劲,冯金月现在肚子微微起来了,也忙得不亦乐乎。
“就是咱家有一个香醋用光了,那个我们找了,咱们公社根本没卖的,我买了别的,味道也和咱以前用的不一样。”
冬麦一听,便明白了:“那是之前从陵城买的,我抽空去一趟陵城买吧,那个只有陵城有。”
冯金月又和冬麦说了饺子馆别的事,一切都还算顺利,最后唠了几句家常,却说起江春耕来。
“哥最近总是喝酒,醉醺醺的,爹那里管也管不着,打了他两巴掌,他依然那个样子,消沉得厉害。”
冬麦想了想:“这两天我再回一趟娘家,看看到底啥情况。”
冯金月叹了口气:“白搭,大哥那里消沉着,现在谁的话也听不进去,娘说,他是不是恨自己没让他看那孩子最后一眼呢,可娘也说,不能让他看了,太难受了,她不舍得让他看,看了他一辈子走不出来。”
冬麦越发拧眉:“大嫂呢?她这两天怎么样?”
一提谢红妮,冯金月脸上就更难看了:“能怎么着,她现在身体倒是好了,不过什么也不做,等着娘给她送饭去,送了饭后,就把碗往那里一放,反正等着人伺候,她平时也不怎么搭理爹娘,也不见大哥,也不管满满,整天跟个神经病一样,现在别人都知道,咱们江家出了一位奶奶!”
冬麦便不说话了。
这个时候,谁心里不是想着,干脆离婚得了,这日子根本没法过,再这么下去,全家都被拖垮了。
冬麦从公社里骑着车子出去,一路过去娘家,她不知道哥嫂这件事什么时候能过去,也许一辈子过不去了,大哥就这么颓废下去,颓废一辈子?
冬麦想起小时候,村头有一个叫傻福的人,那个人其实年纪不小,但没人叫他叔叔大爷的,就是小孩都直接喊他名字,他其实也说不上傻,就是性格怪僻,喝酒喝醉了就往那里一躺,没酒喝的时候就嘻嘻哈哈在村口晒太阳,心情好了可能直接睡外面。
大家拿他当笑话,调侃他逗耍他,她小时候懵懵懂懂的,并不明白,只是当小孩子们往傻福身上丢石头的时候,会觉得不好,怎么可以欺负人呢。
现在想起来,却是心如刀割。
她会恐慌起来,害怕自己□□渐堕落,最后像傻福一样,成为村里的笑话,成为小孩子会扔石头的那个人。
等到了娘家,她娘都是精神了许多,看着比之前气色好了:“饺子馆生意挺好的,我听你二哥二嫂说了,你二哥二嫂都挺知足的。”
冬麦:“嗯,生意倒是还行。”
胡金凤:“能挣钱就好,你二哥这个人踏实,没啥大想法,就是混口饭吃的人,你让他帮你看店,你也放心,他也给你好好看。你二嫂这个人性子软,也没什么心眼,能吃苦,也不错。本来我还担心着他们日子过不好,现在你扶了他们一把,让他们能挣钱,我就放心了。”
一个月五百块,一年六千块,多半个万元户,这日子真是越过越滋润。
冬麦:“娘,那大哥那里呢,你是怎么想的?”
一提江春耕那里,胡金凤便不屑了:“我昨天和你哥嫂说了,摊牌了,反正他们的烂事,我不管了,他们愿意吃,就来,不愿意吃,那就饿着,谁还能欠谁一辈子呢!”
冬麦听得直皱眉:“娘,我去找大嫂谈吧,她可以要钱,要多少我给她,只要她和大哥离婚,我可以给她钱!离婚后,让大哥去干点别的事,寻个清净,慢慢也就能恢复过来了,不然老这么熬着,这辈子都没个头!”
胡金凤却叹气:“冬麦,你哥你那性子你是知道的,别人只说他性子糙,其实他比谁都细,你小时候生水痘,他比我还细心,一直守在旁边,抓着你的手,不让你挠,他现在就觉得他害死了自己的孩子,过不去这道坎。”
冬麦便不说话了,她知道,她哥这个人,其实是最情义的。
胡金凤又道:“再等等吧,等你哥自己想明白了,他们也差不多离婚了,这样过着也没意思,哪能干耗一辈子呢。”
胡金凤沉默了一会,又说:“再说她在咱们家流产了,还差点没了命,才出月子就把她赶出去,传出去咱家这名声也不好,你哥以后再娶,人家一打听,别管谁的对错,总归是觉得咱家做事不仁义,我估摸着,等她养上三四个月,也就差不多了,到时候,他们家要闹腾什么,我把我额上的疤给大家伙看,再把这段她在咱家的事都说说,村里人也明白事理,咱们也不至于落个啥不好名声,让人叫嚼舌根。”
冬麦听着,她娘竟然心里早已经成算了,总算是松了口气。
再想想满满,也有些心疼:“满满这里,以后就得娘你自己操心了。”
胡金凤反倒嘲讽地笑了:“这倒是没啥,满满和我挺亲的,最近她自己折腾成这样,孩子不亲她了,这样也好,等以后离婚了,时间一长,孩子哪还记得她,也省得哭着要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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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麦把带的肉放下后,也就骑车子离开了,离开后,却是不想回去,不想回去松山村,那里没沈烈,也不想过去饺子馆,那里有二哥二嫂,难免就想起大哥。最后恰好见到过去陵城的车要过来,想起要买香醋的事,想着这件事也不能耽误,便把自行车寄存在人家卖水果那里,自己上去车了。
车就这么晃荡着,天不早了,夕阳落下来,照进冬麦的眼睛里,她只觉得眼前的一切都笼罩着在一片红色中。
她想起,这个情景似曾相识,是那次她和林荣棠过去医院,却被告知自己不能生育吗?
她抿着唇,沉默地望着窗外,心便沉寂下来了,不再躁动不再愤怒。
其实娘说得是对的,大哥大嫂肯定过不下去了,但是流产两个月把人赶走肯定不好,等再熬一两个月,估计村里人都觉得这媳妇必须赶走了。
至于大哥那里,他一时消沉而已,总是能走出来的,毕竟他还有父母,还有满满。
客车到了陵城车站后停了下来,冬麦趁着副食店还没关,先跑去买了香醋,开店用量大,她干脆买了一小箱子,想着慢慢用。
买完后,却是有些徘徊,她是一时冲动跑出来的,为了买香醋,也是心里烦闷,现在香醋买了,但是要回去,怕是没车了。
她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去招待所,反正身上有钱,那个新开的招待所好像不需要证明信就能住,无非是多花一些钱。
这么一想,有钱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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