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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谭警局迎来了一个自首的罪犯。

他一来到警局附近,值班的警员就发现他是全国通缉的逃犯,然而还没等他们掏出枪,他就双手抱头蹲在了地上。

罪犯的精神状态非常不对劲,他一被送进警局就开始絮絮叨叨地诉说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不是那种忏悔的诉说,而是那种像机器人一样的麻木清晰的自我剖白。

“我在酒吧门前杀了人……一个女人。”罪犯说,“我把她的尸体拖到巷子里,然后强.奸了她。我抢走她的首饰和现金,逃走了。后来我钱花光了,于是我就开始打劫,如果遇到了反抗者我就杀掉他们,如果他们不反抗不大喊大叫,我就会考虑放掉他们一条性命。我不记得我杀了多少人,总之不下十个。”

戈登局长看着对面眼神空洞的罪犯,问道:“促使你来警局自首的原因是什么?”

总要有一个理由。而眼前这个恶贯满盈的罪犯显然不会是那种反思自己恶行的人,他的精神状态真的很奇怪,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控制住了一样……他为什么会来自首?

“一个女孩让我过来。”罪犯说。

“女孩?”戈登局长皱起眉。

“她让我给你们带个信,她知道警局和蝙蝠侠有联系。”罪犯语气平板地说。

戈登局长内心越来越不安。

罪犯指了下自己的上衣口袋,旁边的警员立刻上前将他口袋里的东西掏了出来。

那是一张纸。

“……‘如果你们调查到了足够多的东西,如果你们足够聪明,那么你们应该能猜到我的行动目标。我知道你们想抓捕我,所以,来吧。莉欧娜·布兰特敬上……PS:这个人渣是我送给你们的小礼物’……”

纸上的字写得很漂亮,落款处还用花体写上了姓名。

戈登在读完这张纸条之后心底涌起怒火。

“这算什么?犯罪预告函吗?!”他说。

那个女孩并不是想通知警局,她真正想通知的人是蝙蝠侠。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她想让蝙蝠侠去阻止她吗?还是说这其实是一个陷阱?

坐在椅子上的罪犯身体忽然抽搐了一下,接着他忽然两眼翻白,口吐白沫,像是发了羊癫疯一样歪倒在椅子靠背上。

审讯室的人被吓了一跳,一个警员上前按住他的肩膀不让他乱动,另一个警员跑去外面喊医生。

罪犯剧烈地颤抖了一下,整个身子僵直不动了。

警员上前摸了摸他的脉搏,发现他停止了心跳。

“他死了。”

戈登嘴唇扭曲了一下。

不管莉欧娜·布兰特此举的含义是什么,戈登都可以确认一点——她是一个狂徒。

真真正正的狂徒。

你摸不清她的目的和真实意图,她让罪犯把口信带到警察局,暗示她的行动目标,又让他们眼睁睁看着这个罪犯死在警局里,这说明她做事不单纯是为了报复或者泄愤,她更是为了挑衅。

向蝙蝠侠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