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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大妹子你可来了,我们还以为你不卖了呢。”毕竟跟食堂比起来她真的赚不了几个钱,生怕她被吓跑。

卫孟喜爽朗一笑,“谢谢大哥捧场,以后我每天早晚都会在这儿卖,除非有特别紧急的事儿,你们要是想吃,只管拎着饭盒过来,但凡盆里还有菜绝不让大家伙跑空。”

爽朗好说话,还长得漂亮的女人,谁不喜欢呢?大家伙都被她逗得哈哈大笑,你一言我一语的聊起来。

要是进店吃饭的时候聊天,大家伙还会有点尴尬,要避嫌嘛。但在这种人人都看得见的公共场合,参与的人多,双方都自在。

煤矿工人一年到头也见不到几个能正眼看他们的女同志,家里老婆见不着面,矿上的女工眼睛都长头顶上,这样相谈甚欢的场面,仿佛给他们枯燥乏味的生活增加了一点点生机。

此时的卫孟喜还不懂,她只是觉着,自己的生意好得有点离谱。

本来以为,晚饭试探着做半盆,不知道能不能卖掉,结果好几个工人来晚了没买到还恨不得跟她回小饭馆吃呢,第二天开始她做满盆,也依然有人没买到。

一传十十传百,整个金水矿上万名煤矿工人,她满满一盆菜顶多也就够盛四十勺,可不就是供不应求了嘛?

短短一个礼拜的时间,她就赚了八十多块钱,腰包那叫一个鼓。

但即使如此,到了吃席的日子,她也不含糊,提前两天跟熟客们说好,礼拜天她要歇业一天,大家纷纷表示理解。

知道陆广全要加班,卫孟喜也没等他,刚吃过早饭就直接一拖五上市区去了。

“妈妈咱们去哪儿?不是要去吃席吗?”卫东捂着瘪瘪的肚子,老大不乐意呢,知道今儿要吃席他从昨天中午就开始咬紧牙关滴米未进了。

因为卫红悄悄说过,结婚的是坏小姨,以前都不让他们回姥姥家,这次他卫东要不把坏小姨吃破产他就不姓卫。

“吃席当然得穿新衣服。”卫孟喜其实一直记着答应他们的东西,现在手里宽裕了当然得买。

别说以后有条件再买,很多东西过了这个年纪就不会喜欢了,再说大人搪塞的“有条件”只是个相对概念,只要他们愿意,任何时候都会“没条件”,之所以一直没能实现的,那都是不走心,不在意孩子感受罢了。

父亲以前对卫孟喜虽说不是有求必应,但一旦答应她的事,都会努力做到,一块钱有一块钱爱孩子的方式,十块钱有十块钱的方式,只要是力所能及的,卫孟喜都不想让他们失望。

一行六人坐着厂里免费的中巴车,直接杀到金水市百货商店。这年代的百货商店是质量最好的地方,虽然售货员眼睛长头顶上,但跟外头刚刚冒头的,质量良莠不齐的私人小摊比起来,卫孟喜觉着这口气还是得忍。

至于态度实在太差的,她当然不会客气,她是来花钱消费,不是来找气受的。

卫红根花心心念念的小皮鞋,比矿区商店便宜多了,每人一双,买!

卫东想要的绿军装,还带迷彩绣五角星,附送小皮带的,买!

根宝就比较别致了,居然想要一只毛茸茸的小熊玩具,卫孟喜稍微犹豫一下,看着孩子忐忑不安的眼睛,还是买了。

至于小呦呦,那自然是买奶粉,现在的她吃饱肚子跟上营养是最重要的,穿着主要以舒服为主。

当然,卫孟喜也不想再委屈自己,买了一条浅绿色的半袖连衣裙。裙子领口是鸡心形的,又不低胸,既能显出修长洁白的脖颈,还能把腰身收得很好,把那腰肢显得盈盈不足一握。

当然,因为她个子高挑,在普通女同志身上能到膝下的裙长,在她身上就只能到膝盖以上两寸,露出一双光洁的骨肉均匀的小腿,别提多漂亮了!

“同志你穿这裙子可真漂亮,就跟量身定做的一样。”

“就是,我要有这么高挑的个头,我也买。”

卫东根宝没感觉,反正妈妈穿啥都好看,卫红根花可是秒变星星眼的,“哇哦,我妈妈真漂亮!”

卫孟喜高兴,就咬牙忽略价格,买了!

当然,为了配上这么气质的裙子,卫孟喜发现自己还缺一管口红。上辈子她一直活到四十岁那年才开始拥有人生中的第一只口红,可惜那时候思想观念还没完全转变过来,总觉着涂口红就是好打扮,就不是好女人,白天她都不敢涂,只有晚上才能悄悄的对着镜子涂几下。

越是不涂越是不会涂,越是不会涂越是容易出丑,有一晚正好自己手底下的会计来找她,看见她一张“血盆大口”,差点没把人吓死,没几天饭店上下看她的眼神都像在看一只老不正经的妖怪……自此,更是不好意思涂了。

卫孟喜看着镜子里自己紧致白嫩的脸蛋,大大方方地说:“同志你好,我想买只口红,但我没经验,能不能麻烦你帮我看一下啥样的适合我?”

既然自己一窍不通,那就相信售货员吧。

这售货员是个刚高中毕业的小姑娘,才二十岁不到,面庞虽然稚嫩,但却画着精致的妆容,眉毛和嘴唇画得最好,衬托得一张普通的小脸也出彩不少。

但就是因为太好打扮,总被其他售货员排挤,背后当面都没少说她的坏话,无非就是“小小年纪不学好”之类的,连带着很多顾客也不喜欢她。

忽然被这么一个漂亮女同志客气的对待,小姑娘愣了愣,“姐……姐姐你是在跟我说话吗?”

卫孟喜点点头,非常诚恳的说:“我觉得你的眉毛和嘴唇画得特别漂亮,你能不能教教我?”

小姑娘立马高兴得差点蹦起来,拿出三只口红给她挑选,还一一说它们的优劣,但因为这年代的化妆品是不能试用的,小姑娘就只能以自己为例子,说哪一只涂上去啥效果。她因为喜欢研究这些,经常是自己花钱买去用,再跟顾客说效果的。

甚至什么样的颜色搭配什么样的服装,什么样的场合穿出去,她都有研究。这不就是妥妥的后世的美妆博主吗?只不过是线下的。

喜欢美,并且有实践美的勇气和能力,这就是青春啊。

青春的活力,让卫孟喜也忍不住心驰神往。最终,她选了一管不容易出错的正红色,还学会了薄涂和深涂,她并不笨,只要不怕羞,多请教这位“美妆博主”,一下子就领会了什么样的场合适合什么样的涂法。

她由衷地说:“谢谢你啊小妹妹,不知道怎么称呼,下次我要再有需要还找你。”

“我叫李晓梅,姐姐记得找我啊。”虽然这年头的国营单位还没有提成一说,但能增加点营业额,自己脸上也好看不是?

李晓梅是高中毕业后家里安排进来上班的,她爸爸原本是市百货公司的采购经理,经常京市海城开会采购,偶尔还能出国呢,是真正肥得流油的好岗位啊,家里从不缺客人。

可自从三年前爸爸突发脑溢血去世后,能把她安排进百货公司就已经是曾经的老相识念旧情了,想要在里头混个风生水起,那得全靠她自己。

偏偏李晓梅也有自己的骄傲,不愿阿谀奉承,看不上捧高踩低,每天只沉迷于“打扮”,再加上以前李父的宿敌穿小鞋,她在百货商场的日子并不好过。

卫孟喜认真记下她的名字,离开百货商店,直到坐上中巴车的一瞬间,这才想起来,一通买买买,刚赚的还没捂热乎的八十多块钱……居然,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花光了。

当然,虽然恨其不争,但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儿子饿出胃病,刚下车她就拎着卫东去吃了一碗水饺,亲眼看着他吃完,把汤喝完。

矿招待所规模很大,跟外头普通招待所不一样,不仅有住宿,还有一个大餐厅,而且厨师手艺不错。唯一的儿子结婚,李家也舍得下血本,包了十几桌酒席,每一桌都是十个菜,六荤四素,那叫一个奢侈!

卫东刚才吃了半碗水饺的肚子,又开始咕噜咕噜叫了,流着哈喇子问:“妈那是啥?”

卫孟喜在他指着的手上轻轻拍了一下,“不许指,好好说,那是红烧大肘子。”足有两三斤重,烧得又软又烂,通红通红的,堪称全桌最硬的菜。

几个孩子同时咽口水,这也太香了吧?吃席能吃红烧大肘子,这得啥人家啊?看来要把坏小姨家吃破产是任重道远咯。

新人早早来到,正在招待四方来客,谢依然穿着一套非常罕见的粉红色毛呢套裙,丝袜黑皮鞋,盘的新娘头上打着摩丝定型,还插着几朵塑料假话,跟胸前的“新娘”花相得益彰。

以后世的眼光看,这身打扮非常一般,甚至有点土,但在其他新人都穿解放装戴绿帽子的1980年,这是当之无愧的洋气!

显然,谢依然也很满意这副打扮,直接过来显摆,“李干部非说这身衣服配我,要我自个儿花钱我是舍不得的。”

卫孟喜只是笑笑,人家花老公的钱也没错。

“听爸爸说要送我一份新婚礼物,姐姐你说会是什么呢?”

能让她这么得意的,肯定很值钱,而谢父那样自诩文化人的狗东西,肯定不会送明晃晃的“铜臭之物”,应该是能显他逼格的书画古玩之类的。

古玩不适合长途班车携带,所以应该是书画。

而书画,卫孟喜这个曾经天天打扫卫生的小保姆,怎么会不知道是哪一幅呢?

卫孟喜当年是六岁,不是六个月,有些事情她可记着呢。“谢依然,那你可得提醒他,忙着借花献佛之前,要先摸着良心想想东西是不是自己的,不然拍马屁可是会拍到马痔疮的哦。”

谢依然没想到她这么伶牙俐齿,被怼得说不上话,正好李怀恩过来,她不想自己丈夫的目光被卫孟喜吸引,立马先过去挽着他,有说有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