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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满汉全席,但于清明临走前还是吃了一顿鸡鸭鱼羊鹅,好好的补了一补。

晌午,京师城内最热闹的大街上。

一位身穿黑色斗篷,带着斗笠的男人突兀出现在那里。

苏慢慢和陆砚安坐在酒楼里,从二楼半开的窗户边看出去,一眼就能看到打扮怪异的于清明。

虽然她记得电视剧里面那些想要隐藏自己的人就是这样装扮的,但大家都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时候,你这样做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他为什么要打扮成这样?”

那个斗笠就不说了,那套黑斗篷是什么情况?

“他自己想要的。”

苏慢慢,“……这位于大人的智商确定没问题吧?”

智商没问题的于大人左顾右盼,搭配上他这副奇奇怪怪的打扮,实在是叫人忍不住侧目。

完完全全就像是一个没脑子的靶子。

看来读书太多,确实可能会影响智商。

有时候天才跟傻子,真的只有一线之隔。

苏慢慢长长叹息一声,那边有小二过来敲门,“客官,请问人齐了吗?可以点菜了吗?”

苏慢慢和陆砚安叫的是包厢,她让小二进来,然后跟陆砚安一人一本菜单,点了几份酒楼里最有名的经典菜式。

一般来说,大众且经典的东西不太会踩雷。

小二鞠躬哈腰,拿着菜单出去了。

苏慢慢再转头,就发现大街上已经没有于清明的身影了。

“人呢?”

陆砚安放下手里的茶碗,顺着苏慢慢的视线看过去,“被抓走了?”

“不是吧!这么快?你的人呢?”

陆砚安抬头看向屋顶,唤,“十三。”

屋顶没有人回应,男人道:“没事,十三跟上去了。”

“那个小孩?”

苏慢慢还未见识过十三的恐怖实力。

“嗯。”陆砚安气定神闲地点头。

苏慢慢犹豫了一会儿后道:“要不我们还是出去找找吧?”

“事已至此,先吃饭吧。”

苏慢慢大怒,“现在是吃饭的时候……啊,这个烤鸭是我们的吗?”

正巧此时,小二推着一个木制小车过来的。

木制小车一共有三层,第一层是一只油光水亮的烤鸭,第二层是一个蒸笼屉,里面应该放着刚刚蒸好的饼皮,用来包烤鸭的。最后一层放着配菜,有切好的胡萝卜、黄瓜、大葱等物。

刚刚烤出来的鸭子,肥得还在流油。

苏慢慢的脚慢慢不受控制地转回去。

“这个烤鸭,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啊。”

“听说是用最高档的果木炭烤出来的,没有焦火气,吃的时候还能尝到清甜的果木炭的味道。”陆砚安细心科普。

苏慢慢咽了咽口水,她朝陆砚安看一眼,“事已至此,先吃饭?”不然过会儿追上去,半路低血糖晕倒了怎么办?又或许在躲避敌人的时候肚子不由自主的“咕咕”叫起来怎么办?难道为了不“咕咕”还要往肚子上插刀吗?

“片吧。”陆砚安轻轻抬手,那边的小二就拿起烤鸭旁边准备好的菜刀,然后开始熟练的一片一片地切割烤鸭。

苏慢慢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表演。

虽然她知道,按照作者的尿性,这种表演在现代肯定是不缺的,但作为一个土民,苏慢慢确实没见过。

她吃过的烤鸭都是片好了之后端上来的,而且大部分已经冷了,味道就……普普通通且油腻。

小二已然十分娴熟,他将烤鸭上面的肉都片下来之后分别装在两个盘里,送到苏慢慢和陆砚安面前。

苏慢慢从笼屉里拿起一块圆圆的面饼,面饼还散发着热气,她卷了一点黄瓜和胡萝卜,然后再涂上黑红色的甜酱料,搭配上一片烤鸭,放进嘴里。

唔!

好好吃啊!

烤鸭的皮一点都不油,烤得脆脆的,还带着果木炭的香气。

苏慢慢宣布,这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鸭子!

“客官,剩下的鸭架还可以做成汤,您需要吗?”

“需要。”苏慢慢猛点头。

不能浪费。

小二拿着鸭架出去了。

苏慢慢一连炫了一盘烤鸭,然后一抬头,就见陆砚安撑着下颌看她。

小娘子吃得唇角沾油,葱白纤细的手指捏着包好的面饼烤鸭往嘴里塞。

半点没有古代淑女的模样,可就是因为这份率真和性情,所以才显得弥足珍贵。

“你不吃?”苏慢慢问。

“我不太喜欢这种油腻的东西。”

“那我帮你吃。”

苏慢慢又炫了一盘。

一只烤鸭,都到了她的肚子里。

小二端来煮好的鸭架,苏慢慢询问陆砚安,“你喝吗?”

陆砚安道:“喝点汤。”

苏慢慢动手给他舀了一碗汤,送到面前,然后突然开口,“我怎么觉得你最近好像瘦了很多?”

“有吗?”男人低敛眉目,手持汤勺,可因为他肌肤素白,所以手看起来竟比那汤勺还要再白上几分。

“有吧。”苏慢慢也不确定。

她想起自己第一次看到陆砚安时,他也是这样的瘦,只是如今,似乎比那个时候更瘦了些?

“药补不如食补,你多吃点。”苏慢慢疯狂给陆砚安舀老鸭汤。

男人看着面前喝完一碗又送过来一碗的老鸭汤,唇角轻微勾起,“你是不是怕我死了?”

苏慢慢动作一顿,点头道:“说实话,有点。”

最近,陆砚安给苏慢慢的感觉很不对劲,像飘在天上的云,怎么抓都抓不住。

“别怕,为了你,我会努力再活一段时间的。”

“我不怕,等你死了,我继承你的遗产,不知道多快活呢。”

江画纱已经醒过来了,经过陆锦泽的叙述,她知道自己被人骗了。

“我,我真的不知道那个人不是你。”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陆锦泽深吸一口气,脸上露出笑来,“算了,这不是你的错。”

面对如此善解人意的陆锦泽,江画纱心中感动,“可惜让他们钻了空子。”

“没事,跳梁小丑罢了。”陆锦泽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心中却开始担忧。

苏慢慢也知道剧情,如果她选择帮助陆砚安,那么不管陆砚安是不是穿书者,知不知道剧情,他们已经成为他不可忽视的劲敌。

可他陆锦泽是那种轻易言败的人吗?

当然不是。

而且他从不打无准备之仗。

“纱纱,你先回去休息吧。”陆锦泽打发了依依不舍的江画纱。

江画纱刚走,吴安就瞅准机会进来,拱手道:“二公子,听说于清明前段时间失踪不明,然后又出现在了京师大道上,被当街掳走了。”

陆锦泽靠坐在窗边,往外看。

突然,一只飞鸽撞进来。

陆锦泽一把抓住,然后取下信鸽上面的纸条。

吴安站得远,看不到那纸条上写了什么字,只隐隐绰绰看到一朵红莲。

陆锦泽脸上笑容越发明显。

天要助他,也是没办法呢,看来这场仗,是他赢了。

陆锦泽抬手,拿起书桌上那份朱苗苗新送来的信笺。

粉白色的信笺,上面带着属于女子的清香,满满诉说的都是她对他的思念和爱意。

只消看一眼,就知道这位小姐一定是“坠入爱河的大sai迷”。

陆锦泽农村出身,初中辍学,并没有鲜亮的学历,虽然他表面假装不在乎,但心中一直没有办法度过这个坎。在人人都推崇学历的年代里,你如果只是一个连初中学历都没有的人,那么必然遭受不平等的待遇。

可或许也是因为这份看不起,所以陆锦泽特别拼。

他可以连续三天不睡,围追堵截合伙人,赔笑喝酒到胃爆炸,只为了拿下那个项目。

他经历过很多白眼,自尊被人踩在脚底下碾压。他知道如果不能成功,他就只能像狗一样的活着。因此,没有吃学习的苦的陆锦泽努力吃生活的苦,终于,他凭借机遇和勤奋,成功了。

成功了的陆锦泽并未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他知道,如果想要保持自己的地位,就一定不能松懈。

当然,另外一方面,他也开始享受生活,享受那种虚幻的虚荣感,享受财富带来的社会地位和那些满足心理的高端服务。

女人、豪车、豪宅、奢侈品,都是他堆砌自己自尊心的东西,他需要用这些东西像世人展示他的财力。

财力,在男人的世界里就等于权利。

当然,陆锦泽深知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因此,他还是个抠门的葛朗台,他只会花自己认为应该花的钱。

他不会将自己的钱花在一切没有收益的东西上,比如,那些他得到之后就没有任何新鲜感和趣味感的女人。

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愚昧的东西,她们只需要几句上嘴皮子碰下嘴皮子的甜言蜜语就能轻易攻破心防,即使她们一开始表现再冷静,再理智,也会被激素冲昏头脑,变得不冷静,不理智。

天生的构造决定女性更容易被激素影响,因为她们体内的基因需要她们的不理智,不冷静来怀孕,并传承下去。

恋爱脑的女人尤其好骗,她们难道不知道,在他的眼里,她们就是一个笑话吗?

当然,他也可能真心爱过某个人,可爱情只是荷尔蒙上升,激素运转的某一时间段的体验罢了。因为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所以需要适时的解决生理需求。

他爱的时候能很爱,能将天上的月亮都捧给你。

可他不爱的时候又能很绝情,连跟你说一句话都觉得厌恶。

男人在爱你时说的话,怎么能当真呢?

更何况,陆锦泽根本就对朱苗苗没有太大的兴趣,他有兴趣的是她身后的户部尚书,可怜的朱小姐还真当自己魅力无穷,无法认清自己的定位。

陆锦泽随手拿起一块玉佩递给吴安。

“送去户部尚书府的后门,告诉朱小姐,夜半樊楼相见。”

苏慢慢吃饱喝足,十三也回来了。

“大公子。”小孩跪在地上,深深羞愧地低头,“跟丢了。”

陆砚安扶着老鸭汤的动作一顿。

“那怎么办?”苏慢慢蹙眉。

“没事。”男人气定神闲,将最后一口老鸭汤喝完,站起身,“我们先出去。”

两人出了酒楼,走到一个卖狗的摊子前。

“挑一只吧。”

不是吧?这个时候买狗?难道于清明的性命还没有一只狗重要?

“这只狗好可爱!”

苏慢慢看中了那只最活泼的。

小贩子看出苏慢慢和陆砚安的装扮非富即贵,便赶紧殷勤的将小狗抱出来,“小姐您瞧瞧,这可是难得的波斯狗。”

她只是听说过波斯猫,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波斯狗。

“波斯狗是什么东西?”

小贩道:“就是这个东西啊!”

“汪汪汪!”

“它会不会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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