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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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守俨到底是把那根玉祖给她了。
不过大白天的,初挽也不好真就拿着一个玉祖研究,只能先收起来,等晚上再说。
上午时候,陆守俨带着她去乡里赶集,顺便买点农副产品,这个年代的农村集市热闹,两个人买了不少。
买完东西后,初挽便过去了旁边一家寿衣店,给老太爷订做寿衣。
陆守俨见此,神情微动,看向初挽。
初挽倒是很淡定:“也没什么,农村习俗,这些都是要提前准备好的,棺材也都备好了,到时候可以直接用。”
陆守俨颔首:“好,那我们做最好的。”
当下和店家商量了下,订了最好的寿衣,之后又去看了看别的,初挽便过去葡萄摊主那里。
陆守俨问起来,初挽也就和他提起这事,陆守俨很有些意外,想了想,之后哑然失笑:“你这小脑袋真机灵,竟然想出这么一个好办法。”
初挽:“没办法,太聪明了。”
陆守俨笑道:“一百块呢,你倒是挺舍得的。”
初挽:“我人善良呗!”
陆守俨越发笑,轻捏了下她的手指,道:“你是不是觉得她年纪很大了,有些像太爷爷?”
初挽顿时怔住,她想了想:“是。”
陆守俨:“所以你得到那件方相氏,是对你好心的奖励,看来人和物件之间,真是要讲究缘分的。”
初挽:“人和人也是这样。”
这么说着,两个人走到了那葡萄摊前,不过顾老太的儿媳妇竟让不在。
初挽便随意和旁边卖柿子饼的聊了几句,那摊主倒是认识顾老太。
初挽问起来,几个摊主都津津乐道,提起顾家的事。
原来现在顾老太太可有名了,大家都知道她发财了,一个月有一块钱可以领,她儿子媳妇对她也孝顺,好吃好喝伺候周到。
“人家可算是享福了,现在是他们村里最享福的老太太,大家都说她受苦受了一辈子,临到老倒是有福气!”
其它人提起这事,都感慨:“一个月给一块钱呢,那当然得好好伺候着财神爷!”
初挽听了,和陆守俨对视一眼。
等走远了,初挽叹:“看到没,对于农村人来说,一个月一块钱,就能让儿女对一个老太太孝顺服侍着了。”
陆守俨:“农村人不轻易能见到钱,也正常,再说村里人有时间,对老太太耐心点,有个笑模样,也是顺手的事。”
初挽:“不知道老太太能活多大岁数,七八年后,那一百块钱支取完了,她儿子儿媳是不是就变脸了?”
陆守俨:“也许吧,到时候我们可以回来看看。”
当两个人这么说着的时候,其实心里大概率明白,老太太那么大岁数,能活到那一百块支取完的可能性其实不大。
也许,活不到那个岁数反而是最好的,可以在安享晚年后顺利地离开这个人世间。
回到家,陆守俨负责做饭,初挽把家里打扫了一番,又陪着老太爷散步,晚间时候,老太爷就早早歇下了。
初挽很有兴致,拿出来那玉祖,认真观摩研究了一番。
陆守俨进屋的时候,就见她正摆弄着。
他神情很有些难以形容,半晌才道:“挽挽?”
初挽抬眼,看了他一眼,才道:“我在研究。”
陆守俨:“那你研究出什么了吗?”
初挽又翻来覆去地颠了颠手感,终于道:“这肯定是蓝田玉了,玉质尚可,油光锃亮,属于中等偏上的蓝田玉,如果是这么一块蓝田玉,按说也不贵,现在的市价也就十几二十块。”
陆守俨看那雕工颇为粗糙,确实不像是太值钱的,也就道:“那还好。”
他并不想随便拿了别人贵重的物件。
初挽却继续道:“蓝田玉在石器时代就被开采利用了,春秋时候蓝田玉雕为贵族所喜,和氏璧和秦朝的传国玉玺都是用的蓝田玉。这蓝田玉雕件,年代越久,雕工越是粗犷,年代越近,雕工就越是精细,你看看这——”
她的指腹摩挲过那粗糙浑朴的物件:“如果雕工太过精细,想必也不过是早些时候闺阁妇人把玩的器具罢了,倒是流于俗套,但是这个雕工,应该是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时代,那个时候人们开始生殖崇拜,大量制作模拟品,如果是陶器制的,就叫陶祖,如果是石头做的,就叫石祖,这个是玉做的,应该叫玉祖。”
陆守俨神情微敛,仔细打量了一番她手中那灰色物件,终于道:“意思是——”
初挽笑了:“这个有些年代了,用途也挺有意思的。”
陆守俨看着她的笑:“嗯?”
初挽想了想:“这个物件在他家应该放了挺多年头,都没发现里面关键,这说明没缘分,他既然让你挑,你挑中了,只能说明你有缘,我们可以好好利用了。”
陆守俨眼神异样:“怎么利用?”
初挽笑看他一眼,之后当着他的面,再次摆弄了一番,才道:“你知道之前你为什么没认出来吗?”
陆守俨已经没什么表情了:“为什么?”
初挽手指头轻轻触碰着上面不太惹眼的缺口:“因为这里缺了一个东西,所以形状难辨了。”
陆守俨:“什么?”
初挽:“这个地方,应该是一颗圆形的绿松石,不过看起来因为年代久远而脱落了,而上面的雕纹又被脏污所掩盖,所以你根本认不出来。”
当然也因为,一个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接受着新思想教育从军多年的男人,他的思维就算再开阔,他的认识也是有局限的,他也想不到世上还有这种物件。
陆守俨听了她的分析,却默了片刻,问:“那你为什么可以一眼看出?”
初挽:“可能因为我聪明吧。”
陆守俨额角微抽,无奈地看了她一眼。
初挽:“知道为什么这个叫玉祖吗?”
陆守俨拒绝配合的样子:“不知道。”
初挽鼓励道:“你可以试着猜猜嘛!”
陆守俨:“因为这是生命之源,又是玉做的,所以要叫祖?”
初挽鄙薄地看了他一眼,才解释道:“在甲骨文中,‘且’和‘祖’是同一个字,商代早期的‘且’其实从形状上,就是男口器官的形状,远古时代人类祭祀祖先,就是摆着这个物件祭祀。”
她问道:“这个形状,是不是直白通俗易懂?”
陆守俨不置可否。
初挽继续道:“后来随着时代演变,不再摆这物件,而是变成了一个‘且’字型的玉牌位,没办法,人类进步了,知道含蓄了,或者说,知道端着装一装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看了他一眼。
陆守俨颔首,面无表情:“有道理。”
初挽兴致勃勃的样子:“现在我有个想法。”
陆守俨皱眉看着她:“什么?”
初挽道:“我其实特别好奇,你说,这个玉祖到底是按照什么比例做的呢?应该是按照当时的大小吧?那么问题来了,远古时期的人类经过几千年的进化,走到了今天,在这方面,人类取得了哪些进步呢?”
陆守俨越发皱眉。
初挽收敛了笑,一本正经地道:“我很好奇,从生物进化角度,现代人的‘且’和远古人的‘且’到底有什么不同,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深入探讨思考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实践的角度出发,对这个奥秘进行探索。”
陆守俨转身就往外走。
初挽:“你干嘛,大晚上的……?”
陆守俨:“我想散散步。”
初挽诧异:“你怕成这样?难道你比不过这个玉祖吗?”
陆守俨回首,看她一眼,正色道:“你不是还小吗?等你学会解男人的皮带,再研究这种学术问题吧。”
说完,理都不理,迈步出去,走得要多无情有多无情。
初挽站在屋内,看着他的背影,默了好半晌,终于忍不住笑出来,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这天,陆守俨假期结束,就要回去城里了。
早上吃饭时候,老太爷便提起来,说家里的柿子可以摘了。
他捏着筷子,对陆守俨说:“等会你先摘柿子,摘了柿子正好带回去,给你爸尝尝,咱们这边的柿子到底比外面卖得好吃,都是自家种的。”
陆守俨点头称是。
初挽提议:“回头可以做柿子饼,那个也挺好吃的。”
老太爷笑着点头:“是,柿子饼好吃。”
吃过饭,陆守俨便陪着初挽去摘柿子。
家里大概有十几棵柿子树,还是早些年初挽爸活着的时候种下的,后来生产大队收为集体所有,不让随便摘了。
这几年村里政策变了,有些恰好种在宅基地上的,也就还回来了,大概有那么七八棵。
柿子树就在后院,后院一眼望过去就挨着山了,这时候的树叶红的红,黄的黄,落了满地,沟渠里篱笆上都是,房前屋后每一处仿佛都被落叶浸染了。
傍晚的日头那么一照,金黄透亮色彩斑斓。
陆守俨拿着竹竿负责摘柿子,初挽则接过来柿子放在竹筐里,没一会倒是摘了有十几个,都是嫣红透亮的,一看就熟透了。
初挽:“这柿子都熟透了,放两天就怕烂了,你带过去就赶紧让大家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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