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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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三人都愣住了,手里还拿着串儿,好一会儿没说话。
他们这些人从高中这么早的时候就组建乐队,说实话不可能不热爱音乐,即便是先前那几场售票不到一千张的音乐节也都被点燃到热血沸腾,更不用说现在这个是8万人的大型演唱会。
而在这之外,便是觉得有些退缩。
8万人。
实在是太多了。
到时候整个场馆都是来听演出的人。
压力在无形中被放大。
季烟:“八万人啊……我们万一不行……”
林清野抬了下眉,笑了:“不是你们说以后我有什么事儿需要你们的都尽管说么。”
“唉,话是这么说。”十四难得正经,皱着眉说,“但是说实话啊,队长,咱们之前那刺槐乐队能火的原因你占了99%,音乐节这种我们酒吧演出惯了的去撑撑场面没问题,但这种演唱会还真怕给你搞砸了。”
“砸不了。”林清野依旧是原样,但却莫名的因为他这句话忽然有了底气。
关池三人还在犹豫。
想当然是想,那样大的舞台,他们做梦也想。
林清野喝了口酒,靠在椅背上,下颌微抬:“当初解散也从来没有好好跟舞台告别过,不如就借这次好好告别。”
许知喃一愣,侧头去看他。
男人穿上那件藕粉色的衣服后的确是柔和下来,但他骨子里的张扬和傲气并没有因此削减,反倒是愈加迸发而出了。
周身都仿佛是包裹了一圈光晕。
当时刺槐乐队决定解散从来没在舞台上说过,照往常一样在酒吧演唱完最后一首歌,平静地下台。
在那之后,刺槐乐队便再没有在“野”演出过了。
许知喃当时还是赵茜听来了小道消息才跟她一块儿去看了刺槐乐队最后一场。
到现如今她也依旧能清晰的记得当时的林清野。
他穿了件白衬衫,灯光穿透而过,勾勒出藏在里面的宽肩窄腰,站在最前,捏住麦架,靠近——
他说:“刺槐乐队,林清野。”
等尖叫声停下后,才又不紧不慢的补完最后三个字:“晚上好。”
清冷又痞坏。
一首歌结束,酒吧内大家齐声喊着林清野的名字。
不管在哪,他都闪闪发光,轻而易举抓住所有人眼球。
那个年少拿到金曲奖桂冠层引起乐坛轰动林清野,也是那个拒绝所有橄榄枝在酒吧随性恣意的林清野,又是乐队解散后进入娱乐圈至今光芒万丈的林清野。
许知喃胸腔震动。
不止是她,季烟三人也同样。
人在当下时不可能永远做出那个最正确的决定,他们也都后悔过为什么当初决定解散时没有好好跟大家说一声,没有好好道个别。
总觉得遗憾。
“我现在在做的新歌,打算到时演唱会上压轴首唱。”林清野看着他们,缓声道,“是乐队摇滚风格。”
三人一愣。
刺槐乐队的初心是摇滚。
十四一把热泪,举起酒杯,吼了声:“摇滚不死!”
酒杯高举,再次在空中碰撞。
他们一饮而尽,又是一杯,再次碰杯,用力太大,酒洒了大半,又一声:“刺槐乐队不死!”
关池拍桌:“不就他娘的八万人吗!咱们当初在烂尾楼顶玩音乐的时候可他妈是唱给全世界的人听的!干他娘的!”
慷慨激昂的结果便是纷纷喝过了量。
除了许知喃和林清野。
许知喃是本就酒量不好,刻意收着量,没让自己喝醉,而林清野则是酒量好,啤酒灌不倒他。
关池、季烟、十四三人虽然还没到喝醉的程度,但都已经红脸红脖子,眼神看着也已经不够清明。
“行了,别喝了。”林清野率先说,“再喝你们就该吐了。”
“队长,你这可就很扫兴了啊。”季烟明显是喝多了,一抬手,“不吐不归!”
许知喃:“……”
林清野懒得理这些酒鬼,直接起身,一句:“走了。”
他们仨虽然还没喝尽兴,但有队长的威力在,也只好纷纷紧跟着起身。
推门出去,正好碰上十四妈妈,原本是想叫十四过去帮忙,结果一看这醉成了这样又少不了一顿骂。
可惜十四也喝多了,嘿嘿笑着听完那一通骂,毫无波澜。
十四妈妈打了他一拳,又转头看向林清野。
她自然是认识林清野的,也很感谢他从前那些年对十四的帮助:“你们这就准备回去啦?”
“嗯,我送他们几个回去吧,都喝多了。”
“行。”十四妈妈又跟林清野道了声谢,“麻烦你了啊,这孩子可真是不省心。”
林清野也喝了酒,开车回去是不可能了,只回车上拿了顶鸭舌帽和口罩戴上,又将外套帽子也一并拉过头顶。
结果一回头,季烟和十四已经吵上了。
也不知道聊及什么,喝了酒脾气本就燥,一点儿火星子就能爆炸。
许知喃站在旁边,想劝架,但又不知从何下手。
“阿喃。”林清野喊一声。
许知喃回头,到他身边:“你不去劝劝吗?”
“这有什么好劝的。”林清野揽着她肩靠在车上,抽了支烟叼进嘴里,没点燃,含混道,“看着不挺有趣。”
他们喝多了吵起架来也大着舌头,听不清楚,只视觉上张牙舞爪。
许知喃从头看下来,只听清中间十四喊的一句话:“你他妈不就仗着我喜欢你吗!!!”
许知喃:“……”
啊?
季烟二话不说喊回去:“我求你喜欢我了吗!?”
告白弄得像吵架。
许知喃很懵,看着两人,但看林清野却好像不算吃惊,只是觉得颇为有趣的挑了挑眉。
“你知道他们……啊?”许知喃问。
“差不多,看出来过,估计十四也没明提过。”林清野很没良心地笑,“明天醒来想起来就该疯了。”
“……”
“不过说不准是个好的契机。”
他说完,走上前,将吵架的两人扯开,到路边给他们拦了三辆出租车,又跟司机说了他们各自的地址。
他包裹得严实,声线刻意压低,没引起什么怀疑。
送走三个酒鬼,林清野侧头问:“我们怎么回去?”
“走路吧,坐出租车万一被认出来,正好也消消食。”
“好。”
这儿离住处还有些距离。
只不过元旦的夜晚,天空中坠着璀璨的星子,就连散步都变得很是浪漫。
风吹到身上依旧是冷的,林清野将她的外套帽子也拉过头顶。
两人牵着手在马路上走。
许知喃有种说不出来的雀跃,也说不清到底是为什么。
但和刺槐乐队有关。
只要一想到在演唱会上他们终于可以一块儿认认真真地合体表演一首歌就觉得开心。
毕竟那刺槐乐队也是林清野的初心。
她拉着林清野的手,都不自觉地晃起来。
“有这么高兴么。”林清野垂眸问。
“就这么高兴。”许知喃继续晃他的手,“好久都没跟你一块儿散步了。”
他笑了声,忽然又想到什么,说:“下个月就到新一届的金曲奖颁奖仪式了,应该能拿到提名。”
林清野在事情有着落前不太爱跟人说,许知喃也是头一回听说金曲奖的事。
她对这个了解不多,唯一的印象便是多年前林清野拿到的那一个。
“那你这次要去参加颁奖礼吗?”
“嗯,举办地就在堰城。”
“那很好啊,上次你拿奖的时候是不是都没有去参加啊。”
“那次因为入围提名倒是也收到了邀请卡,但我也没想过真能拿奖,从一开始就没决定要过去。”林清野捏了捏她手心,轻描淡写,“希望这次还能给你赢个奖杯回来。”
许知喃心尖儿震动。
她抿起嘴角,低头笑:“好啊。”
许知喃在这一刻越发高兴。
不仅仅是为刺槐乐队感动,也不仅仅是因为林清野再次入围了金曲奖提名,而是这一刻她很清晰了看到了他们的前路。
她实在是太喜欢林清野了,一点都不喜欢他的目标落空。
但他也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我是林清野啊。
他什么都能做到。
他有足够的天赋,可以称作音乐上的天才和全才,是有能力站到那金字塔顶尖的人。
许知喃想去那个他不在的这两年半时常做梦梦到的一个画面。
从游戏厅出来,日出,蓝发,少年。
张扬恣意,柔情万丈。
他真真切切地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