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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急之下,我赶紧喊了一声:“孤涂氏!”

白狼公主愣了一下,锋利的弯刀就悬停在我的脖子上,我的皮肤甚至能感受到刀锋散发出的寒气。

我猜她大概听不懂汉语,但孤涂氏这个名字应该是音译的,无论活人还是鬼魂,对自己的名字总是最敏感的,白狼公主死去两千多年,也许很久没人喊过她的名字了。

她盯着我看了几秒,收回了刀。

我猜,她会不会是把我当成自己的族人了?不管怎么说,刚刚真是好险。

“什么情况?”李麻子说,我赶紧后退一步,示意他别发出声音。

白狼公主用冷漠的眼神扫过我们三人,即便她生前是个美人,可那双眼睛却透着一股阴森的杀意,被这双眼睛凝视着,让人感觉不寒而栗。

既然她在澳门‘客场作战’都能和百战将军甲杀个平分秋风,可见其实力非同一般,绝对是鬼王级别的。

之前我反复思考过,白狼公主寄宿的阴物是什么?什么东西能与百战将军甲势均力敌。

要么就是她手里这把弯刀,要么就是她身上这副铠甲。

白狼公主对我们三个显然没有兴趣,在屋里徘徊起来,床边扔着一个行李包,她用弯刀从里面挑起一件衣服嗅了嗅,似乎在捕捉上面残留的阴气。

“不能让她和苟明义见面!”T恤男说道。

“那怎么办,我们俩一起上,都未必是她的对手。”我说道。

“想办法制造点阴气迷惑她。”T恤男想了想道。

这时,白狼公主钻进了墙里,我担心苟明义待会回来,这两个冤家对头撞上,不得杀个天翻地覆。

我们得抓紧时间,于是我从行李包里拿了几件苟明义的贴身衣物,叫上他俩一起下楼,从柜台借了把剪刀,叫李麻子去给我买点黄鳝。

李麻子抱怨道:“张家小哥,我真不是找借口,现在都快十二点了,外面黑灯瞎火的,扔块砖头都打不到人,不像澳门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你叫我去哪买啊?”

我发起愁来,T恤男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玻璃瓶:“我这里有一瓶,应该够用。”

我打开盖子闻了闻,像是黑腹蛇的血,这比黄鳝血高级多了。

我叫李麻子哪也别去,就站在酒店门口等着,等那对叔侄回来想办法稳住他俩。

然后我和T恤男来到附近一家停车场,兰州的夜晚风特别大,路边的树都被吹歪了,风里还夹杂着颗粒很粗的沙子,打在脸上生疼,眼镜都睁不开,我几乎是用吼的对T恤男说话,叫他用手机替我照着。

借着手机的光,我用剪刀把苟明义的贴身衣服绞成小人的形状,剪好之后就在嘴里咬着。这小子是不是从来不洗衣服,衣服上有股汗馊味,叼在嘴里别提多恶心了。

剪完之后,我在一个小人上面沾了点黑腹蛇的血,小瓶里的血量不多,我只是把小人捂在瓶口上,快速地倒一点点,然后往半空中一扔,便被风不知刮哪去了。

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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