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天道之子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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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貂道:“凡人与妖,本来不该有牵扯。”
“我还能为他做什么?”
灵貂说:“别再见他,别再打扰他的生活,就是你能做到的,最好的事。”
雀先明一直认为,自己离开后,胡小圆的人生重回正轨,成家立业,考取功名。直到寿终正寝,仍旧天真心软。一生平淡而幸福。
可是后来发生了什么,小圆为什么会变成胡肆?
不,胡肆不是小圆,他是杀死小圆,披着小圆皮囊的恶鬼。
是我铸成大错,害他至此?雀先明不愿深想这种可能。
第二日黎明,月光消散,雀先明又变为妖身。
一众美人鱼贯进殿,送来山珍海味。美酒夜光杯,玉盘盛珍馐。
秋光奇道:“小圆,你昨晚没睡好?眼睛怎么红了?”
孔雀妖缩成圆鼓鼓一团:“拿走拿走,我不想吃。”
春水道:“真不吃吗?”
玉盘飘香,雀先明神色恹恹,自暴自弃道:“那我就吃一小口。反正已经飞不动了。”
若非有金锁链禁锢妖力,孔雀妖永远不会吃胖。
就算他现在吃胖了,也不是真的飞不动,而是还未适应自身体重,加上太久不用翅膀,飞行能力暂时退化。
好像久病卧床的病人,总要慢慢复健,才能恢复下肢力量,重新行走。
雀先明重获妖力后,只要多运转妖力,勤加练习,适应现在的体重,自然可以重新起飞,但他昨夜情绪激动,没有注意到这点,便以为自己再也不能飞了。
秋光劝道:“快吃吧,吃饱了咱们出趟远门。”
“去哪?”
“去妖界,参加万妖大会呀。境主得了妖王的请柬,听说风月城有灯会,有烟火,热闹得很。”
雀先明怒道:“呸!灵山大王才不是妖王!”
“好好好,他不是,你才是,行了吧。”
不知出于何种心态,雀先明别扭地问:“胡肆也去吗?”
“境主不去。”春水取出一物,“他吩咐咱们带一样东西,交给妖王,为万妖之宴助兴。”
雀先明黯淡的目光骤然明亮:“这,这是‘惊鸿镜’?”
“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惊鸿与照影,正是一对宝镜。妖族不擅长炼器,唯有这两样神器,是传说中的上古妖王至宝,“照影镜”落在灵山大王手中,“惊鸿镜”流落妖界外,却不知胡肆如何得到?
雀先明:“我去!可是怎么去?”
“你又不能飞,当然是我们姐妹提着笼子去。”
“不行!这太丢妖了!”
“你怕丢妖,装成普通孔雀呗,谁还认得你?”
雀先明心想,有道理,我吃这么圆,谁还认得我?
胡肆不去,这两个柔弱美人如何是我对手,那时我设法挣脱锁链,重获妖力,抢下惊鸿镜,以神器之威诛杀灵山大王,岂不快哉?
等我成为妖王,打败胡肆,就让他把真正的小圆还给我。
孔雀妖吃饱喝足,展望前景,重新打起精神。
……
与雀先明的踌躇满志相反,孟雪里此时双腿发软,后臀隐隐作痛。
他忐忑道:“我开个玩笑,怎么可能真让你扮我侍宠呢?”
霁霄微笑,抚摸他后颈,以示谅解。
钱誉之酸酸地想,剑尊这种骂哭道侣的人,也配有道侣?
不过是天道气运之子,白捡个孟雪里真心喜欢他。我也不比霁霄差多少,只是运气没他好。
恰逢大管事进来禀告:“钱真人,两位暗行管事到了,您见吗?”
钱誉之大喜:“来的正好,谈正事去。”
早点谈完,早点送走这对道侣,如果霁霄再问一句“你很懂吗”,钱誉之恐怕要气到吐血。
“暗行”之所以为暗行,一切生意往来都在暗处。钱誉之秉烛带路,走过地下密道:
“请柬是我暗行管事带来的,妖界暗行由半妖经营,半妖们性情古怪,你俩……”他突然不说了,“我倒忘了,孟长老原本是妖。与妖打交道,自然不成问题。”
人与妖结合,有悖自然天道,半妖数量稀少,不被人、妖两界接纳。
孟雪里其实没见过半妖,却想在道侣面前逞能:“没错!我可以!”
地下密室烛火幽微,烛火映在石壁上,投照出一尊巨大阴影。
孟雪里心道,不知这是什么妖?
作者有话要说:
看了评论区几栋争议话题楼。有读者不想看没有双主角出现的章节,建议我题目标注一下,方便读者避雷。
我从读者的角度,非常理解这种想法,读者当然有权看自己不喜欢的部分。
但是从作者的角度,我没有办法做到。虽然看起来,这是一件顺手而为的小事,无非是章节标题上多写一行字。
这两章关于胡肆雀先明的戏份,是全文剧情的一部分,暗示“因果”。在下一个副本,万妖大会中,朋友敌人一起相聚,新仇旧恨一起了断,不写的话,读者会产生疑问“为什么孔雀出现在万妖大会?”“胡肆的动机是什么?”等等。
不仅如此,还有一些反派戏份大家都不想看,但出于文章完整性,我还是会写。
如果这次标注了,以后还会有“我雷感情戏,只想看他们升级打怪,作者能标出来吗?”“我雷升级打怪,不撒糖的章节我不看,作者能标出来吗?”“我雷霁霄,只想看孟貂,标一下不麻烦吧”诸如此类的问题。
进而引起新矛盾:“作者为什么不标我的雷点,难道其他人的雷点比我重要吗?”
真不是不尊重大家的阅读体验,但“标注避雷”这个问题实在纠结。我能想到比较简单的处理办法,是单章多写一点剧情,也就是进度条往后拉,保证每一章都有主角戏份出现,大家看这样行吗?
看文写文是开心事,都不要吵架生气啦。如果看文不开心,不如弃文,大家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