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三少爷遇害记(1)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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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里离开了桃花岛。
活过百岁尚有前例, 活上两百岁就要被当成妖怪了。
如今坐在龙椅上的张熙的重孙已经几次三番派人来求问升仙之法, 怕是我再不回应他, 就要派兵过来了。
人都怕死, 尤其是皇帝, 享了一辈子天下不够,还想百年千年地享下去。
我已经厌烦了这种日子。
我走的时候只带了一柄玉箫,不再像以前那样不确定能不能在虚空中护住它。
两百年时光, 我长得并不只有年纪而已。
破碎虚空时我的心情很平静, 不像从前或多或少总带着些许哀伤。
就像黄药师说得那样,开心是一日,不开心也是一日, 所以人总要让自己开心起来。
虚空之中,我伸出手取下离我极近的凤凰簪, 将玉箫挂在腰间, 随即一步踏出,握住血河神剑。
再睁开眼时, 我人已在地面。
从一个世界破碎到另一个世界, 对我来说已如推开一扇普普通通的门那般简单。
这当真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
另一样值得庆贺的事是这里的人说话我听得懂,不光听得懂, 还十分熟悉, 正是阔别已久的大宁语言。
只是国非故国而已。
凤凰簪太过醒目, 一凤垂九羽,九羽缀东珠,即便在虚空中空耗了几百年时光, 也依旧华光溢彩,美得惊人。
我看了一会儿,然后把它揣进怀里。
血河神剑是一把看起来很丑的剑,通体赤红,坑坑洼洼,剑头还有一点歪。
我怀疑这世上没有比它更丑的剑。
但久别重逢,我一时看它很是顺眼,毫不在意地把它挂在了腰间,和那柄上等碧玉雕琢而成的极品玉箫挂在同一边。
我这一次破碎虚空和以往哪一次都不同。
我带了钱。
金子。
因为我发现我不管去到哪个世界,最值钱的总是金子,我从来没见过金子不能当钱花的世界。
因此我也比哪一次都要平静。
曲英小姑娘说过,兜里有钱和手里有剑的感觉是一样的,都会让人很有底气。
我不用剑,但明白她的意思。
我现在就很有底气。
我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江湖上走了十几天,发觉这里是个太平世道。
世道越太平,江湖越乱。
七大剑派,四大世家,另有各大江湖组织分薄地盘,百姓除了要给官府交税,还得给各地的“老大”交钱。
这本来是跟我没有关系的,如果不是我在吃饭的时候遇到几个地痞流氓闹事,威胁老板交出三成的收入,并且在老板腿脚不便走得慢了一点的时候,一脚踹翻了我的饭桌。
一共六菜两汤,还带一壶夏日解暑的乌梅茶。
我看向那几个地痞,见他们并没有赔偿的意思,于是只好站了起来,手里还拿着那双筷子。
我问从里间拿了钱急急忙忙出来的掌柜,“这些人背后是不是有什么组织?”
掌柜呐呐地说道:“客、客人,你快走吧……”
可惜他的话说得比较迟,领头的地痞已经夺了他手里的钱袋子,一把推开他,照着我走来,眼睛直盯着我腰间的玉箫,选择性地忽略了我同样挂在腰间的血河神剑。
他一边走,一边还嚷道:“你这个丫头是外地人,外地人来了都给我们大老板交进城费!大爷开恩,可以让你拿这玩意抵账。”
地痞头子说着,很是不把自己当外人地伸出手去拿玉箫。
我让开一步,说道:“你们大老板,是做什么的?”
地痞头子身后一个三角眼的小流氓猥琐地笑着,叫道:“这年头竟然还有不知道大老板的,这方圆几百里内,那台上唱的窑子里卖的赌坊里开的,全是大老板的产业,龙哥,这丫头不识好歹,不如送去韩奶奶那儿,过几天就乖了。”
龙哥不屑道:“一个小女娃有什么好玩的,长得也一般。”
三角眼嘿嘿说道:“龙哥你忘了,卖得最好的就是小丽,有人就好这一口。”
提到小丽,龙哥的脸上也浮现出了那种猥琐的神情,恶狠狠地笑了,“那小母狗卖的不是嫩,是骚,你见过能骚一天一夜的小母狗?”
我耐心地等他们讨论要把我卖出多少钱。
最后的结果是六两。
我这辈子都不知道自己居然是值这么多银子的。
我对龙哥说道:“左手还是右手?”
龙哥不耐道:“什么左手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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