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 四耳风兽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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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要到了。”宋哲提醒道,其实不需要他提醒,虽然这里对财神的遮蔽很重,可雷诺本身就是基站,只要他在动,财神可以扫瞄到的视野也在动。
早在两刻钟之前,财神就已经扫瞄到那只地仙兽。和雷诺想的不太一样,这只地仙兽的个头不大,六足四耳,一口大板牙,耳朵很长。
以雷诺对动物的了解,这应该是一只草食性动物。肉食还是草食,其实很容易分辨出来,牙、爪、体形,从这三样就能区分出来。
为了吃到肉,肉食性动物必须长着尖爪利齿,体型可以大,却必须跑起来流畅快捷,而草食性的,只要跑的快就好。
从嘴里露出来的是如同兔牙一般的板牙,牙的下端是平的,这明显不适合撕咬。
又飞了半个时辰,飞机降落,那只地仙兽正迎着头,看向天空中的飞机兴致盎然。这种可以飞行的奇怪东西,它几个月前就发现了,不是飞禽却可以飞。
飞机落地,雷诺从飞机上走下来,宋哲也从空中落到他身后,两人一前一后走向地仙兽,这让它有些迷茫。
野兽的等级观念比人类要强,一个兽群只能有一只首领,根据身体的强弱程度,在兽群中有不同的地位。
它第一次与人类接触,不懂人类社会间的复杂关系,可它觉得,与自己交流的那个地仙,才是两脚兽里最强大的,理所当然的应该是首领。
看两人的行走的位置,虽然只差一步,却能看出地位上的区别。野兽破凡,是可以开智的。
其实宗师级的野兽,已经很聪明了,六牙就知道打工换肉,还知道以权谋私,把自己的同类安排在工作岗位。
地仙兽的智力更高,丝毫不比普通人类差,若说差别,应该是见识上的。从出生到破凡,这只地仙兽就没离开过死神山脉,最多是从外围进入核心,相差不过一千多里路,眼中看到的,全是野兽族群之间的生存之道。
只要有实力,它不介意在自己的地盘上多出一个种群,哪怕这个种群只有两只脚,还喜欢挖石头,这有什么关系呢,它知道在荒凉之地的地下,大部分的生物都是以吃石头为生的。
可以飞的东西,走在前面的首领,喜欢吃石头,还知道储备,这是一个庞大的种族,有一个聪明的首领。
这是个强大的种群,拥有让它无法想象的凝聚力,已经破凡成仙,依然守护族群,不离不弃。
这些都是它暂时无法理解,又非常想知道的。它在三十年前,破凡成仙之后,就离开族群,不是它想这样,而是它在族群中已经没办法生活下去,所有的同族,都会下意识的远离它,用恐惧和敬畏的目光看着它。
如果只是一开始这样还好,若是谁在这样的目光中生活超过一个月,你就知道那是什么感觉了。
所以,它有不得不离开的理由,经常远远的看着同族在树林中、草地上,欢快的进食玩耍,它居然有种后悔的感觉,还不如作一只普通的四耳风兽,虽然寿命会缩短很多,可有什么关系呢?
象它这样,孤单的生活在一片最肥美的草地,拥有死神山脉四分之一的领地,却连交配都成问题。母兽在它身下瑟瑟发抖,甚至还有被吓死的。
它真的不想这样啊,它从不觉得自己有多凶恶,回想它走过的一百三十个春秋,除了和另一只地仙兽小小的打了几架,杀死几只不守规矩的宗师兽,也没干过什么让同族害怕的事情啊,它也是吃素的好吧。
地球人有句俗话,叫作烦恼只因识字起。意思是说,如果什么都不知道,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其实也挺好的,没那么多的烦恼。认字开智,知道的越多,烦恼就越多。
此时的四耳风兽,虽然没听过这句话,却有这样的烦恼,它比同类聪明太多了,已经没办法再生活在种族之中,而原本唾手可得的幸福和欢乐,离它远去,如今留下来的,就只有无尽的寂寞和苦修,除了继续修炼,它还能干什么?
看两人走到近前,四耳风兽冲着宋哲传过去一道信息,这种无声的交流,已经持续了几个月的时间,从最初的只知道有对方,不解其意,到如今已经能进行简单的交流。
能找到一个和自己实力相当,能够交流的生物,四耳风兽是非常珍惜的。山脉中另外三只地仙兽都是疯子,根本没办法交流,它们整天想着进入火池,找寻长生不死之法。
一群愚蠢,它们可曾看到长生不死兽?
既然没有,那就证明火池之中,根本就没有长生不死之法,那里散逸出来的气息,应该是一种天才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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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
天才地宝是好东西,四耳风兽也想要,可与得到天才地宝需要付出的代价相比,还是自己的小命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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