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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小时候,是做过饭的,言景则有他的记忆,也就能……把东西做熟。

但色香味之类的,就不要想了。

他最擅长的就是煮米饭,以及在煮米饭的时候,蒸各种菜。

东谷县这边是鱼米之乡,土地肥沃,基本上家家户户都种稻子,一年种两季,大家的主食,一般也是米饭,不过普通农家是很难吃上只用大米煮的干饭的,都是放进去别的东西一起煮,比如有红薯有南瓜的时节,就天天吃红薯饭、南瓜饭,蚕豆什么的熟了,就吃豆饭,只有青菜的时候还能吃菜饭。

家家户户又普遍只有一口锅……要么干脆只吃饭不吃菜,要不然的话,往往就是蒸架上蒸点菜。

这天晚上,言景则就把自己前一天用盐腌上的瘦肉蒸上了,又蒸了点门前屋后拔的野菜。

野菜被蒸熟,都变得烂黄了,卫凌修一筷子都没动,只就着咸肉吃了两碗米饭。

言景则这么聪明……他心情好,胃口也就好了。

言景则看他这么吃,又有些担心,怕自己养不起卫凌修。

猪肉可不便宜!好在卫凌修喜欢吃瘦肉,瘦肉只要十五六文一斤。

“凌修,我们明天就去县城,把书卖了?”言景则提议,确定这个真的能挣钱,他才有动力去做。

卫凌修一愣。

出了那样的事情,他有点不敢去县城,就怕别人说他,可他不去,难道让言景则去?

言景则刚认字,很多东西不懂,也没跟书店的人打过交道,那些人惯会看不起人,会不会骗言景则?

他其实也不可能一辈子不去县城。

“好,我们明天去县城。”卫凌修道。

吃过饭天就黑了,言景则催着卫凌修去睡觉,自己也一直打哈欠。

“你早点睡。”卫凌修道,又问:“你的床……”

他今天白天去言景则用来睡觉的房间看了看,那里也有一块门板,但太破了,都不像是能睡人的。

但他难道要让言景则和自己睡一起吗?

先不说那门板很窄,两个人根本躺不下,言景则恐怕也不想跟他一起睡……以前言景则还说过要娶媳妇儿。

“我马上就去收拾。”言景则立刻去收拾去了。

那边的门板更破,不过上面放点东西铺一铺,还是能睡的!

卫凌修还给了他一床被子呢!

言景则先在破门板铺了几块木板,又把自己的旧衣服旧被子铺上,再铺上从卫凌修那里扯来的床幔,这床够舒坦了!

言景则昨晚上一晚没睡,今天一躺下就睡过去了,但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又醒了。

他先给自己煮了一锅陈米饭,吃了一半,剩下的那一半用罐子装了放进自己屋里,又煮了一锅白米饭,等着等下给卫凌修吃。

昨天中午和晚上,因为卫凌修在,他就都只煮了白米饭,和卫凌修一道吃。

但他当时其实特地煮少了,然后跟卫凌修吃的一样多,就吃了个三分饱。

原主的胃口,实在太大了!

今天,他干脆就提前煮点陈米饭吃饱,剩下的等下饿了也可以吃。

虽说抄书能赚钱,但他不是原主,没有“吃光用光身体健康”的想法,他已经开始考虑几十年后的事情了!

他和卫凌修都是男人,将来不会有孩子,那必须攒钱!

他们需要有几间好一点的房子,需要有个几十亩地,再有足够多的积蓄,这样老了,才能安度晚年。

不,这样都不够。

卫凌修爱吃肉,他自己又吃得太多……

言景则压根不敢乱花钱。

这么想着,他还坐到卫凌修的书桌前,继续抄书。

《三字经》他昨天已经抄过一遍了,现在抄起来速度更快,再加上这书很薄……

准备出门前,他竟是又抄好了一本。

起晚了的卫凌修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看着言景则那么一个大块头拿着笔,飞快地写端正的小楷,他总觉得有点不和谐。

“言哥,你写字真快!”卫凌修忍不住感慨。

“知道用什么力道来写文之后,写起来就简单了。”言景则道,他一开始就是没拿过笔,不知道用什么力道合适,才会写得丑,习惯之后就觉得写字太简单了。

他这样的体力,让他写一天都不会累!

卫凌修:“……”别人要是听到言景则这么说,肯定会想要打他!

不,别说别人了,他都想打言景则。

言景则带着卫凌修,走路去县城,顺便认认路。

卫凌修体力不怎么样,但不拿东西只是走路倒也不会累,跟着言景则走了半个时辰,他们就来到了县城。

东谷县没有城墙,但被一条河围着,河上有几座石头高桥。

言景则带着卫凌修过了桥,便有很多人看过来。

卫凌修记得,当初他和言景则两个人,是被一大群人抓奸的,他家里人也完全没有为他遮掩的意思,倒是明显想要将之闹大……

他们见不得他好,现在怕是整个县城的人,都知道他和言景则的事情了。

也不知道别人会怎么看他。

卫凌修有些担心,就怕看到别人厌恶的目光,一开始都不敢抬头,等后来把头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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