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吃鱼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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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芳亲口说出幕后真凶是大秦氏,淳哥儿那位轻易不露面的亲祖母……江春对这“真相”大感意外,原以为会是张扬跋扈没脑子的小秦氏,谁知……果然,人不可貌相!
唉,江春也只能叹口气,无论窦家诸人如何出人意料,之于她,都只是个无法触及的豪门大家罢了,她眼目前第一要务,还是好好读书,应付学里月试。
太医院的学,她算是上了半年了,所学内容已从最开始的《内经》《本经》过渡到《难经》了。前两门因有“上辈子”的基础在,还算好过关,但《难经》这一门却是她从未习过的,难度不是一般大。
《难经》相传是秦越人(扁鹊)所作,以问答形式解释《内经》,共讨论了八十一个问题,故又称《八十一难》,包括了脉学、经络、脏腑、腧穴等基础理论,还论及了一些疾病治疗与针刺方法。
因此书不在各大中医院校教学目录内,后世科班教育出身的学起来还真是困难重重,与它书名一般。江春每日晨起趁着精力充沛,都得读背半个时辰,课上亦不敢有丝毫的松懈,那认真劲头与上长孙夫子的课有得一拼了。
“春妹妹,你想甚嘞?”胡沁雪拿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哦哦,无事,只是觉着这《难经》也太难学了,与它名字一般费脑力。”
“可不是?我当年被阿爹逼着学它,都不知错过了多少好玩事物……还多亏那大愣子送了个会转的木马与我……”
江春转过头去,少女沁雪又开始思念她的“异地恋”男友了,对此,她早就习以为常。
自从四月里收到徐纯第一封信后,他俩就开始了鸿雁传书的日子。以江春肉|眼估计,平均每十日,胡沁雪就能收到一封威楚府来的信,她自己回信的频率也很高,七八日就得发一封出去……于是,江春常遇到的事情就是,两人刚走到门房处,那小童就喊“信来了”。
江春不消回头都晓得,她该是幸福得脸颊红粉,满面春光了。
与胡沁雪的春风得意不同,随着天气愈发转热,江春精神却是愈发差了。一日十二个时辰,她只三个时辰有读书效率。每日间雨水也不下,那热气好似从地下蒸腾而上,只要一出门就如进了蒸包子的锅边,少不得被那热气扑一脸。一被扑就头昏脑涨,读不进书,后背衣裳黏腻浑身不适……总之汴京的夏日令她寝食难安。
才两个月功夫,她又瘦了些,穿衣裳都觉出腰肢又比以前细了点,惹得胡沁雪与高胜男调侃,甚“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的,听得江春红了老脸,恨不得骂她们俩臭流氓!
但好在她胸臀还有肉在,还能撑住衣裳,平日腰带不系太紧的话,也倒不会过分明显。
进入八月份,往年在金江的话,田里稻谷飘香,稻花鱼肥嫩,正是入口好时节,王氏虽抠门,但八月上总是要捉几尾稻花鱼来做个红烧的。这两年江家日子好过了,她也舍得给高氏放糖盐,那煎得两面红光泛黄的肥鱼,入口鲜嫩,味道香甜,淋上一勺汤汁儿,最是下饭。
想着想着,嘴里就开始泛酸……离家半年了,也不知是馋家里的味道,还是馋那肥鱼了。
于是,午后的《难经》课愈发上得浑浑噩噩了,满心满眼只想着要吃那鱼,倒是令她又气又笑——自己居然为了个吃的惦记得心神不宁、无心向学,倒是越活越回去了,罪过罪过。
好容易熬到散学,因第二日是八月初五,四大学沐休,她想约了胡沁雪与高胜男一道吃顿好的去——能吃鱼最好。
可惜沁雪中午刚收了封徐纯的信,急着回家去悄悄躲被窝里独自欣赏,她又不好说自己想吃鱼,搞不好这丫头非拉了她家去不可……她不想与胡家太过亲密。
高胜男自是乐意与她同去的,两人手挽手去了西市。有个不成文的规律,女孩子间的友谊,超过三人就不叫闺蜜了,其实超过两人都尴尬,三人间总有两人是比较好的,不可避免的总有一人会被落下。
因江胡二人是从金江一路走来的好友,又是认过干亲的姊妹,感情自然要深厚些,而高胜男自己又没几个处得来的好友,倒是追着江胡二人耍的时候更多些。
好容易有了能与江春独自玩耍的机会,她自是欢喜异常,只紧紧挽了江春臂膀,生怕被甩开似的。
江春望着她已经消散去三分之一的痤疮,倒是觉着欣慰:这几个月的坚持倒是明显见效,她不止人瘦了一号,渐渐露出原本的尖下巴来,就是面上红疮也好了许多。照她的治疗计划,倒是可以开始给她吃汤药了。
见江春想吃鱼,高胜男反倒拉了她手:“走,姐姐请你吃好的!这西市就没家做鱼好吃的,全是甜腻腻一个味儿……”
江春暗道“不妙”,胜男在西北生活了十年,习惯了盐味儿重的吃食,她却是更喜欢甜辣型的,被她拉着吃了几次油泼面卤酱牛肉,倒是令她梗了半日才克化得了……但她不去,她又要念叨。
唉!吃个饭都无比纠结!
突然,使劲拉她的手松开了——“元芳哥哥!”
江春抬头,见个高瘦个子的男人站她二人对面。
正是穿了身紫色常服的窦元芳,剔干净了头发胡子,倒是将那脸颊显得愈发瘦削了,面色依然黄黑,双目炯炯的望着二人微笑。
“元芳哥哥,你甚时候回的?我都未见过你,我阿娘还道要请你家去做客呢,我哥哥都不知念叨了你几回,我嫂嫂耳朵都听出老茧来了……”
江春想笑,这意思就是她全家都挂念元芳了,看来元芳与武功侯一家关系不错,也不知是甚因缘。
“我在西北时与高烨同营,同在武功侯麾下。”
江春见他温声与自己解释,心内嘀咕:这家伙难不成会读心术?嘴角却是微微翘起来。
高胜男这才反应过来:“哎,春妹妹你们也认识呀?那敢情好,咱们一处用晚食罢。”于是,也不问窦元芳是否吃过了,三人就在街边挑了个摊子,要了三大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吃起来。
一心想着要来吃红烧鱼块的江春,无奈的吃了碗馄饨,大夏天热出了一身汗,黏在身上委实难受,连带着那馄饨也无甚滋味了。
倒是高胜男吃得开心,毕竟三个月未得正经吃过晚食的人了,每一个小馄饨都要小口小口分着吃,生怕嘴巴张大了吃太快,一下就吃没了似的。
“元芳哥哥,那日窦祖母出事,我都不在身旁,我婶娘见人多,就将我拉走了……倒是对不住了。”
“无事。”元芳送了个馄饨进口,眼睛却不动声色的看了江春一眼。
她今日穿的还是以前那件湖蓝色衣裙,估摸着也无甚新衣裳可换,她为了不弄脏,将袖子卷了道,元芳见那翻出来的袖口都磨起毛边了……
嗯,她确实是缺新衣裳了,光这身襦裙他都见过三次了。第一次是去年她结业考前,他在城外等着她,见到渐黑的天色里,她胸前一片饱满令他触目惊心……第二次是六月初八,他牵着她的手,就在这西市,穿过人山人海……他估摸着自己定是着了魔了。
江春见他将视线落在自己袖口处,晓得那起了毛边的袖子被他见了,有些微不自在……贫穷少女的窘迫令她红了脸。
但其实她清楚,这贫穷不是她能决定的,江家已经给了她几个孩子里最好的待遇,剩下的,只能靠她自己争取……所以,只有继续努力,她才能在他面前不窘迫,不难堪。
虽然,江春有时也觉着自己这想法挺肤浅的,他与自己甚干系?他如何看自己其实一点也不重要罢?她也拿不准,心内两个小人在斗争。
一个说:人家是君子,定不会恶意揣测你。她承认。但她总觉着自己对着他没有表现出最好的一面来,这种明明觉着自己不是恁差劲,却总也表现不出来的挫败感,令她觉着……自惭形秽,而他,愈发会发光了。
另一个说:你真肤浅,三十几岁的人了,还在意个男人眼光。但元芳在她心目中不是一般男子啊,他是她见过最有正义感,最有担当,最光明磊落,也是除亲人外,对她最好的男子了。这种特殊性,令她时而傻笑,时而又怏怏:自己上辈子怎就没遇到他呢?
唉,少女江春叹了口气。
眼见着自己都吃完了,她还端着半碗馄饨兀自出神,胜男轻轻唤了声“春妹妹”。
窦元芳见她回过神来,又要傻傻的去吃那馄饨,她那脾胃,吃了怕又要不舒坦半日了,遂出口拦道:“罢了,莫吃这冷的,待会儿回寝吃点热乎的罢。”
江春本就不甚喜吃面食,被他一拦也就顺手歇了碗筷。
“元芳哥哥,中秋前我哥哥要家来,你可要去我家?若是阿娘晓得你要来,不知得多欢喜呢!”
“好,届时我会去。”
胜男听他这话,高兴得拍了手,忙又对着江春道:“春妹妹你也要来,一定要来!”
三人说着就上了朱雀大街,元芳先将胜男送回武学,江春就在武学门口道:“多谢窦叔父,叔父慢走。”因太医院就在隔壁,她告辞过后,慢悠悠就往旁走去。
“不是未吃饱?”身后元芳幽幽来了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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