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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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承玉宽了外袍,解了发冠,只着雪白中衣下了水。他寻了块凸起的平整石块坐下,水面刚好没过胸膛。
池水的温度刚刚好,不会太烫人,水汽蒸腾间,瓷白的肌肤很快便染了一层红。乌黑长发披散在背后,发尾浸在池水里,像一蓬茂密的水草,随着水波微微摇曳晃动。
薛恕在岸上,将他换下来的衣物叠整齐搭在屏风上。殷承玉打眼瞧着他背影,肩宽腰窄长腿,便又起了坏心思,懒懒开口道:“你也下来,替孤松松骨。”
反而是薛恕闻言愣了一下,随后眸色便深了下去,沉默地宽衣入了水。
大约是常年习武,他如今已比殷承玉高出了半个头。此时入了水绕至殷承玉身后,在略高些的石块上坐着,高度正好让殷承玉舒舒服服地靠在他身上。
流动的风被四面的屏风挡住,这小小一方天地里,连寒凉的空气也变得燥热起来。
殷承玉就着茶水吃了两块糕点,又不让他捏肩了,让他转到前头来:“腿也捶捶。”
薛恕又绕到前方去,替他捶腿。
垂着眼眸的乖顺模样很是招人。
殷承玉素来是知道他生了一副好皮相的,
同他不同,薛恕的相貌更具攻击性,就像天生地长的兽,带着一种让人无法忽视的美丽野性。当他抬眸看人时,大部分人都会被他身上外露的戾气所震慑,从而忽略了他优越的外表。
只有殷承玉才有机会看到他收起爪牙的温顺模样。
定定看了他几息,殷承玉探出手拔掉了他发冠上的簪子。金冠没了固定之物落入水中,满头长发也跟着散开垂落。他的发质如同他这个人一般,更为粗硬,却极顺滑。几缕碎发被溅起的水花沾湿,贴在面颊上,中和了眉眼间的冷峻,叫他看起来多了几分柔软。
殷承玉的指尖虚虚描绘过他的面孔,最后往下没入水中,勾住了那根在水中沉浮的衣带。
湿漉漉的白色衣带缓缓缠绕在染了绯色的葱指上,无端便多了几分旖旎。
殷承玉倾身靠近,指着他散开的衣襟,勾着唇角似笑非笑:“这会儿是个健全人了,倒也不怕被人瞧见了?”
显然是又被前尘往事勾起了不快的记忆。
薛恕抿起唇,目光避开他的视线落在水面上。他的手浸在水中,因为殷承玉靠得太近,那水草般摇曳的长发也跟了过来,若有似无地拂过他掌心。薛恕下意识蜷起了手指,将几缕黑发拢在掌心里。
“那时身上都是旧伤疤,只是不想惊了殿下。也……不愿叫殿下看到臣的残缺。”
两人本就是云泥之别,纵然得到了心心念念的人,却也不愿让他窥见更多的不堪。
这是除了没有恢复记忆的那段时日外,他第一次如此坦诚。
殷承玉神色一顿,指尖抚过他肩上的旧伤疤,这是去岁在天津卫迎击海寇时所留,虽早已痊愈,却还是留下了伤疤。
“伤从何来?”
“刚入宫时不懂规矩,受罚时留下。”薛恕不愿细说,只轻描淡写略过。
实则上一世,他背上尽是密密麻麻的鞭伤,新伤旧伤一层叠着一层,偶尔他自己对着铜镜都觉得难看厌恶,自然也不愿意叫殷承玉瞧见。
他已是如此不堪,便再受不了从他眼中窥见半点厌恶。
满背的鞭痕,都是他势弱时烙下的耻辱印记。
那时他使了银子偷偷去皇陵看殷承玉,却发现他放在心上的冷月跌入泥潭,受人践踏。他决心要助他,于是回宫之后,几经思量,便设法从直殿监调去了西厂。
初时他不过是直殿监的洒扫太监,因不肯逢迎讨巧,并不受重用。便是使了银子,好差事和好地方也轮不到他,所以他剑走偏锋去了西厂。
只因为西厂有个掌刑千户覃良,从前是东厂的贴刑官。因为年岁大了经不起东厂的争斗风浪,才调到西厂做了个掌刑千户荣养。
覃良与当时的东厂督主高远还有些交情,虽只在西厂挂着个名头,却连西厂督主也要对他礼遇有加。
他设法入了西厂,又认了覃良做干爹,意在借着覃良的势入东厂。
但覃良此人从前是掌管诏狱的贴刑官,性子极为扭曲,还有个不为人知嗜好——酷爱鞭笞人。受刑人不许动也不许呼痛,若是再赶上他有不顺时,还会往伤口上浇盐水,只能生生受着。
包括他在内,覃良前后收了十来个义子,但活下来的只有四五个。前头那些人,据说都是被他用鞭子活生生抽死了。
而他擅忍,从来不会喊痛,甚至在受了鞭笞之后还能起身去办差。大约是命比旁人要硬一些,所以他不仅没死,反而逐渐成了覃良活下来的那些义子里,最受重用的一个。
后头他借着覃良的势,虽没入东厂,却得了伴驾的机会,在丹犀冬狩上救驾得了隆丰帝信任,逐渐掌了权。
之后又接连办了几件漂亮差事,暗中挑拨隆丰帝与东厂的关系,最终将西厂收入囊中,有了与东厂争权的本钱。
而覃良此人,最后被他亲手剥皮剔骨,用鞭子抽成了一滩烂肉,喂了乱葬岗的野狗。
倒是这一世他恢复记忆之后,再没了那满腹戾气,只寻了个由头,悄无声息地将覃良处置了。
殷承玉知晓他没说实话。
偌大宫中,藏污纳垢。没有权势的小太监们命如草芥,就是哪天悄无声息地没了都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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