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十万,一天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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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讲究财侣法地,其中财,就是指财富和财力,修行所需要的种种资源都需要钱,没钱只能苦熬,错过了实力突飞猛进的机会。
即便是严酷的苦行僧也不会拒绝金钱,他们拒绝的是享受,但是金钱可以买来许多修行用的资源,更好的帮助他们修行。
尤其是陆轩前世更是修为大成,位列天尊,他早就都看得明白,什么金钱乃是万恶之源,金钱本无罪,有罪的只有人罢了。
“既然是这样,那我就收下了!”
陆轩点了点头,收下了这个木盒之中的人参王。
三百年的人参王对于目前的他来说也是极为珍贵的,只要利用的好,可以增加自己的底蕴,提前跨入到第六级的境界。
凌煌也微微松了一口气,三百年的人参王虽然珍贵无比,但是和拉拢到这种等级的高手相比,就不算什么了。
就像是林盛的师父,那种人物,这会行走于大内,即便是有钱如他也很难在他面前说上话,能请到林盛都是花费了不少的关系。
那种人是绝世高人,能碰到都是机缘。
“今天请陆先生前来,除了是想请陆先生为犬子治疗之外,也有另外一件事情相求!”凌煌开口说道。
“你说!”
陆轩开口说道。
“我想请陆先生能够保护小女一段时间!”凌煌有些为难的开口。
这个想法是他之前就有的,一双子女被绑架吓得他够呛,这一对子女是他的继承人,也是凌家的希望。
一旦出世,就是极大的打击,甚至凌家的家业都可能被某些人谋夺。
但是他和国外某个集团之间的商业竞争已经到了关键白热化的阶段,甚至这个项目关系到他们集团的生死存亡,退让不得。
而对方行事又是毫无下限,上百亿的项目足够让人杀红眼。
他请了林盛做保镖,他还想帮女儿凌菲请一个保镖,儿子还小,可以留在家里一段时间不要紧。
女儿却已经大了,不可能躲起来不见人。
所以他才将目光转向了陆轩,在此之前他就已经调查过陆轩,家世清白,普通人家,不是大奸大恶之人,甚至从他肯对凌菲凌宇姐弟出手相救就看得出来,心中还存有一份善良。
本来他也没当一回事,只以为陆轩最多和林盛差不多,只要有钱就可以请得到。
谁知道今天一看,陆轩哪里是和林盛差不多,而是和林盛的师父差不多,竟然趋近武林神话,宗师一流的人物。
要想让这种人物给自己的女儿当保镖,难度得有多高,甚至有可能被对方当做是一种羞辱。
“当然,如果陆先生肯答应的话,条件尽管开!”凌煌连忙补充了一句说道。
陆轩顿了顿,然后这才开口一句一顿的说道。
“十万!”
“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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