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发现宝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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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哪里知道,沈烈如今也不过二十五岁,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况且冬麦又是他惦记很久的,如今成了媳妇,娇滴滴粉润润的小媳妇,就那么看在眼里,抱在怀里,哪里忍得住,自是恨不得时时刻刻,又恨不得整整一夜。
只是如今沈烈看冬麦这样,也是怕吓到她,更怕自己不克制伤到她,当下暂且忍耐,想着晚间时候再慢慢逗她引她。
冬麦看他放开自己,湿润的眸子瞥了他一眼,之后便过去镜子前。
她的辫子有些乱了,些许散乱开的乌发掩映在绯红的脸颊上,眉梢那里也染上了晕红,她看着这样的自己,几乎羞于细看,连忙梳理了下头发,又过去打了水洗脸。
沈烈看着她低了头,出去打水洗脸。
微微低下头时,两条辫子顺从地垂在肩头,露出修长白净的颈子,而乌黑的发丝旁露出也两只耳朵,耳朵尖尖都是通红的,像染了凤仙花汁。
他挑眉轻笑了下,想着她在这种事情上,有时候胆子挺大的,但其实就是不懂,带着一点懵懂的大胆,如今懂了,反而含蓄羞涩起来了。
冬麦用凉水洗了一把脸,脸上的热烫褪去,自己感觉好多了,一抬头,见他就靠在门槛上看自己。
她便睨他一眼,低声问:“你是没事干了吗?”
沈烈认真地道:“我这不是正在看你,这就是正事。”
冬麦:“呸,你就哄我吧!”
沈烈便咳了声:“那我给你说真正的正经事。”
冬麦:“嗯?”
沈烈:“等会跟我去胡同后面的北边宅子看看。”
冬麦:“北边宅子?”
他这一说,她也就想起来了。
那会儿她还是林家的媳妇,好像听王秀菊叨叨过,说沈烈有两处宅子呢,一个是他大伯留下的,说他大伯人早没了,家里现在就他一个,应该给他收回去才对!
这是王秀菊愤愤不平的念叨,冬麦没太往心里去,也就没当回事。
如今听沈烈这么说,才想起来。
沈烈:“那处宅子年代久了,我也没管过,现在我是打算着,等贷款到位,把梳棉机都安置在那边,不然如果安家里的话,到时候轰隆隆的,会比较吵,住不安生,再说羊毛羊绒满院子都是,日子也过不舒心,所以我想着干脆安在那处院子里,等会你和我一起去看看,我们先收拾下。”
冬麦一听:“好,那我们拿上家什。”
临出门前,冬麦脚步顿了下,之后便问沈烈:“我看上去没什么特别的吧?”
沈烈:“你觉得有什么?”
冬麦幽怨地瞥了他一眼,不理他了,心想他根本不懂。
自己刚才那样,一照镜子,自己都觉得没脸见人,他倒是不当回事。
沈烈看她认真了,忙道:“没什么不好的,你不是刚洗了脸,看着挺正常。”
冬麦低哼:“以后白天不许逗我!”
说完,先迈步出门了。
沈烈看她有些气哼哼的小样子,想笑,不过忍住了,也忙跟着出门,一出门,就见隔壁门口围了不少小孩子,小孩子们嘴里都含着糖,把一边腮帮子撑得鼓鼓的,手里拿着炮仗玩儿。
院子里传来热闹的声音,大家在吃酒吃席,还有人在起哄。
这场面是如此熟悉,乡间的结婚大概都是一个模式,冬麦想起自己两次结婚,又想起那次她过去劝孙红霞,大差不差的。
冬麦便有些恍惚,心想这世间怕是每天都有人结婚,不同的女人嫁给不同的男人,她是个幸运的,第二次能嫁给沈烈,沈烈这样的男人,在农村挺少见的,无论是见识还是品性,都是一等一的。
正想着,就见迎面过来两个人,正是林荣辉和霍志诚,霍志诚手里还牵着女儿茹茹。
乍看到,冬麦有些意外,后来一想也就明白了,这是林荣棠结婚,王秀菊为了面子,要他们两口子从首都回来了。
林荣辉看到沈烈和冬麦,也是一愣,尴尬地也不知道说什么,后来还是微微点头。
沈烈倒是大方地打了个招呼:“荣辉哥。”
霍志诚看了看冬麦,对林荣辉说:“我和冬麦说两句话,你先带着茹茹过去。”
林荣辉好像皱了皱眉头,不过还是没说什么,带着茹茹过去林荣棠家了。
沈烈看这样,也就说:“那我先过去老宅,等下你去找我就行。”
冬麦点头:“嗯。”
两个男人都走了,霍志诚才说:“冬麦,你们的事,我听娘那里说了,我不太清楚你们到底怎么了,不过离婚就离婚,也不是什么大事,现在你嫁了沈烈,我看娘那气哼哼的样子,就知道你们过得挺好,我也就放心了。”
冬麦眼中便有些泛热,其实两个妯娌,她和戴向红倒是熟一些,和霍志诚,也就见过那么两面而已,但是没想到人家这么惦记自己,现在还对自己说这样的话。
她感动地点头:“姐,谢谢你。”
霍志诚轻叹了口气:“也没什么,不能生就不能生,又不是什么大事,我们做女人的,什么时候都得想办法自立,我听向红说你自己做生意做得不错,自己能养活自己,这不是挺好?女人能独立自主,任何情况下都能把腰杆子挺直,这就够了。至于嫁男人,男人好,那是锦上添花,男人不好,或者不嫁男人,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冬麦:“嗯,我知道。”
霍志诚:“我也不好和你多说,这是我的地址,你拿着,以后万一去首都,好歹去找我。”
说着,霍志诚塞给冬麦一个纸条。
冬麦:“姐,我记住了,将来有机会,我去找你。”
霍志诚便顺着胡同过去林荣棠家,胡同口那里有多事的妇女,翘头看,估计是好奇这两位怎么站一起说话,冬麦见此,也就赶紧出胡同去老宅了。
松山村分前后街,后街再往后有两排院子,都是老旧的房子,有些已经年久失修没法住了,个别有人住的,都是年迈的老人。
沈烈的那处老院子,倒是不小,挺大一个院子,不过墙头有个地方倒塌了,进去后,院子里半人高的野草,里面两颗老枣树。
冬麦推开老旧的门,就见那门歪了一下,沈烈忙过来:“小心,我怕这门掉下来砸到你。”
冬麦便笑了:“这房子确实够老的。”
她以前也曾经经过这院子,没细看,只记得秋天一群小孩翻墙头过来摘枣,乱扔乱吃,当时还想,这沈烈干嘛不来摘枣,平白被孩子们糟蹋了。
想起这个,她看了看那枣树,等以后枣熟了,她必须来摘,不然白白被祸害。
沈烈:“是,据说是我爷爷那会儿盖的了。你小心脚底下。”
说话间,他拿了一根棍,拨开杂草,带着冬麦过去正屋。
“你看,其实当年这房子修得用心,用的砖都是好砖,木材也都是上等好木头,房子本身还挺结实的。”
“嗯,回头修下外面的墙头,把屋子里外清理下,就差不多能用了。”
沈烈道:“我今天遇到电工,和他说了,他说这里房子外面留着线接头,需要的话往里面扯根线就行了。”
冬麦:“这梳绒机需要电,幸好留着线头。”
沈烈看了看四周围:“这房子如果安装梳绒机,有动静的话也就影响后面的邻居,但后面是孙老爷,他年纪大了,耳背,打雷也听不着,所以对他没什么影响。
冬麦忍不住笑了:“那敢情好!”
沈烈也是觉得方便,他这个人和路奎军想法不一样,他觉得挣钱是一方面,好好过日子是一方面,他喜欢家里干净利索,也喜欢看冬麦坐在炕头前梳头发,两个人一个烧火一个做饭,吃个小菜熬个小粥,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有嚼头。
如果挣了钱,家里弄得乱糟糟都是来干活的小工,那挣了钱也没什么意思。
当下夫妻两个便收拾,沈烈脱了衬衫,拿了铁锨去铲院子里外的杂草,冬麦则将那些铲除的杂草往一边堆,这些杂草可以晒干了当柴火烧。
冬麦又拿了扫帚去扫扫屋里的蜘蛛网,把那些陈年的灰尘扫了,墙壁上还贴着画,冬麦仔细辨认了,是穆桂英挂帅的贴画,不过年代太久远了,上面的图画都要模糊了。
她扯下来,撕干净了,谁知道这么一扯的时候,就见画的后面,好像有一块砖是活动的,被她这么一碰,差点掉下来。
她便喊沈烈:“这边砖都松动了,回头拿腻子抹抹吧。”
这么说话的时候,她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她小心地将那块砖抽出来,便看到里面竟然是一个暗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