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弗洛伊德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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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房间,易思龄第一件事就是把西服脱掉,随手搭在沙发背,又脱了礼服,身上只剩一件束身胸衣和无痕打底裤。
玲珑有致的身段和她人一样漂亮到挑不出缺点,站在光圈中,像一只手办。
她从礼服上踩过,走到卧室里,整个人如归水的鱼,噗通,砸进柔软的床。
好累。
今天就没干一件靠谱事,像象棋盘上的卒,一会儿东跑一会儿西跑,全是瞎跑,最后一个出乎意料,被敌军将死。
——和我结婚。
她不知道他的态度为何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明明上一秒还在说要成全她,下一秒就要她考虑这桩婚事。他看上去对她没多大兴趣,两人才见一次面也完全谈不上喜欢。他们南辕北辙,走在一起都像是硬凑,以后结婚也就是搭伙。
她明白,他肯定也明白。
再说他一个京城大少爷,多的是人愿意跟他攀亲家,他想找什么妻子找不到,温柔娴静知书达礼秀外慧中……哪一个传统美德似乎都和她没什么关系。
不对,如何就没关系?她也温柔娴静知书达礼秀外慧中啊,她还漂亮活泼聪明可爱会撒娇!讨人喜欢!
果然还是她太讨人喜欢了…
棘手。
焦虑。
易思龄烦躁地发出呜咽,不停地,忽然爆锤一下枕头,一股脑从床上爬起来,迅速卸妆洗澡,然后敷了一片湿答答的面膜躺在床上。不赶紧卸妆护肤不行,这卧室里太燥了,开了加湿器也没用。
醒来的时候,面膜就这样干在脸上,把她痛醒。
她揭开面膜,敷了厚厚一层混着精华油的霜。在港岛她从不用质地厚重的面霜。
她委屈地瞪着天花板,想到以后每年秋冬都是如此难熬,又带着一堆烦躁入梦。
卧室沉寂,帘纱静静垂落,只有床头柜的手机时不时亮起。
群里,被易思龄忘掉的三个冤大头还在苦苦等候。
乐龄:【还没动静?】
琼龄:【崽子明天还要上学,能不能给个信啊,到底什么情况了!】
欣龄:【来了来了!】
欣龄:【能什么情况,Mia在人车上睡着了,我直接晕死!现在应该到酒店了,都这个点了!】
琼龄:【谁的车!!】
【眼瞎的老东西……?】
欣龄:【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在宿舍别逗我笑!真人不古板,喺靓仔咯。这边冷,他给Mia披西装,Mia没扔,你们仔细品品。】
琼龄捧着手机喃喃:【完了,我的公主……居然穿老男人的衣了……】
谢浔之刚满三十岁,在十五岁的易琼龄面前就是妥妥的上一辈。
说一句老男人,倒也合适。
乐龄:【@易思龄的嘴替,老四你得把嘴管好,别见面时张口就喊人老男人,大家都尴尬。】
琼龄抗议:【……Lvy,你好清奇!】
——
次日,失眠了小半夜的谢浔之照旧起的比打鸣的鸡还早。
天尚未亮,一夜秋雨,黎明的天空像山林深处偶遇的澄净湖水,蓝得幽邃而深刻,吸一口料峭的空气,直透胸肺。胡同里没几个人,有也是出来搞晨练的大爷,穿着马甲的环卫工人,唰唰地扫着落叶。
这里位于西城区,二环内,挨着什刹海,一大片景区在四周星罗棋布。老话说东城富西城贵,这里真是得天独厚,又大隐隐于市。
顺着胡同一路出去,好几条线都适合晨跑。这两天落雨,空气不错,等再过一两个月,沙霾重了,晨跑也泡汤。
谢浔之换上运动服,沿着固定的路线跑了三圈,最后绕到东边的巷子,买了一笼香菇烧卖、糖霜山楂和一碗豆汁。
“又来给弟弟买啊。小伙子越俊了,给你带俩焦圈儿,刚出锅的,脆着呢。下次再来哈!”
老板娘心花怒放,越看越觉得俊,她这店开在这里几十年,知道谢浔之是百鸟胡同里最大的那户人家的少爷。
可这么俊的小伙不是他们能够保媒拉纤的,不然街坊邻居要抢到头破血流了。
六点半,谢园的厨师开始备早点。
晨跑回来,谢浔之把东西给梅叔,然后去冲澡,来到餐厅时,是一身整齐熨帖的西服三件套。
清正得一丝不苟。
他在工作场合基本做西装革履打扮,颜色以深色居多,要维持稳重的集团接班人形象。但细看,就能发现面料,颜色,花纹都不同,黑也黑得不同。
西装届是讲面料的,公认最高级的面料当属英式和意式,法兰西次之,顶奢面料供应商几乎全部出自这两个国家。最常光顾的Scabal和Loropiana每一季都会给谢浔之寄来仅供vip客户挑选的面料册。
许多面料,做西装的老裁缝一生都不曾见过一次。被誉为“软黄金”的开司米羊毛,极罕贵珍惜曾为王室御用的骆马绒,以青金石为染料的蓝色系列,用钻石粉与桑蚕丝融合的150支极细羊绒……
选好的面料编码会送到巴黎的Cifonelli高定坊,当然,作为伦敦风的百年传承,萨维尔街也是绅士的朝圣之地。定点的几家高定坊都有专为谢家服务的裁缝,设计师,量体师。他们熟知谢家每位主人的喜好,风格,身型,细微到手腕和脚腕的弧度…
阳光从花窗的缝隙中漏进来,窗外一株芭蕉树绿得很肥。
谢浔之坐在餐桌右侧,背对窗户,晨曦晕在他周身,一身挺刮的冷灰西服完美熨帖,很清隽,衬他。
没有半分商人的铜臭,倒像大学教授,或刚从海外讲学归来的学者。
他吃饭的样子很斯文。过分斯文了。
谢知起一大早被拉起来,烫过的头发没有打理就乱七八糟,迈着拖沓的步伐,不情不愿。
“豆汁!”他眼睛一亮。
“大哥你跟我买哒?”
谢浔之看他一眼,“刷牙没?”
“当然啊!我是那种邋遢的人么。”谢知起承认,他没有比赛的时候是挺不修边幅,但都是在家里,没人看见,就像没人晓得他爱喝臭不拉几的豆汁儿。
总归人前依旧是赛车界冉冉升起的星星。
谢明穗和谢温宁后脚到。在琳琅满目的碟子里一眼看见热气腾腾的烧卖,谢明穗惊喜:“我昨天才说我想吃这家的香菇烧卖,还有宁宁爱吃的糖山楂。”
“大哥给咱们买的。”谢知起嗦了一口豆汁。谢温宁嫌弃地看他一眼。
“我知道,除了大哥,谁肯在这大冷天五点半起床。”谢明穗笑道。
“谢谢大哥。”谢温宁很乖巧。
秋冬干燥,厨师炖了润肺的雪梨燕窝,三位女士一人一小盅。谢知起看到了羡慕,也说要吃,杨姝桦打他的手,说大男人吃什么燕窝,糟蹋东西,喝他的豆汁去。
杨姝桦又给谢明穗和谢知起一人夹了一筷子新鲜的白灼芥兰,“多吃点绿色。”
“靠——别给我!我不爱吃菜!”
“妈……我有喝补充剂。”
这两人从小就不爱吃青菜。
“你这丫头,天然的蔬菜不吃要吃人工合成的,别喝那些了,对身体不好。是药三分毒。”
“妈,那不是药。”
“我靠那玩意儿比药还难喝——姐!别给我夹菜——我错了!”
“有你的豆汁儿难喝?”
“……”
餐桌永远是谢园最吵闹的地方,但谢浔之不参与,他慢条斯理喝着一碗青菜粥。他奉行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
杨姝桦听着孩子们的吵闹,目光温柔,这种温柔在触及大儿子时,迅速转为忧愁。
大儿子哪哪都好,就是有点循规蹈矩。可太讲规矩的男人是不讨女人欢心的,女人归根结底都喜欢有趣的,浪漫的。
好比一台黑色迈巴赫和红色法拉利同时摆在面前,不信哪个小妹妹不会选后者。
杨姝桦咳了咳嗓,开口:“昨晚见到易小姐没有?”
餐桌瞬间安静下来,目光齐刷刷看向谢浔之。
谢浔之咽下口中的食物,拿餐巾擦了擦嘴,方说:“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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